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8.探春远嫁(1)(1/4)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
恐哭损残年。
告爹娘,休把儿悬念。
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
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
奴去也,莫牵连。
此番言语正契合贾探春,又或者说这本就是为贾探春所做的红楼梦曲。
眼下的情形是南安郡王在边疆打了个败仗,朝廷不欲和敌国多有纠葛,就选择了封建王朝多常有的议和方式,即和亲。
而通常情况下呢,用来和亲的女子多为公主或是皇家郡主,只是此次天子多不满打了败仗的南安郡王,便欲从他家挑选个女儿来,封为郡主去和敌国诃陵国和亲。
偏南安太妃心疼自己的姑娘,便想出了个李代桃僵之计。
她寻了荣国公贾家的女儿贾探春,和她做了干亲,由她代替南安郡王府中的金枝玉叶,远嫁到诃陵国。
贾探春挥泪惜别已日薄西山的贾家,从金陵出去三千里远的诃陵国。
长路漫漫,昏昏然不知今朝是何夕。
而红颜多薄命,何况她本就是警幻仙子所司薄命司中人,这般便在茫茫大海上魂归太虚幻境,再睁眼时已然换了芯子。
林宁朝天翻了个白眼。
然后该干嘛干嘛。
对原身身份林宁并不陌生,她也曾通读过《红楼梦》,说实在的林宁还打算在地府等曹雪芹下来,然后叫他把后四十回补充完整,如果她能等来曹雪芹的话。
又在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中,并没有写到贾探春这朵玫瑰花的最终结局,不过书中多数都有暗示,因而林宁对如今贾探春正在远嫁的路上也并不那么意外。
说起来,林宁还是头回做新娘子呢。
等等,有一回她有代替被淫祭的一姑娘做了被祭祀的新娘来着,所以这也不是什么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说完这无关紧要的,林宁就开始像往常那般吸纳了原身的记忆。对贾家那边的情况,林黛玉已香消玉殒,贾家日薄西山等等,然而这和林宁眼下的处境关系不大,她也没有多大兴趣。
林宁更愿意知晓的是当下的大环境。
先是时代。
本来《红楼梦》中朝代“无朝代可考”,说是架空的也不为过,然书中多处出现了古人名,其中很多人物如宋徽宗,唐伯虎,朱熹等,还有一系列文艺作品如《西游记》《西厢记》等,还有已出现了眼镜等很有年代性的明,只能说是虚虚实实。
好在这既是以《红楼梦》为蓝本的平行世界,那么诸多信息都是要由世界规则补全的。
林宁从原身的记忆中得知所处朝代为梁朝,皇姓为徒,再根据原身的所见所闻,林宁大致判断出如今在十六世纪末。还可以看出世界大致进程,基本上并没有多少变化,这多少给了林宁实感。
再来说诃陵国。
诃陵国四面环水,“乌云蒸大海,岚气接丛林”,近似于印度尼西亚。
又从金陵出去往诃陵国,还会经过茜香国这个女子当政的国家,这让林宁更有种熟悉感。要知道在聊斋世界中,四方十二国中就有个叫袅丝国的女儿国,袅丝国再往西的印尼群岛,林宁不仅作为拾光时去过,便是在做宋玉致时就曾出海踏足过,对其了解即使不那么深刻,却也不会让林宁两眼一抹黑。
林宁想着撑起了额头,她头上还戴着凤冠,随着她的动作,串珠倾泻而下。林宁不太耐烦地将凤冠摘下来,伸手摩挲了下那有黄豆大小,光滑圆润的珍珠,“唔”了一声。
再怎么样,她也不会就此跳船跑了,可她也没有去履行和亲义务的意愿。
那留给她的选择就不多了呀。
因而在接下来的航程中,林宁精神奕奕起来,以叫人惊叹的度融入了送亲和迎亲队伍中。短短几天内,不仅学会了诃陵国的本国语言,还大致知晓了诃陵国的政体,以及政权纷争,还有诃陵国的风俗民情也知道了个七七八八。
迎亲使者一直没有回过味来,还以为中土来和亲的郡主认清了形势,不再顾影自怜,转而想入乡随俗。
可惜入乡随俗哪有那么容易的,再者谁不知道这次和亲的本质。这位郡主顶天了就是个吉祥物,若能得一二宠爱,自是能保她丰衣足食,继续做她的金枝玉叶,若是不能,那就只能在王宫中孤独终老了。
更或者年纪轻轻,就因背井离乡而水土不服,就那么香消玉殒。
总之是,可惜了。
使者这么在心中喟叹着,令他日后想起每每觉得“鼻青脸肿”。
林宁还不止蒙蔽了诃陵国使者,她还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成功蛊惑了送亲的将士,哪怕她现在就是个凡人,可她但凡想从手指缝中漏点什么来,也足够叫将士们受益匪浅,甚至于行程只是过半时,就有不少没那多牵挂的兵士愿意做她的亲兵,留在诃陵国成就一番光辉伟业了。
同时也叫林宁一路上除了本来行程困苦外,就没吃什么苦。
在途径南海沿子的港口时,林宁还见过几名海商,和他们相谈甚欢,临别时还得到了他们馈赠的书籍。其中就有一本讲述诃陵国的,还是从诃陵国买来的,这书记亦有字,是诃陵国字,其中多俚语。
再看书用纸张,纸张不如大梁朝,且字是手写的,再结合从诃陵国使者那儿知道的,林宁可以知道造纸术尽管已传到了诃陵国,但诃陵国在造纸工艺上的娴熟程度仍是不比大梁朝,更何况是活字印刷术了。
诃陵国如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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