第六十七章 现在,我很生气(1/2)
一 听了郑师傅的话,再加上自己的亲眼所见,沈云知道,眼下百业凋敝,到其他店里也未必能买到更好的铁钉。是以,他从竹背篓里,拿出洪伯早上给他的干粮包:“郑师傅,您看,这些能换到这包铁钉吗?”
洗得干干净净的白粗布里包着三个白面肉饼子。每一个都有汤碗的碗口大。里头的肉馅,是沈云昨天打到的野兔肉。剁成肉糜,放了野葱,一点膻味儿也没有。
洪伯老是说,云哥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食上不能省。所以,听说他要进县城,赶早烙了五个白面肉饼子。其中,给沈云包了四个,剩下的那个留给甜妞。
新鲜出炉的肉饼,闻着香,吃起来更香。在路上,沈云没忍住,吃掉了一个。现在,布包里还剩三个。他全拿了出来。只因为听郑师傅说,家里快揭不开锅了,而他的儿媳又临盆在即。
“够的,够的!”郑铁匠欢喜极了,咽着口水双手接过来,连声道谢,“谢谢小哥!小哥心善,是大好人哪!”
三个饼子都冷了,不再香喷喷的。不过,为了省点口粮,他没有吃早饭,饿得很。嗅觉变得格外灵敏,隔着面皮,也闻到了肉香味儿。
眼下,没有什么比吃食更值钱的东西。这包铁钉能换到一个杂面馒头,他便心满意足了。更何况是三个大白面肉饼!
家里,儿媳就要生了,却天天只能喝稀的。
她瘦得厉害,又挺着个大肚子,连走路的气力气没有,成天病歪歪的躺在床上。
他和老伴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照这样下去,儿媳哪还有力气生大孙子?搞不好,就是一尸两命啊。
“小哥儿救了我家大孙子的命啊,小老儿一定给恩人立长生牌……”他舍不得吃一口,飞快的重新包起来,小心翼翼的塞进怀里。仿佛那不是三个肉饼,而是他家大孙子的命。
这话,真过了!沈云脸上飞红,拿起桌上的那包铁钉,飞也似的跑出铺子。
随后,他特意拐到市集的另一头,找从前的那家包子铺,给甜妞买肉包子吃。甜妞最爱吃县城的肉包子。以前,他每次进城买药,都会给小丫头买几个回去。
结果,他跑到那家包子铺,只看到从前卖包子的那个大木窗紧闭。斑驳的木板上布满灰尘。窗口蒙着蜘蛛网。
从灰尘的厚度,还有蜘蛛网的规模,他不难看出,这家包子铺好久不曾开门做生意了。
叹了一口气,他转身离去。
铁钉已经买到了,市集里也没什么好逛的,他准备出城回去。不想,离开包子铺之后,走了半条街,他发觉身后有一道人影,从旁边的一条小巷里,闪身出来,不声不响的跟在后头。
在山里打猎,时时刻刻都是拿性命在搏吃食。他早就养成了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机警性子。再加上,自从背了经络图之后,他的听力和目力皆大涨。如今,他俨然成了庄子周边山林里的王者。再狡猾的野物想偷袭他,也难得逞。
而此时,街上冷冷清清的,没有几个行人。在只穿一件单衣的季节里,这人却袖着双手,鬼鬼祟祟的,想不引起他的注意都难。
沈云没有回头,背着竹背篓,加快脚步。
果然,那人在后头也走得快了。
很快,两人一前一后,相隔十来步,走到了一个拐角前。
眼见着前面的乡下小子拐了个弯,不见了,后面的大汉左看看、右看看,猛然发力,呼的冲了上去。
可是,他跑过去一看。
街口空荡荡的,哪里还看得到那个小子的身影!
“咦,人呢?哪去了!”他挠着头,嘴里直嘀咕。
就在这时,有人在他的左肩上轻轻拍了一下:“你是在找我吗?”
大汉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眼前一花,紧接着,“砰”的一声,他的后背重重的撞在街边的青砖墙上。
待回过神来,他愕然发现那个乡下小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正用一只手掐着他的脖子。
“你,你……”他顿时吓得三魂不见七魄,两条腿软绵绵的,完全使不上劲儿。
“说,你是谁?跟着我做什么?”沈云抽出小刀,紧贴在对方的颈部脉门之上,冷冷的问道。
这人脚步沉稳,一看就是有武功伴身的。再看他,身材高大,虽然身上穿的粗布衣裤在肩、肘和两个膝盖上都打了衬丁,头发凌乱,脸、颈和一双手都沾着灰,看着就是个寻常的苦力,但是,沈云一照面就注意到,他的一只袖口不小心露出来的一指宽的月白色细棉布。
这年月,经营多年的老字号铁匠铺店主对三个肉饼都稀罕得不得了。可是,一个寻常的苦力却能穿细棉布做的里衫!正常吗?
再说,自己只背着个空篓子,也没有穿得大富大贵,这人却跟了三条街。正常吗?
沈云很好奇这人的真正身份,以及真正意图。
脖子上顶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刀呢!大汉哪里敢乱动?更何况,那把刀还来历不凡!
他惨白着脸,连声辩解:“误会,小兄弟,真是误会。我回家,正巧也是往这边走。真不是跟着你。”
沈云冷哼,手里稍微一用力,刀尖便挑破了那人脖子上的皮。
血珠子渗了出来。
“啊!”大汉跟杀猪一般的嚎叫,“杀……”
“再叫,我割破你的喉咙!”沈云说着,手里的小刀毫不迟疑的又往里送了送。
一道殷红的血线自那人的脖子直往下淌。
大汉立马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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