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湮没者(1/2)
季涵双披着公输器的西服外套,手扶凉亭的柱子,站在一侧的围栏上。
她本来不愿意披这件衣服,但公输器说了,他是自己的经纪人,在加上艺人的身体可是本钱,感冒着凉可就是大事了,因此这才同意。
她看着站在一旁围栏上的公输器,眼含感激。
对方跳进湖里把自己救出来,她是知道的,在昏暗的湖水里,都以为自己要死了。
脑海里第一个出现的是季诩的身影,但季涵双知道,他现在肯定是在工作,毕竟他的工作特殊,现在又不是普通人了,又怎么会能来救自己呢。
在她想要放弃的时候,那个平日里有些懒散的经纪人出现在自己的面前,把自己救了上来。
想到这,季涵双忽地心中一黯。
季诩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虽然嘴上说着不在意,但确实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而且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觉,季涵双却从很久前的小时候就能感受的出来。
季诩的心里有着孤独的壁垒,在他的父母去世之后更甚。看似阳光的外表下,有着旁人无法走进的内心。
这一点,季涵双能感觉的出来,哪怕是自己再努力,也无法碰触到他的世界。
季涵双鼻尖一酸,轻轻抽了抽鼻子。
站在她旁边的公输器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转头看去,入眼便是季涵双那有些黯然神伤的眼神,和本就有些病态白的脸庞。
此时少了些天然的清冷,却更让人怜惜。
公输器忽地心中一疼,嘴唇嚅了嚅,可没说什么。
他能感受得到,女孩的心里好像有一个人存在着,但他不在乎。
在他的心里,让一个女孩喜欢着的却在想起时都是伤心的男人,不配得到这个女孩的喜欢。
凭什么,自己当作珍宝心疼的姑娘在别人那里就要受委屈?
公输器暗自握拳,随后长出口气。现在要关注的重点不是这个,他看着渐渐平静,水位却依旧在上涨的湖面,右手轻扶腰间玉扣。
“如果所料不错,这里就是那只大妖蛰居的洞府了。”公输器脸色凝重,嘴角却掠过一丝无奈,“真是蛋疼啊,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一群人找不着的妖怪让我给碰上了。”
……
岸边柳林一旁,龙马七海在认真组装着手里的炼金装备。
已经不能用炼金武器来称呼了,因为它已经达到了‘武装’的级别。
就相当于手枪和坦克之间的差距。
基金会得以在世界立足的科技结晶,号称可以屠神的炼金武装,‘湮没者’。
纯阳境界的超凡存在在国际上的统一等阶被称作‘太阳’,但在更多人的心里,他们就是人间的‘神’。
而他现在组装的‘湮没者’,就是可以一发轰死‘神’的炼金武装。
只要命中,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热可以瞬间压爆,冲击波足以覆盖方圆两百平方米。任何的掩体都可以被轻易洞穿,连中心的空间都可以瞬间撕裂,产生数秒钟的黑洞。
同时,在它的威力中心,别说是细胞不能幸存,任何有生物活性的化学物质都会被瞬间破坏,更别说什么需要反应的脱身手段了。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要命中。
这也是炼金装备只是外力的原因,它永远也比不上如臂驱使的身体本身。所以,世界上的组织只有基金会注重科技,其余的都崇尚自身的力量。
但很显然,没有外力的干扰,他们是无法正面命中天灾级的大妖的。饶是如此,也能将其重创甚至杀死,所以妖丹和大部分的遗骸还能留下。
这才是他们的目的,不然炸的连灰都不剩了,浪费这个力气干嘛?
“组装完成了。”
龙马七海看着身边这个与自己同时潜入华夏,已经蛰伏了整整六年了的同伴,来时还是三十岁风华正茂,现在也是银丝密布了。
“孝信君,这一次任务过后,我们就能回家了。”龙马七海笑着说道。
李孝信跟着笑了笑,脸上的皱纹已经有些深了,闻言说道:“您要回四岛国了吗?”
“是啊,我已经离开太久太久了。”龙马七海感慨道,“我都忘了家乡的清酒和饭团是什么味道了。”
随后,他有些不解地问道:“听你的意思,孝信君不打算回韩鲜国了吗?”
“啊,没错。”李孝信抚了抚已经斑白的鬓角,用手轻轻摸过组装好的‘湮没者’,这才说道:“我在家乡早就没有亲人了,即便有认识的人现在也都不相识啦。而且虽然不想说,华夏的确比我的故乡好太多了,我希望留在这。”
龙马七海愣了愣,显然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但他只是拍了拍后者的肩膀,勉励一笑,“总之,还是完成我们的任务吧。”
即便是多年的好友,更是在华夏这些年唯一可以彼此慰藉的存在,但龙马七海还是没有告诉对方,如果执意要留在华夏的话,可能今生就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
此次任务无论完成与否,留在华夏等待他们的就是死亡。
龙马七海没有说,他看着保存盒里那枚精致的弹头,这是一套的组具。
这种炼金的武装因为特殊材质的原因,如同活物一般无法被放在空间道具之中,所以,当初他们潜伏进来的时候只带了这么一套。
他们知道,机会只有一次。
……
柳树后的季诩看着像是在告别的两人,距离的关系让他气血暗藏,所以听不清两人的交谈,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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