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总要留下一点什么(1/2)
嗯,因为云墨等人现在是坐在大厅的一个角落的桌子上,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云墨这个当事人。
“此事我也听说过,当时我还在家里练功,所以没来得及看这场比武。”坐在那微胖青年对面的黄衫男子道,“我听说云墨败在了叶良辰手中,没想到堂堂铁胆神王的儿子,竟然败了。”
“这也正常,毕竟小王爷的修为不够,虽然是不用内力,但是说到底还是跟修为有关。叶良辰可是炼体九层,即使不用内力,小王爷也不是对手。”
云墨等人愕然,没想到一个多月过去了,他们还在谈论这个事件,是这个事情热度太高还是传播速度太慢了?
想一想,也正常,要知道,这京城可是比前世的北京城还大,不过人口只有五百万,而且信息传播不是很发达,都是口口相传,而且京城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所以到现在还在谈论也很正常。
云墨琢磨着,是不是应该搞一个类似与前世的新闻媒体机构?
把一些消息传出去,像一些专门的词汇,这些人都没听过。
比如“男朋友”、“女朋友”等词汇,每次云墨说出来,对方都是一脸懵逼,搞的很尴尬。
而且这个新闻媒体机构可是很赚钱的!
云墨决定,回家后好好计划计划,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了,总要留下一点什么。
对了,还有酿酒!
这里的酒太难喝了!
黄衫青年分析道:“不过,我听说我们小王爷是追求叶良辰的妹妹叶笑笑,而叶良辰不肯,然后两人就打起来了。当时小王爷在擂台上,一直不肯忍术,口中一直念叨:谁也不能阻止我喜欢笑笑,神也不行!”
“啧啧,看来小王爷倒也是个痴情之人呐。而且这个他并不是大家所说的那么纨绔啊。他炼体三层却能和炼体九层的叶良辰过了几百招,这有点恐怖啊。”一旁的白衣青年发出赞叹。
“没错,我听说小王爷云墨的肉身极其恐怖,应该是修炼了某种强大的炼体功法。而且我还听说他自从那次从青楼摔下来后,就一直在家里苦修,本来是炼体一层的,瞬间就窜到了炼体三层,应该是醒悟了。”
黄衫青年说得条条是道,颇有指点江山的味道,让云墨这个当事人都为之汗颜。
“此言差矣。”一个羽扇青年道,“这位兄台,以前小王爷空有天才的资质,但却不知道利用。现在他是醒悟了,但是醒悟的是练武方面,而其他顽劣的习性却没有改变。
“你看他现在做的事,听说前段时间还想抢城西的豆腐西施,没成功,路上还杀了一个老乞丐。只能这么说,他以前是一个不知进取的纨绔子弟,而现在有了进取之心而已。本质还是没有任何改变的。”
“阁下分析的有道理。”黄衫男子道,“在下佩服。”
“欧阳姑娘到。”刚说完,一个声音从表演台上传来。
云墨循声看过去,只见一个穿着淡粉色华衣裹身,外披白色纱衣女子走上了舞台,云墨看到她,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她长的很漂亮,古代女子的美她都有。她身上的白色纱衣很长,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
她的步态雍容柔美,举手投足间有一丝的贵气。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头插蝴蝶钗,一缕青丝垂在那饱满的胸前。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她的脸除了那双漆黑的眸子之外,其他部位都用一袭白色面纱遮住了。
“诸位,小女子欧阳,今天来到京城除了给大家演奏一曲外,再告诉大家一个消息,今天醉仙楼将举行一次猜字谜活动,猜中的可以获得仙人醉佳酿一杯。”欧阳女子道。
“哦?”众人眼前一亮,“看来今天不仅可以听到欧阳姑娘的琴音,还可以免费尝到仙人醉,不虚此行啊。”
“我们有口福了,那仙人醉可是及其珍贵的,买的话要五十两银子一杯,而且那杯子可比云墨们现在用的杯子小一半。”戚辰东笑着说,“不过,这仙人醉不仅味道极好,而且对自身的气血之力也是有滋养。”
气血之力就是肉身力量的关键。炼体境界,就是吸收天地灵气之外,增强自己的肉身,那肉身的力量是什么,就是气血之力,这是专门属于肉身的力量。
上此云墨和叶良辰比武的时候,动用的就是气血之力。
“那欧阳是谁?”云墨对什么仙人醉不敢兴趣,能有前世的酒好喝?
不过云墨倒是对那个自称欧阳的女子倒是有几分兴趣,可以看出来,这些人当中有好多人是专门来看这欧阳女子的。
“姐夫,这欧阳是一个姓,具体叫什么,没人知道,只知道她姓欧阳,是醉仙楼的高层,听说是来巡查各个地方的分楼,每到一个分楼她都会弹奏一曲,听说那曲子弹得非常好听,歌喉也非常的甜美。今天她来到京城的醉仙楼分楼,被人得知,所以大家都跑了过来。”戚辰东解释道。
云墨等人和其他人一样,都边吃边等那个活动的到来。
“来,紫衣,吃鸡肉。”云墨夹了一块鸡肉放在紫衣碗里。
“谢谢少爷。”紫衣甜甜一笑。
“紫衣,这个欧阳比起你的琴艺来如何?”云墨问道。
“少爷,欧阳姑娘奴婢也听说过,奴婢虽然也会一点琴艺,但是奴婢是万万比不上的,要说能和欧阳姑娘的琴艺相比的,可能只有我们家琴心了。”紫衣谦虚的道。
“哦?琴心这丫头?他琴艺这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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