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发行问题(1/2)
《敲开天堂之门》,白小飞签订是保底加分成的合约。
作为编剧、导演、主演,他的片酬是300万,这笔钱是保底的,可以先行到账,之后能拿多少分成,就要看票房了!
如果票房两亿,白小飞可以拿到百分之二的分成;
破三亿,则有百分之三;
破五亿,有百分之五的票房分成,之后,每增加一亿都有百分之一的分成,上限是15亿…
此外,白小飞导演工作室也是《敲开天堂之门》的出品方之一,享有百分之三的分红福利。
你看,电影还没上映,蛋糕就已经划好了!
所以,一部投资过亿的电影,如果票房不能达到3亿,就是亏本。
电影制作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事情,跟卖房子不一样。
房子,再怎么限购,再怎么宏观调控,只要城市化进程不停下来,买房的永远处于弱势…
陈老八卖了半辈子房子,对整个行业的了解远非一般人可以知道的。
但是,电影这种东西,跟卖房子不一样,你花了大价钱拍一部作品,观众不喜欢,你有什么办法?
对于制作方来说,有发行方愿意当冤大头,保底发行,他们当然愿意!
……
必须要说一下发行方那个和制作方之间的关系。
制片方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和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发行方去做拷贝、申请密钥、排档期、把拷贝寄发影院、做宣传、购买广告、谈判分帐比例、跟院线签合同等等…
最后片子卖完了,投资方应得部分里面,分一部分给发行方作为代理费。
很多票房惨败,发行方只要不是投资方,基本上是稳赚!
发行方赚钱不是根据票房多少分账的,人家要先拿到钱,然后才会帮着发行!
永盛影业当然具备发行能力!
国内的电影行业尚处在莽荒时期,跟好莱坞不太一样。
整个好莱坞,具备非发行能力的就只有那几家公司而已。
所以,梦工厂那么吊照样被玩废了…
所谓的具备发行能力,就是有能力让院线给你排片的意思。
这玩意是一部一部作品累积下来的。
阿狸这么吊,做出来的电影还是得联合发行,为什么?
他们也不敢吃独食!
当然,发行公司也不是都那么靠谱,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光鲜!
居然坑制作方的钱!
发行成本是很难控制,因为对于外行或片方来讲,这部分钱发行公司未必会给你一本细账。
有些不靠谱的发行方会把这部分费用做的很高,扣除后,你当然就没什么可分的钱了,怎么做高呢?比如一些免费的东西算成计费的,有些给影院的奖励,尤其是给私人的,给没给,给多少都无帐可查。诸如此类的很多。
这部《敲开天堂之门》的发行,永盛本来就准备找业界老大哥一起合作。
同样是卖房子起家的,陈老八找了大老王。
看片会后,旺达方面的负责人很认真研究了一下,然后得出结论,这是一部极具黑马潜质的电影!
所谓黑马影片,尤其是国产的,一定在某些程度上带着喜剧色彩!
要么是纯粹的喜剧片,要么富含了大量喜剧元素以塑造“小人物”的艺术形象。
《疯狂的石头》和《泰囧》很明显是实实在在的喜剧片。
《失恋33天》《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北京爱上西节至少有一半以上的篇幅会让观众捧腹发笑。
我们可以称其“爱情轻喜剧”。
还有一点,故事情节大量运用中国本土元素,与当下社会的热点问题和网络文化信息相吻合。
剧情设置与人物对白特别是方言的运用、地域特色的场景、独特的民间风俗等都符合中国人特有的生活状态和社会语言!
很明显,《敲开天堂之门》就是这种类型的电影!
大老王深知陈老八是不差钱的,所以,一出手就是五亿。
一部成本加上宣发才5000万不到的电影,保底就是五亿…
陈老八很心动…
……
对于小白来说,《敲开天堂之门》由哪家公司负责发行,并不重要。
他又不是制作方。
反正票房卖的好了,他名利全收。
卖得不好,也无所谓,就当是积累经验了!
至于什么‘保底发行实际上是一种赌博行为,完不成票房对赌的业绩的话,背后的“故事泡沫”分分钟就会破裂。在业绩对赌的压力,以及电影票房不确定因素很大的情况之下,买票房、偷票房,各种花式票房注水的招数也就应运而生。受伤的都是中低成本的电影,面临被挤档期挤排片甚至被偷票房。’
或者说什么“保底发行并不符合市场正常发展的规律。”
跟他有半毛钱关系?
他只是导演,又不是大佬。
搞坏中国电影的又不是他,他算哪颗葱!
所以,陈宝莲说的话,他也没怎么在意,只说了一句“交给公司处理就好。”
挂断电话,张山问了一句:“怎么了?”
“没什么,咱们继续,刚说到哪了?”
“…说你要带着我们走向世界…”
张山很无语的看了看白小飞…
日常吹牛逼!
其实,小白最近有点飘,换了刚出道那会,就算他看那位黄姓小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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