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第411章 办案(五)(2/2)
正事要紧,韩朝阳没再客套,穿过办案区走进警务室里间。这里本来是老唐和老丁值班时的宿舍,顾爷爷退休之后他们就把床搬到居委会一楼的社区民警办公室,这间被作为朝阳社区保安服务公司和朝阳社区义务治安巡逻队的办公室。摆了两套办公桌椅,一张红木沙发和一个铁皮文件柜,老金这段时间就在这儿办公。
不过这里现在变成了花园街派出所朝阳社区警务室乃至燕东公安分局中山路综合接警平台的讯问室,康所和李晓斌他们一看就知道也是刚回来,正责令一个穿着浅灰色羽绒服的男子坐下,几个巡逻队员正帮着把缴获的非法无线电器材往里搬。
不用问就知道刚坐下的这小子是毕迅昌,韩朝阳打里取出传唤证放到正准备讯问,正在检查执法记录仪有没有电、内存够不够的康所面前。苗海珠看了看韩朝阳,随即从外间搬来一张椅子,当然不让地坐到办公桌左侧,拿起纸笔准备做笔录。
办理这样的案子要经得起推敲。
没执法权,连在笔录上签字的资格都没有,韩朝阳只能坐在长椅上当一个配角。
康所回头看看苗海珠,再看看韩朝阳,随即掏出警察证,拿起韩朝阳从所里带回来的传唤证,正色道:“毕迅昌,我是燕东公安分局民警康海根,这位是我同事苗海珠,看清楚了,这是我们的警察证!”
苗海珠很默契地跟康所一样亮出证件。
毕迅昌比想象中淡定,居然真探过头来看。
不过这一看反而没之前那么淡定了,康所的证件没什么,苗海珠的证件极具威慑力,工作居然是省厅法制总队,韩朝阳能清楚地看到他眼中闪过一丝惊恐的神情!
“毕迅昌,再看看这个!”康所要得就是这个效果,不然完全可以让刚走进来的老丁一起讯问,只见他放下警察证,举起传唤证:“因你涉嫌干扰无线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你进行传唤,请你积极配合,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以便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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