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暗计(1/2)
杀人亡家、掳其妻女为妾为奴以供淫乐之事,在过去数十年间,在这片大地上不知道发生过多少起;真正不甘羞辱、不惜与敌贼同归于尽的烈性女子,却是极罕见。
毕竟只要是人,都会极强的求生欲。
因此韩谦将奚夫人留在身边,高绍、田城他们也只是认为初期应盯得紧些,待慢慢的将其决死之意化解掉,不觉得一个走投无路的女子即便再练过手脚,真能做出什么轰天动地的事情来。
看到韩谦将奚夫人留在屋里伺候了一天两夜,就吩咐他们去找工师院的匠师,照奚夫人的脚踝尺寸打造一副带铃铛的银环脚镯,在赵庭儿拿一根丝线,给奚夫人量脚踝尺寸时,高绍、田城他们就打趣问韩谦要不要他们再到市集买几副驴货回来炖汤,以便好好进初一番。
韩谦朝他们两人每人踹了一脚。
银环脚镯打造起来甚是方便,午时工师院就派人送了过来。
也不知道是高绍他们特意吩咐过,脚镯除了能用铆钉扣死外,银铃铛竟然也是两层镂空的结构,很难塞入异物制住铃铛响动。
从此之后,只要院子里能听到银铃响动,便知道是奚荏在走动。
看着奚荏抬起脚,让匠师扣上脚镯铆死,韩谦暗挫挫的想,要是他真对奚荏动了什么念想,那守在院子里的扈卫,不就能通过银铃的响动,听到他时间的长短、动作的剧烈幅度来了?
再看田城、高绍、杨钦等人站在一旁互递眼色,暗想这几个家伙多半也是想着同样的龌蹉心思,韩谦心想自己怎么就又想出这作茧自缚的蠢主意来了?
待匠师将脚镯铆死后,韩谦就迫不及待的让人备马,要去灌月楼饮宴。
奚荏梳洗过,换上襦裙,纱罗之下,隐隐透出肉色如玉,抹胸之上更是露出一片波澜起伏的雪白。
兼之奚荏要比赵庭儿年长两岁,身体该长开的地方也都长开了,除了脸蛋明艳动人,臀圆胸挺的身姿也流露出更为诱人销魂的韵味。
这越发叫韩谦觉得给奚荏套上脚镯银铃,是一个蠢到没边的主意。
奚荏骑到马背上,裙衫下露出雪白纤细的脚踝,随着马蹄的踏动,银铃发出清脆的响声,穿街过巷也格外的引人瞩目。
奚荏还是不适应这种近乎示众般的“羞辱”,走进灌月楼看到楼里饮宴的客人跑过来给韩谦行礼时,打量她的眼神是那么怪异,更是叫她浑身都觉得不自在。
只是她坚韧的性子迫使她跟这种不自在的感觉对抗,也叫她散发出一种凌厉的气质。
韩谦让掌柜将灌月楼后院的雅舍清空出来,又告诉掌柜他喜欢吃鸭,让这里的大厨多做几道鸭菜上来给他品尝。
即便没有这些天的动静,韩谦身为刺史公子,这点要求,灌月楼也是不敢不满足的;韩谦又当仁不让的让扈卫封锁住进出后院雅舍的通道,不让其他客人有机会过来打扰到他。
奚荏不知道韩谦这般举动是为何意,不要说灌月楼并不以做鸭子闻名,叙州养鸭禽的人家也不多,心想或许韩谦在金陵真就喜欢吃鸭子吧。
待灌月楼的伙计,摆上满满一桌菜肴后,高绍领进来两名艄夫打扮、穿着草鞋、脚上还沾着泥巴的汉子进来,她看清楚其中一人竟然是与其兄走得极近、带着其兄被韩谦所杀消息的高宝时,美眸瞪得溜圆。
高宝看到奚荏凌厉的盯过来,心头直是发虚,实是担心韩谦为讨好美人,点破是他杀死奚成,然后再将他交给奚荏发落。
韩谦见奚荏杏眸死死盯住高宝,看向奚荏说道:“奚成临死都要效忠冯昌裕、为虎作伥,当时州狱啸闹在即,我不得已出手杀他;而高宝潜回靖云寨,也是听我命令行事,也是他暗中配合,我才能擒住季昆——你要是都不能将这怨恨压下去,我们的合作,似乎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
奚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才将凌厉的眼神从高宝脸上移开,她之前怎么都没有想到韩家父子刚到叙州才一天,就已经令高宝、冯宣为他们所用了。
奚荏对高宝颇为熟悉,平时对他贪鄙的生性也颇为不屑,心想他要是被韩谦逮住,贪生怕死之余为韩谦所用也正常得很,但冯宣在叙州颇有义名,怎么又会就轻易背叛山越,为韩家父子所用?
韩谦示意高宝、冯宣坐下说话。
见韩谦将所有事都揽到自己头上,也并不是将他召来杀了讨好美人,高宝伸手抹去额头的虚汗,虚着屁股在桌旁坐下,悬着心才从嗓子眼落回去。
冯宣看到奚夫人在场,又听韩谦说他跟奚夫人有什么合作,心思则是疑惑,不知道韩谦跟奚夫人暗中谈成什么合作,而这次秘密召见他们又是有什么吩咐。
韩谦让大家坐下来,在举箸用宴之前,说道:
“奚夫人答应十年之内,将率奚氏子弟效忠于左司。冯宣你从即日起,要尽一切可能,赎买分散于各寨为奴的奚氏子弟,所需钱财,我会予全力的资助!”
听韩谦这么说,众人才恍然想到奚荏实际上是奚氏唯一的继承人。
山越诸族虽然也有传男的传统,但酋首子嗣不肖,或者没有男丁继承,也不是没有立女主的例子。
最为著名的则是四百多年前号称岭南圣母的谯国夫人冼珍。
奚氏曾经是辰叙两州间势力不弱于四姓的大姓豪族,但在马元衡以及冯昌裕等人十数年不遗余力的打击下,此时已经可以说是覆灭了,最后所残剩的族人也就早被冯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