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颉利之子(2/2)
利强强联合,一起对抗你的父亲,你父亲也不会因实力大损而让唐朝有可趁之机。还有执失思力,此人是你父亲麾下的头号猛将,你父亲称他为鹰之羽翼,视为心腹,但如今他却娶了李渊的女儿,成为了大唐的驸马。你父亲在大唐受苦,甚至让李世民逼迫给李渊献舞,最后郁郁而终,可执失思力的官却是越做越大……如此反差,难道不能证明一些事情?”莫贺巴哈拳头紧握,眼中以闪现血焰。即是因为阿史那社尔,也是因为执失思力,更是因为他父亲在大唐的遭遇,粗着声音道:“别婆婆妈妈的,你想说什么,直说。”
宇文博伟道:“也许大人还不知最近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的举动吧,此二人为了讨好李世民,忠心的做唐朝的狗,已经开始劝说突厥百姓并入大唐。他们要抹杀突厥这个民族,要让狼神的子孙彻底的沦为唐人的奴才。”
宇文博伟的话很具有感染力,莫贺巴哈痛恨道:“可耻的小人!”
宇文博伟续道:“突厥的百姓已经受到了他们的愚弄,绝大部分都放弃了我们突厥的习俗。据我的估计,再过不久,他们将会前往突厥军营,劝说突厥兵卒也融入大唐,成为大唐征战的先锋。李世民卑鄙的利用突厥兵卒为他打天下送死,可阿史那社尔与执失思力却不顾突厥人的利益,安心的做李世民的走狗。他们二人该死该杀,我的来意便是如此。此二人既是我的敌人,又何尝不是大人的敌人?替我杀了他们,我付你们五千匹马,外加黄金一千两作为报仇。”
莫贺巴哈没有任何的犹豫,点头道:“时间,地点,对方有多少人?”经过宇文博伟的劝说,他已经对阿史那社尔、执失思力动了杀心,宇文博伟丰厚的报仇更是让他坚定了下手的决心。
宇文博伟道:“具体时间暂时不明,但他们在月余之内必然会往塞外军营,游说突厥兵卒。出雁门关距离塞外军营有三十里之遥,这段时间是最佳的动手时机,也是唯一的机会。他们随行的护卫有一百人,其中还有一些武艺高强的人,是一股不小的力量。机会只有一次,一但他们进入军营,或者退回雁门关,那将功亏一篑,除非你们拥有五万大军,否则不可能撼动他们分毫。也就是说,在雁门关与军营的中心地是最佳的伏击地点。”
莫贺巴哈略作沉吟,他们现在有三千人,而且大部分是昔年颉利可汗麾下最骁勇善战的金狼军,有着啸傲草原的力量,以多击少,以千人抵百人,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随后也道:“成交!”
宇文博伟也松了口气,他当年是颉利可汗的谋士,深知莫贺巴哈与金狼军的厉害。都说阿史那结社率是草原的第一勇士,那是在颉利可汗的小儿子莫贺拔死了的情况之下。在当年对战的时候,莫贺拔就曾两招将阿史那结社率打成重伤,在床上躺了半年。
而莫贺拔就是如今的莫贺巴哈。
至于金狼军,那是纵横草原常胜一败的劲旅,当年李靖奇袭襄城时,率领大唐三大精锐之一的军队捷胜军就曾与金狼军死磕了一战。
那一战准备充分的捷胜军血战仓促应战的金狼军,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依旧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才取得胜利。尽管如此,金狼军还是护着颉利可汗从容离去,可见金狼军的战力如何。
以他们上千之众,对付百人,那是铁板钉钉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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