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苗债(18)(1/2)
“养蛊?”我被吓了一跳,不明白桑婆婆怎么会突然问起我这个。
“是啊。”桑婆婆眼睛发亮,看我就像在看什么宝贝一样。说:“养蛊很好的,延年益寿,强身健体,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我仔细看了看桑婆婆的面孔,然后十分确定她在忽悠我……
“不学!”我坚决无比的回答说。
“学吧,没坏处只有好处。”桑婆婆毫不气馁的劝说。
我使劲摇头,说:“从小就怕虫,各种怕,白天看见晚上就得做恶梦尿床。婆婆你人这么好。不忍心看我这么大的人还尿床吧?”
桑婆婆笑眯眯的说:“忍心,忍心,只要你愿意学,别说尿床,天天在床上拉屎我也不嫌弃。”
我听的目瞪口呆。没了言语,这老人家怎么如此奔放。
“好了好了,现在还有几个年轻人愿意学这种枯燥的东西,再说了,人家也不是苗疆的。”纳多老司见我不乐意,便从中劝说了几句,不过,他很好奇桑婆婆为什么会突然对我感兴趣。便问:“桑婆婆怎么会看上他?难道这个小伙子,有什么特别之处?”
这话乍一听倒没什么,可仔细品品,我就觉得,纳多老司说话怎么跟骂人似的。什么叫我有什么特别之处?难道我看起来不特别吗?难道我看起来就那么普通吗?如果不是看你人多,非让你明白当年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的左天阳是多么厉害。
桑婆婆点点头,说:“我的孩子们很喜欢他,如果他来养蛊。必定会胜过我。”
“哦?”纳多老司颇为讶异,说:“那倒真有可能。”
我很是纳闷,看了看桑婆婆的身后,并没有见什么人跟着她。这位老妇人所到之处,虽然没到寸草不生的地步,可真称得上人畜远离。她说自己的孩子喜欢我,难道这世上竟有男人敢喜欢她?
光是看看她手上的那些虫子,我觉得这世界上大部分男人都会吃不下去饭。更别提一个被窝里睡觉了。
也许是见我瞥过她手上的虫子,桑婆婆很是高兴的将手抬起来,递到我面前。她手上的虫子,齐齐的钻出来,冲我摇头摆尾,像随时会飞到我身上一样。我看着那一个个乌黑的虫子,脸都白了,不自禁的倒退一步,却听桑婆婆说:“你看,它们多喜欢你,几乎想立刻爬到你身上去吸你的血,吃你的肉。”
我再次倒退一步,感觉脑子都快抽筋了。喜欢我,所以想喝我的血,吃的肉?这什么逻辑!
我也喜欢阿三,难道要把她剥光了扔锅里炖?
纳多老司呵呵一笑。他一眼就看出我的疑惑,便说:“苗疆养蛊,前期多半是养蛊人用自己的血肉来喂养,这样的蛊,被称为本命蛊。因为蛊身流淌的是养蛊人的血,生长的是养蛊人的肉,所以双方心意相通。养蛊人不死,蛊虫就不会死,同样蛊虫不死,养蛊人只要没被碎尸万段,就始终能吊着一口气。至于本命蛊的强大,那就更不用多提了。因此,桑婆婆的孩子们喜欢你,说明你的血肉非常适合养蛊,而越容易被蛊虫喜爱的血肉,就越容易喂养出强大的蛊。”
纳多老司这么一解释,我才明白过来。没想到,养蛊还有这么多的学问。难怪桑婆婆希望我养蛊,我拥有姬孙之身,蛊虫吃我,就等于在吃一位神,它们能不高兴吗?虽说姬孙之身的潜力,我并没有挖掘出来多少,但我不能,不代表蛊虫不能。
或许,在我的血肉中,它们能够找到让自己变强大的东西。
就连书教授,为了取走我的血,不也费尽心思布下那么一个近乎完美的局吗?
其实,纳多老司的解释,确实让我心动了一下。
蛊虫不死,养蛊人就能吊着一口气,这几乎等于多出第二条性命。不管是谁,能够拥有多活一次的机会,估计没人会舍得拒绝。
可我想了下,还是决定放弃。
原因么,还是因为我是姬孙。
身为姬孙,我本来就等于拥有不死之身。如果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肉身即将被毁,那姬孙肯定会来帮我。而如果有人能够打败他,那我就算多吊一口气也没用。
另外一点,我的确很怕虫子。虽说不像之前解释的那样夸张,一见虫子就尿床,可真的会做噩梦。
所以,我很坚定的拒绝了桑婆婆的招揽。桑婆婆劝说许久,始终不见我答应,只好惋惜的放弃。不过她也留了条路给我,说:“如果以后你的孩子想养蛊,也可以来找我。”
我看了眼阿三,然后点点头,说:“如果他想的话,就让他来。”
桑婆婆虽然没能把我引入蛊途,但得到我的承诺,依然很高兴,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一把蒲扇了。我琢磨着,要是她每道褶子都夹满米,估计二十斤都不够用。
同时,桑婆婆又提醒我说:“你的血肉太适合养蛊,同时也不仅仅局限于养蛊,巫术中,也有许多能够用到。对于修行巫蛊之术的人来说,你就像最强大的蛊虫或最强大的鬼神一样吸引人。不过,我们这些人并不喜欢强人所难,你不用太过害怕。反而是南洋那些偷学了巫蛊,高不成低不就,另走一条降头术的人,你得提防。他们与黑蛊和黑巫一样,多半心肠恶毒,害人只是家常便饭,需得多注意。”
我忙说了声谢,问:“如果遇到了,该怎么防备?”
桑婆婆说:“无论巫蛊还是降头,如果想害你,多半用术。而这术又分有物和无物。无物的便是你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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