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成本(1/2)
知道县邑如此安排后,诸尹再无胆怯之意,其乐融融间,看向熊荆的目光开始带着些感激和讨好。但也有几个人眼色别样,他们找到成介、蔡文等人细语几句,蔡文等人又揖了过来:“起禀大王,臣有一不情之请望大王开恩。”
“说。”熊荆正坐于王席,下面诸尹的一举一动都在眼里。
“臣等请大王赦阳文君死罪。”蔡文这时候吐字非常清晰,听到‘阳文君’三字,中廷立刻安静了下来。对尹公们来说,阳文君并非罪不容诛,从今日这个结果来说,阳文君对大家是有恩的。若非他鼓动县吏告病、让自己不卒不输粮,大王说不定刚才就把自己杀了。
“彼时大王困于陈郢,秦人以假示人,告世人曰大王已薨。阳文君、寿陵君闻此讯方欲立悍王子为王。此……”蔡文说着说着看向其他人,待他人一个个点头称然,才转过头来道:“此虽有僭越之过,却是常情。臣还闻此事皆寿陵君为之,非阳文君所为。旬月以来,左尹府又未曾搜查阳文君通秦之罪证,臣以为……”
“蔡卿就不要以为了。”熊荆把他的话打断,“如果证据有用的话,为何凡人都要长个脑袋?如果左尹有用的话,为何左尹要受命不佞这个大王?便如扫屋子,律法不过是一把扫帚,要想打扫洁净,光扫帚是不够的。不能说扫帚扫过,屋子就洁净。”
“大王以为,律法无用?”没有杀身之祸,还有承包之制,诸尹们说话底气很足。
“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熊荆笑道,“我有斧钺,更有甲兵,何须顾及律法?秦人打过来的时候,有何律法可言?再说,”他抢在对方反驳之前说道,“楚国今后行承包之制,只有你我之约定,只有你我与誉士、甲士、庶民之约定,违者便是不信,遵者便是有信,与律法何干?县邑之内,你便是律法,楚国之内,只要不违诸约,不佞便是律法。你以官吏之制时所定之律法要不佞如何如何,谁对谁错?”
“这……”一群人错愕了,他们还在思索间,更让人的震惊终于生。负责割肉的脰人在熊荆的示意下在最中间的铜鼎里捞了捞,鼎内的羹汤‘哗啦’的一声,一颗煮的已白的人头骨被捞了出来,诸尹人人大骇。
“已经晚了。”熊荆看着那颗人头,语气里有些惆怅。“阳卿入鼎前一直在喊:‘大王不可杀我、大王不可杀我……’,还说秦国华阳祖太后如何如何,抛入鼎内他居然自己又爬了出来,不佞只好命人将他又扔了回去,然后盖上鼎盖,足足过了一刻钟鼎内才没了声响。”
“大王……”熊荆的描述让人毛骨悚然,特别是、特别是大家可能都喝了中间那个鼎的羹,食了阳文君的肉。‘哇——!’有人忍不住吐了。
“不佞对阳卿素来信任期许,然阳卿却一直想做令尹,为此不惜与秦人合谋,妄图使我楚军败于陈郢。你等受其蛊惑,竟不县卒、不输粮秣,本该全部处死!然,不佞念及同姓之情,又知你等不明合谋之实,故而赦免。阳卿乃忘恩负义之人,其肉只配煮熟了喂狗。你等吐的是鹿肉。”以天真的童声说杀戮之事,中廷好似瞬间沉入黄泉,诸人惴惴,全身冷。熊荆再道:“四日后便是吉日,不佞将于你等告庙先祖,履行适才所言之约。都退下吧。”
阳文君已经煮烂了,自己则获得了一个好的不能再好的结果。尹公们或叹息或沉默,一起趋步至中廷,一起揖了句‘臣等告退’,最后一起趋步出廷下阶。正寝之外阳光普照,他们直到出了路门,才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眼里全是侥幸的神情。
“可以给上将军去信了。”诸尹走后,熊荆当即命令弋菟。
“大王英明。”弋菟大拜,重揖之后也趋步而去,中廷只剩下昭黍、屈遂以及宋玉几人。
事情到了现在,昭黍很明白大王为何要如此处置老公族。攘夷必先尊王,如果内部不尊王,外部就没办法攘夷。战场上的事情谁也无法断定,楚军真正的精卒最多只有二十万,一旦损失了尊王的精锐,再来惩处老公族,那就是另一番局面了。
另一个可行的选择就是与秦国休战,不攻伐敖仓或者函谷关,花一年的时间以武力清理老公族,待明年夏天再攻伐秦国,但战与不战并不是楚国单方面能决定的,秦国无信天下共知,万一清理老公族的时候秦人又大举伐楚,那该如何?
昭黍会如此解释,在于他并不理解何为组织。熊荆之所以如此处置,只因他认为成本第一才是封建组织的本质。假设,某盗寇带着一帮人把陈县县尹陈兼从陈县赶了出去,盗寇同时派人向郢都表示:陈兼肩负的约定义务他可以承担,那身在郢都的自己何苦要派出大军去帮陈兼夺回陈县?夺回陈县对自己又有什么好处?与其如此劳师动众、破民伤财,还不如直接任命盗寇为新的陈县县尹,让他履行陈兼此前与郢都的那些约定更节省成本。
当然,周人的封建是融合了血缘宗法的封建,并未基于财产明确彼此之间权利义务,说它是封建制,不如说它是宗法制。但即便是宗法制,几百年的岁月侵蚀,血缘之情也非常淡漠了。与其重振宗法,就不如施行郡县制,郡县制基于国情无法施行,那就退而求其次施行封建制,明确每一个县邑的产权,划分彼此的权利义务。
只要有人履行此前约定,那是陈兼还是盗寇并没有什么关系。既然是陈兼还是盗寇已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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