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三章:硝石战争(四)(1/2)
要么选择与智利结盟,去挤占玻利维亚的份额。
要么全力支持玻利维亚向南扩张,最起码阻止智利北上。
最终,秘鲁选择了后一方案——做玻利维亚背后的男人。
这种选择在地缘z治上,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即:不用直接面对同样野心勃勃的智利。
即使玻利维亚获得再小的份额,也可以在秘鲁与智利之前充当缓冲国。
反之,从玻利维亚的角度来说,秘鲁相对来说还更为可靠一点,最起码后者,
不会把自己对应的沙漠地带全部拿走,并且愿意帮助自己对抗智利。
于是,这片荒凉而又充满诱惑的沙漠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博弈局面:
在秘鲁认定自己拿到“塔拉帕卡”地区的情况下,有关硝石矿的博弈,演变成了玻利维亚与智利,
对南纬21°50′——26°段阿塔卡马沙漠的博弈。
智利与玻利维亚争夺这一地区,被称之为“安托法加斯塔”地区。
在各方调解之下,玻、智两国于1866年签订协议,约定以南纬24°为两国国界。
单纯从玻利维亚内陆边境线向外延伸的角度看,这条边境线,看起来被定在23°会更为合适。
不过,在秘鲁控制“塔拉帕卡”地区的情况下,玻利维亚如果不再向南扩张一点,得到的份额就实在太少了。
更何况,在这场博弈当中,玻利维亚已经把南纬23°——24°线之间的安托法加斯塔港,经营为了自己主出海口。
鉴于争议区内各方资本混杂,一时无法厘清,所以在最初的协议中,南纬23°线与25°线内的税收,暂时由智、玻两国平分。
1874年,双方进一步对协议进行补充,约定智利彻底放弃,南纬24°线以北地区的全部权利。
玻利维亚则给出一个,25年内不对境内,智利公司提高税收的承诺。
当时,安托法加斯地区的硝石矿,主要由智利和英国组成的合资公司控制。
然而,经济危机带来的财政收入锐减局面,使得双方在硝石收入上的矛盾越来越大。
为了应对经济危机,玻利维亚人开始加征税收,直至将硝石矿收归国有。
战争即需要理由,又不需要理由。
说需要是因为,你必须有一个理由,说服自己的国民和有能力介入的旁观者。
说不需要是因为,如果你需要战争来改变国运,总是能找到自认为合适的理由的。
对于智利人来说,他们从来没有满意过,阿塔卡马沙漠三分天下的局面。
这当中最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智利拥有更强大的军力。
从地缘属性上看,智利在地理和历史上,并不是一个“安第斯国家”,而是一个因大航海时代,而出现在地缘z治舞台上的太平洋国家。
这一属性,使得智利更加的注重发展海上力量。
至于智利的两个对手,刚刚才获得太平洋国家身份的玻利维亚,甚至还没有建立正式的海军。
秘鲁海军的吨位,还不到智利的一半。
在飞机、导弹等空中打击武器尚未出现之前,军舰的吨位和舰炮的火力,在海战中所能发挥的作用是决定性的。
这种被称之为“巨舰大炮主义”的战争思维,在彰显一战后,世界各国实力对比的《华盛顿海军条约中》中,表现的淋漓尽致。
在条约中,除了对主力战舰的吨位以及舰炮口径,做出最高限制以外,米、英、倭、法、意五个,
一战胜利国的海军的主力舰,即:战列舰和战列巡洋舰,总吨位比例,被设定为10:10:6:3.5:3.5。
尽管这个条约,后来并没有被严格遵守,并且“巨舰大炮主义”,最终被航空母舰和飞机终结。
但这段历史,最起码可以告诉我们一点,无论在吨位还是火力上,都超出对手一倍的智利海军,
为什么会那么有信心,去面对秘鲁和玻利维亚联军。
既然已经决定用战争来解决问题,并且自认为军事上有绝对优势,那么智利的目标,
就不会仅仅是玻利维亚控制下的,那部分安托法加斯地区了。
将秘鲁控制下的搭拉帕卡地区一并拿下,迫使秘鲁退回自己所对应的那段岸线,变成了智利在“硝石战争”中的地缘z治目标。
鉴于三方角逐的地区是一片沙漠,并且主要城镇分布于沿海,智利为自己行动,
提供战略支撑的能力,要高于从安第斯山脉,下来的秘鲁和玻利维亚军队。
另外,对军事的重视程度,以及英国在背后的支持,使得智利陆军在训练水平和武器装备上,同样高于对手,尤其是高于玻利维亚。
1879年5月-1880年6月,仅仅用了一年时间,智利军队就攻占了秘鲁和玻利维亚,
在这片沙漠地带的所有城市,包括后来归还给秘鲁的塔克纳地区。
问题在于,塔拉帕卡和安托法加斯坦地区,始终还是处在秘鲁和玻利维亚的眼皮底下。
即使秘鲁能够凭借当时的军事优势,控制这两个地区,也并不意味着这两个国家,就此会与智利和解。
从玻利维亚的角度来说,就算不在乎硝石的得失,失去全部海岸线的结局,仍然是不可接受的。
相比之下,逼迫秘鲁退出的可能性要大,毕竟对于秘鲁来说,这只是失去一个,勉强得到的突出部问题。
让对手接受失败结果的,最好的做法,是让他明白,如果不接受,就将遭遇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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