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上的争论 上(2/2)
导责任,那他们公安局警员执行公务出了事情,是不是也要追究他的责任?如果再把这个事情扩大来说,城管执法队执行公务,是地委和行署联合下达的,现在出了问题,是不是要追究在座的每个人责任?
他觉得并不合适,林义和吴刚两个人,他们从个人意愿来讲,也不希望出事,把工作完成得漂漂亮亮,皆大欢喜就好。
可现在偏偏出了事情,难道就说他们没有做工作吗?难道说他们工作的出发点就是想要出事吗?
更何况据他所知,那个杀人凶手不光用刀捅了城管,还把隔壁经营饭店的两口子,一个捅死,另一个捅成重伤,这是为什么呢?
经过讯问才知道,这个杀人凶手嗜好赌博借了不少的高利贷,而且在饭店经营上也不上心,生意很不好。
但是他并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反而认为旁边的饭店抢了他的生意,于是跟这家店主有了矛盾!
换句话说,此刻杀人凶手的情绪已经处于不稳定状态,做一个比喻,就像是颗随时可能爆炸的炸弹,缺的就是一个诱因!
而恰恰城管在这次清理街道经营整体行动中,成为了爆发的诱因,于是杀人凶手将所有的负面情绪全都展现出来,酿成了这一次惨案。
说到这里,孟建耀停顿了一下,看了看众人说道,难道林义跟吴刚两个人,在布置这项工作的时候,有未卜先知的本事,知道杀人凶手处于这种随时可能爆发的状态吗?
他们当然不会,可是因为这个事情就要处理他们,会不会有让他们背黑锅的意图?
这两位同志,一个是正处级干部,另外一个是副处级干部,难道就因为这么一件事,把他们所有这些年的努力,还有这些年的功劳全都否定吗?
孟建耀看了我一眼,接着说道,刚才金泽书记说的意见,他觉得有道理,不能因为一件事情就把所有的全部否定,这样确实有失公允。
所以他的意见就是对这两个人的处理,应该慎重一些,客观一些,而不是因为掺杂了一些个人因素,或者是想在公众面前树立某种形象,就拿这两个人作为牺牲品。
这样的做法……说到这里,孟建耀笑着摇了摇头,他可不敢苟同!
这句话的意思非常明显,就是说我打算处理林义和吴刚两个人,来烘托自己的正面形象,去赢得公众的口碑。
另外换句话说我有几分用别人鲜血,来染红自己顶戴的意思。
李素娟在旁说道,她不同意孟政法的说法,谁都看见了林义到医院的时候满脸通红,一身酒气,难道他不知道,今天晚上要对占道经营进行整体大清查吗?
再有就在出事的当天晚上,张专员曾经出现在占道经营大清查现场,并且还明确指出,要吴刚在工作中,一定要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
可最后依旧弄成了这个样子,难道这两个人不应该负主要的领导责任吗?
更何况这里涉及了五条人命,如果不做出一个令公众满意的处理结果,造成的影响不只是死者家属打林义,还有可能会发生更严重的后果!
所以她同意我对林义和吴刚的处理意见!
她说完之后,李金哲冷笑了几声,淡淡的说道,如果这个事情换成王明义,恐怕李部长就不会这么做了吧!
听到这句话,李素娟脸色顿时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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