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三十章:神赐之地(三)(1/2)
关于中美洲原住民,是如何将类蜀黍变身成为玉蜀黍的,这一转变又是如何发生的,
科学家们正在研究当中,并已初步揭开了迷底。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相比其它野生植物的驯化,人类在玉米的华丽转身过程中,花费了更多的时间,也需要更多的运气。
后世,在中美洲已经发现的,最早的玉米样本,位于墨西哥南部城市,“提瓦坎”的河谷当中,距今大约5000多年。
这些早期玉米,棒长不到三厘米,谷粒也只有50颗左右。
形态大小,与21世纪从米国引进的“玉米笋”类似。
一般认为,仅仅将“类蜀黍”,变成为“玉米笋”形态的初级玉米,美洲原住民就花费了3、4000年时间。
解读玉米的前世今生,并不仅仅是为了向培育玉米,及其它美洲原生农作物的美洲原住民致敬,更在于揭示一个道理:
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一个族群和一个文明更是如此。
简单凭借一些文化符号的相似性,就牵强附会的将其它文明,视为自己的次生文明,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
退一万步讲,即使历史上,真的存在部分殷人登陆美洲的情况,他们对美洲文明的成长,也很难造成质的影响。
就象我们不能因为中央之国在成长过程中,从旧大陆的地区,吸取并消化的部分文明因子,就认定华夏文明是由西而来的一样。
中美洲与墨西哥文明,虽然哥伦布代表“旧大陆”发现了“新大陆”。
但比较意外的是,这位冒险家并没有得到用自己名字,冠名这片大陆的殊荣。
赢得这一荣誉的,是一位叫作“阿美利哥·维斯普西”的意大利商人。
1499-1501年,这位佛罗伦萨的意大利人,先后参与数次探索了南美东北部海岸,并发现了亚马逊河河口。
虽然完成这些工作的,显然不止阿美利哥一个人,甚至不会是主导者,但欧洲人正是通过他,
记录探险过程的出版物,获知了之前哥伦布发现的,其实并不是亚洲,而是一片新大陆。
有鉴于此,“阿美利哥”,拉丁文aus之名,开始成为了整个新大陆的名称。
需要说明的是,在具体命名之时,“阿美利哥”的发音,转变为了“阿美利加”(aa)。
于是,整个新大陆就变成了“阿美利加洲”。
在拉丁文中,以a结尾的名字为阴性。
icus的区别,在于它是一个女性化的名称。
之所以要有这种变化,是因为欧洲人在为各大洲命名时,习惯性的为除欧洲之外的各大洲,取一个女性化的名称。
很显然,这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命名法,但却无可厚非。
就象热衷于“华夷之辩”的中央之国,在对自己以外的国家和m族命名时,同样会凸显自己的优越感一样。
国人在使用时,一般会将“阿美利加洲”简称为了“美洲”。
至于将新大陆名称,放进自己国名的那个国家,则被译名为“米国”。
只不过,为了避免和大陆名混淆,米国的中文译名全称,并没有采用“阿美利加”而是“美利坚”。
假如,当年哥伦布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后世国人脑海中的世界霸主,兴许就叫“哥国”了。
哥伦布没能让自己的印记,出现在美洲和米国的名称里,说到底,还是他自己的失误或者私心造成的。
如果不是固执的,将新大陆报告成印度,并为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
冠以一个错误的“印加安人”之名,他本来可以让自己的名字,变得更伟大些。
当然,单纯从让自己的名字,成为某个地名的角度来说,哥伦布倒也不用感到遗憾。
21世纪的人们在工作生活中,经常会听到“哥伦比亚”这个名称。
比如,那个经常因某位女校友,嫁了明星或者富豪,出现在天朝娱乐新闻中的“哥伦比亚大学”。
以及用这个名称,作为国名的南美“哥伦比亚g和国”。
所谓“哥伦比亚”,其实就是“哥伦布之地”的意思。
从这点来说,哥伦布倒是应该能得到一丝安慰了。
之所以要在这里,探讨一下“美洲”这个名称的由来,是因为“美洲”只是一个泛称,
具体在地理上,还会分为“南美洲”与“北美洲”。
而从地缘角度看,美洲的概念要更为复杂。
最起码,还可以多出个“中美洲”及“拉丁美洲”的概念。
这些概念的形成,并不仅仅是因为美洲的板块轮廓,也完全是由西方殖民分割造成的。
我们需要从更深层次来寻找原因。
探索中美洲文明的产生及扩散路径,可以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先来看看,中美洲的范围。
在地图上,确定中美洲的范围,并不是一件难事。
我们很容易在南、北美洲之间,找到一条系带般存在的狭长陆地。
这种连接两片大陆的狭长陆地带,地理上被称之为“地峡”,位于南北美之间的这条地峡,自然就是“中美洲地峡”了。
除了“中美洲地峡”以外,世界上比较着名的地峡,还有连接中南半岛与马来半岛的“克拉地峡”。
连接亚、非两洲的“苏伊士地峡”等。
由于地峡两侧为海洋,并且宽度较窄,一直以来“地峡”两字,往往都跟“运河”联系在一起。
如果说,人类有限的改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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