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愚蠢的精灵(1/2)
复印店里,弟弟在担心;雨林世界中,在大树间跨行的叶谨瑜也是心底发慌。
他害怕自己是被时空门给放弃了,也后悔在现实世界没把自己的财产立个遗嘱什么的,胡思乱想了很多,更多的是对未来的茫然。
早知道会碰上时空门消失这种事情,应该在大唐测试一下的,至少在那边自己是个货真价实的王爷,不说有钱有势,至少有一座大宅子,有煤炉子生意,有一大群要工匠手下。
哪像现在,小猫十来只,还语言不通。更麻烦的是生存环境恶劣,随时有遇到敌人的危险;虽然自己的战斗力还算可以,却是以符文作为首要作战手段的,但符却是消耗品,用完了都没法补充,在雨林世界中,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符纸、朱砂呢。
总算这个世界灵气充足,哪怕只是修练神霄雷法,将来应该也会很厉害吧。
叶老板从来不是个胆大包天的人,像解放全人类这种伟大理想真不是他的爱好;小富即安就好了。
但他又是一个务实的人,在有了回不去的可能后,第一件事就是压下心中的恐慌,在路上跟着精灵与自己的十一个门徒学起精灵通用语来。
不知道是因为修练有门,还是精神力突破让记力突然得到提升,文字识别和书写不知道,至少叶老板学习对话的能力还是很强的,几个小时的路赶下来,叶老板已经学会了不少的日常用语了。
“叶紫,你原来的部落碰上了什么麻烦,还不得不迁徙?”叶谨瑜问出了一个他疑惑了半天的问题。
小紫毛听了,头也不回的说了一个音节;是个新的名词,叶谨瑜不明白。
精灵声音适时响起:
“那是一种丑陋的动物,这种动物喜欢群居,尤其喜欢洞穴;主要攻击手段就是它们的尖利獠牙,发起怒来,会将獠牙对准敌人发动冲锋。整体战斗力并不算强,只是它们喜欢将树脂和泥擦在身上,形成厚厚的脂甲,时间长了,寻常武器都奈何不了他们。算是猴奴……人族的天敌吧。这些逃跑的人族也喜欢住洞穴,又没有精良的武器。”
说得有点像野猪,原来这边的人类已经窘迫连一群野猪都能把他们赶离家园,估计且算是野猪吧。
“不要动不动就用你的神通沟通,我现在在学习精灵通用语。尽量用说的。”叶老板说了一句,然后问道:“就没有什么有效的法子对付它们么?”
“有,精灵,弓箭,神射,眼睛。”几个词叶谨瑜听明白了,配上精灵的语法,应该是说精灵有神射手,可以用弓箭射野猪的眼睛。
精灵还给出了彩虹人解决野猪的方案:“人族,搬回树上居住就可以了。”很朴素的解决方法,野猪再牛也只在地上找洞,爬不上树不是。只是人类用了多少万年的进化,才从树上走下来,这会又爬回去才能求生存;感觉忒怪异。
知道叶紫部落的敌人只是野猪,而不是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叶老板松了口气结束了这个话题。
继续没话找话的练习口语:“为什么你们的名字都以发色和瞳孔色为名,酋长却要在颜色前加个大字呢?”
“部落以大为尊,酋长为部落首领,当加大字尊号;现任酋长紫,尊号大紫,前任酋长红,尊号大红。”叶紫依旧头也不抬的赶路,说到大紫时,他停顿了一下,虽然他不喜欢大紫的作派,但不管怎么说,那也是亲手将他带大的叔叔。刚刚一气之下离群出走,也不知道现在部落是个什么情况了。
大红大紫?叶谨瑜琢磨着这清新脱俗的名字,嗯,寓意不错,挺好的。
那我跟他们说自己叫神霄王,要是当了酋长,不就成了大神了,唔,有点神汉的感觉……罢了,酋长什么的,还是算了。
正暗自决定以后不能当大神,突然听到叶紫说道:“大神,到了!”
赶了这么久的路,眼见太阳都要下山了,终于到了精灵的部落吗?
叶大神循着众人的目光看过去时,却是看到一条大河破开了层层叠叠的绿叶,在一片绿中劈出了一条蓝色的丝带,而大河的旁边,一座木头房子依林傍水就这么孤零零的立着。
真的是房子,尽管只是小小的两间,却也有门有窗。只是一个精灵部落怎么只有一座房子?莫不是他们也住树上?
“这是什么地方?”叶谨瑜问精灵道,关键时候还是精灵的神通说得更明白些。
“巡林者小屋……”精灵低声说着,有些麻烦了。
按照他的本意,是想把黑毛发师带到部落里去的,那样他就可以配合部落战士将这个黑毛拿下了。没想到猴奴会把这个黑毛带到这里来,让精灵的计划全盘落空了。这里是巡山的精灵落脚休息的地方,平时很少会有精灵过来,
其实想想也正常,猴奴们胆小如鼠,远远的闻到精灵的气味就要绕道行走了,哪里还敢去精灵部落附近找死;能找到这间巡林者小屋,已经是这个黑毛给了紫毛莫大的勇气。
咦,不对劲!虎斑灵看到了鹿,森林精灵的伙伴,同时也是坐骑!难道这间巡林者小屋里有精灵?这个发现让虎斑灵兴奋不已,只是精灵呆在小屋中,他没法使用他的神通无声的跟伙伴沟通,只能大声喊道:“嘿!有谁在?我是灵!”
尽管隔着一条十几米宽的河,静寂的森林还是让虎斑灵把声音送到了对面小屋里;小屋门打开了,七八个跟虎斑灵打扮相似的精灵鱼贯而出,通过装束,能看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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