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治民抚兵制度齐(1/2)
他这么一说,一众人也反应过来。毕竟现在唐教坊曲还有市场,尤其是《杨下采桑》这一段不少人都喜欢。
见众人讨论的热烈,陈佑也只好报以苦笑,不再多谈蒙师之言。
景也看了,诗也谈了,一番宴饮之后,众人尽兴而归。
回到城中,陈佑重新投入繁杂的工作中。
重阳一过,基本上就要忙着秋收了,来年会不会出现饥荒就看这次秋收的成果了。
陈佑不敢放松,请示了赵元昌之后,借调驻扎各县的军兵,由各县令、丞、簿、尉带着到处巡视。
这期间,驻守丰都的李继勋安排了几次袭扰黔、涪二州秋收的行动。不过沈军也早有准备,所以没有取得多大的成果。双方来来回回互相打了几次,就默契地停了下来。
除了秋收,就是对地方豪强的清洗。
这件事一直在做,只不过前期立足未稳,只是除掉几个明刀明枪站出来反抗的家伙。现在战事停歇,正是动手的好时机。
毕竟新占一地,对平民可以秋毫无犯,但对原本的地方豪强,必须筛选削弱一遍。只有如此,才能获得扶植新的利益阶层的空间。有了既得利益者,对此地的统治才能稳固。
往年不过就是主动逼反几家大户豪强,或者直接栽赃某家勾连敌国,然后动用军兵将之翦除。金银浮财收缴上来,土地商铺则给跪舔彻底的几家分掉。
但是现在有了陈佑,那就不一样了。
陈佑仿照土地革命时期的政策,给赵元昌上了一道《治民策》。
《治民策》所说不过三点:
一:简单地将居民分成三类,靠被雇佣以及拥有少量土地或一个铺子作为收入来源的划分为平民;拥有大量土地或铺子的划分为小豪强;有用大量土地或铺子,同时家中有担任州、县官吏的划分为大豪强。
二:团结平民和小豪强,将不得人心的大豪强翦除掉,将配合的小豪强扶持为新的大豪强;发动平民状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强,将其土地分给少地或无地的平民,商铺分给配合的小豪强。
三:受伤无法再战斗的伤兵,愿意留下的就分给土地,安排进州县做一小吏。
这么做,有利有弊。
好处是区别对待,不会让当地豪强兔死狐悲,同时又拉拢了底层民心。安排伤兵担任小吏,则让周国对州县事务控制力度加大,避免某些人通过拉拢控制小吏来阻碍州县行政。
坏处就是不能像之前一样短期内获得大量浮财和粮食,毕竟对那些配合的豪强,总不好强压着他们给出太多的“劳军”钱物。
当然,陈佑也知道,这样的法子对底层平民来说,并不能获得多少好处。
只是现在真正控制县及村镇的还是那些豪强,一旦在此地将所有豪强都除去,再到下一个地方,知晓自己没有活路的豪强要么卷起浮财逃走,要么奋死抵抗。
便是陈佑提出来,赵元昌也不可能同意。故而他也只能想法子从分给豪强的好处中扣一部分下来分给平民。
《治民策》递上去之后,赵元昌立刻召集幕府众人讨论。
果不其然,争论最大的就是“发动平民状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强”这一条。
赵普更是直言,前罪从无,只要没在周国治下违法,就不可惩处。
胡承约也是担心,一旦这么做了,那其它地方犯下事的豪强会不会坚决抵抗周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毕竟善良的豪强是不存在的,所谓“民怨甚大”,这个线怎么划,别人心里没准。
吵了一会儿,陈佑只好建议,凡是沾了三条以上人命官司的,划分为“民怨甚大”。
然后甘靖宇又补充说,人命官司不包括行宗法、打杀签了死契的奴婢、买来的小妾等。
这一点取得共识之后,赵元昌便让陈佑重新拟一份条陈,然后传达到此次攻下的各州县。
这两件大事定下之后,剩下的就是督办了,这事安排下去自有那等干活之人去忙。
只是陈佑也不得闲,根据赵元昌的消息渠道,官家已经下诏令各州县发解,以备来年春闱。
诏令还没传到此处,不过既然这些地方已经被占下,就不可能区别对待。故而赵元昌也命令负责各州事务的陈佑、王朴等人先行准备。
所以陈佑不得不安排各县举办文会,代表周国朝廷抚慰忠州文学之士。只待诏令传达,就要登记信息、发放文解。
说起来,陈佑一开始还想借着伤兵营刷一波存在感。
只可惜,现在的医疗卫生制度已经是现有条件下所能做到的最好情况了。
首先,军中有专门的军医,都督府官吏定额有从八品下的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当然,医学博士主要是负责教学,真正负责伤兵医疗的是功曹参军事,施药、针灸、咒禁各有人等。
这是人员设置,还有制度。
唐代李靖的《卫公兵法》中就要求:各营应设有检校病儿官。每日巡查伤病员情况和饮食起居,以便安排医疗、运送。如发现新的病员或危重病员,必须于每晨通状报告总管,令医生巡营,给以适当的治疗。
营主和检校病儿官,应按照伤病员伤势的轻重安排运输工具和护理人员,能行走的病员给傔人(看护)一名;病重不能行走的病人加给驴一头;连牲口也不能乘骑的重伤病员,则给驴二头。看护二人缚辇(换车)运送。
而患有慢性病的或者实在是伤重需要静养的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