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九章:新世界岛的另一极(十五)(1/2)
美洲本土的黄色土著、欧洲而来的白色殖民者,以及从非洲贩运而来的黑色奴隶,经由几个世纪时间里碰撞和交融,产生了大量基因层面的混血种人。
在巴西和拉美地区,“白-黑”混血种人,一般被统称为“穆拉托人”。
“白-黄”混血种人,被称为“卡博克洛人”,西属美洲则称为“梅斯蒂索人”。
此外,还有被西班牙语命名为“桑博人”,葡萄牙语称为“卡富佐人”的“黑-黄”混血种人。
如果再细分的话,还有白人与亚裔,白人与印第安人、黑人三重混血等类型。
巴西的“穆拉托人”及西属美洲的“梅斯蒂索人”,是拉美混血z群的两大类型。
后者的产生,得益于美洲三大文明,孕育出的强大土著人口基数。
前者则是葡萄牙在殖民时代,依赖黑人奴隶开拓巴西的遗产。
在巴西,被认定为是白z人的比例为47.3,混血种人的占比则为43.1。
这是2010年数据,其中大部分混血种人为“穆拉托人”。
单纯以肤色来划定z族的话,以穆拉托人为代表的混血z族,可以被称之为“棕色人z”。
这意味着,与其说巴西是一个,“黑-白”色彩的国家,倒不说它是一个,“棕-白”色的国家。
当然,由于黑人基因在体育及音乐上的优势,后世人们通过足球、桑巴舞等,更容易通过传媒看到的巴西,会更偏重于棕色印象。
说巴西是一个“棕-白”色的国家,并不仅仅因为它在z族上,所呈现的混血性。
正如刚才所说的那样,这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文化和法律问题。
想要真正理解这一点,我还需要更多的讲解。
将巴西的穆拉托人称为“棕色人种”,并不在做严格意义上的人种分类,而仅仅是针对“黑白混血”族群,肤色特征的一种显性认定。
生物学上认定的“棕z人”,指向的是生存在a大利亚,及南太平洋岛屿上的一些土著,如美拉尼西亚人。
鉴于他们的数量是如此稀少,目前提到世界人z分类,通常只会说到“黄-白-黑”三大人z。
从z族角度说,黑白混血属性的巴西棕色族群,是一个过渡体。
问题在于,尽管跨z族混血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个角落。
比如欧亚黄白人z,发生剧烈碰撞的亚洲中部、有人z博物馆之称的印度,但并不是每一个混血族群,都有机会获得一个,d立的法律认证。
最起码,在经常被误认为z族政策宽容的米国,这种情况并不存在。
单纯从肤色来看,后世人们在看到一些米国黑人时,往往会产生一种错觉,这些还是黑人吗?
比如著名影星哈莉·贝瑞,尤其当你前一秒,刚看过他们的非洲远亲时。
从肤色来说,被归入黑色z族的米国黑人,有相当部分,并不比巴西的“穆拉托人”看起来更黑。
目前由于黑人一词,带有明显的z族色彩,所以在“米国黑人”在法律上的准确定义,是“非洲裔米国人”。
这种文字上的修饰,并不妨碍我们,从z族认定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米国黑人的肤色,整体显得比较浅,与巴西穆拉托人,所呈现的“棕色”属性,原因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在漫长的奴隶史中,女性黑奴作为一笔可以增殖的资产,并不会被限制生育。
一个怀孕的黑奴,甚至能够卖个更高价。
问题在于,在丛林法则下的生育权争夺,白色人z的奴隶主及他们雇佣的白人管理者,自然是更占据优势。
虽然很少有白z人,愿意主动与他们的黑色女奴,生下合法的后代,但无需要负责的x行为,还是为新大陆的黑色群体,注入的大量白色基因。
在米国,有三分之二的米国黑人,都带有白人基因,其整体所带有的,白z人基因比例达到16。
然而,这些大多源自父系的白z人基因,并不能帮助一个美国黑人变成白人,甚至是获得一个如“穆拉托人”那样的,介于黑白之间的z族属性。
基于过往的白人至上观点,以及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米国才在法律层面,终结的“z族隔离”制度。
传统米国白人社群,尤其是南部地区的米国白人,在z族认知上,存在着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一滴血原则”。
所谓“一滴血原则”,指的是一个人血液里,只要有一滴来自黑人的血,都应该被认定为黑人,即使他的外表,拥有完全的白人z族特征。
这个原则,甚至被以法律的形式,在很多州固定了下来。
只不过,由于米国的联邦制特点,每个州在具体的认定时,会有不同的标准。
比如在1977年的一个案例中,一个从未怀疑过,自己白人身份的路易斯安娜州妇女,
在上溯族谱时被发现,自己七代之前的女性先祖,是一名黑人。
这意味着她的体内,含有16分之一的黑人血统,而当时该州的法律规定,有色人z血统的占比,必须少于三十二分之一,才能被忽略不计。
这意味着,这位女士,在z族上,必须被认定为黑人。
尽管类似法律,后来在很多州都废除了,但社会认知,却并没有随之改变。
关于“一滴血原则”的形成缘由,以及对米国社会的深远影响问题,在米国部分会详细讲解。
现在我们最起码知道,米国主流社会在z族融合,或者说白z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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