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四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九)(1/2)
九
狼……
听到深山之中的狼嚎声,笙歌非但没有丝毫的胆怯恐惧,反而跃跃欲试,充满了兴趣。
e……
为什么她的反应就不能正常一些呢。
走还是留?
说实话,笙歌真想一展雄风,大杀四方让丑耙子知道她是一个颜值实力并存的人。
可看看自己浑身大大小小的伤,笙歌沉默了。
君子显摆,十年不晚。
没不要在这种被揍得惨兮兮的情况下,冒险搏狼。
嗯,状态不好,撤退。
笙歌当机立断的辨明方向,头也不回的拖着浑身都疼的身体向远处走去。
至于丑耙子……
呵呵哒,就丑耙子对她的黏糊劲儿,一定会对她不离不弃的。
夜幕中……
一道消瘦的身影,一道蹒跚的身影同时在赶路。
时间一点点过去,笙歌渐渐把荒林抛在身后,而那道从远处赶来的人也终于出现在熄灭的火堆旁。
经过将近一夜的时间,火堆早就成为了一滩没有任何余温的灰烬,就连被笙歌随手丢弃的鱼骨头也不知是被什么野兽叼走了。
唯一留下的可能就是笙歌心血来潮,画下的半幅画……
为什么是半幅呢?
显然是笙歌画着画着没耐心了,难不成还真能指望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杵着根树枝画一幅大作?
别闹了,千万不要忘了笙歌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微微亮起的天边,透过树叶撒下些许光亮,也终于使得来人的面貌较为清楚的展现。
面色苍白,不见血色,这绝对不是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只见来人眼中的笑意和急切一点点沉寂,然后淡然苦笑一声,说不出的寂寥和落寞。
来人随意的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然后完善了那半幅已经不成样子的画。
这次应该是他了吧……
世人万千,无人像他。
但上天终究还是怜悯他的,死而不僵,以这幅活死人的模样不老不死的行走在这世间,给予他漫长光阴,寻找一个不可能的人。
他也不是没有问过自己,寻到了又如何。
若能相守,前世数十年也就不会蹉跎了。
再见见吧,这好像就是他如今不死不活的唯一价值了。
有些人的存在,不仅惊艳了某段时光,而且也会温暖漫长岁月,成为长久生命中如同信仰般的存在。
曾经,他何其骄傲呢。
曾经,他多么执着于对琅琊王氏权势的经营呢。
可饶是如此,当年的他都能为了卫玠折腰到如此地步,遑论今日呢。
但,有些人终究是无缘的,有些人也终究只能是过客。
他之于卫玠,便是过客。
这一点,从他见到那位貌美的潘姓女子时就已然明了。
卫玠的神秘,不是他能够想象的。
卫玠的未来,也不是他能够预料的。
可以说,他经历的数百近千年时光,于卫玠而言,同样只是沧海一粟。
所以呢,何必庸人自扰。
能见得一时是一时,能陪伴一时是一时。
说实话,他真有些鄙夷如今的自己。
卫玠,还好,终归是能够再遇你。
世人万千,无人像你,可却能够再遇你。
王九郎啊……
当年显赫一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琅琊王氏嫡系子弟,如今却成了琅琊王氏烟消云散的见证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得不说,这句诗真真是一针见血。
既然知晓卫玠已在此间,那他就缓缓来吧,莫要吓坏了卫玠。
想要出现在卫玠身侧,必然就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
……
上气不接下气的笙歌狼狈的喘着气,口中还小痞子似的骂骂咧咧,丝毫没有皇家人的威仪和自持身份。
笙歌不知荒林中的事情,可并不意味着直播间的一众玻璃碴子们看不到。
直播间的强大之处,已经无需再多言。
……
……
大猪蹄子:揉揉眼,盼啊盼,春天的脚步近了……
大猪蹄子:呸,终于看到了我儿子的脸,喜极而泣的老母亲啊。
泡椒凤爪:不该是老父亲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真是王九郎啊,怎么感觉这个世界恐怕又要是一团乱了。
余生一杯酒:失忆的主播,念念不忘的王九郎……好像真的是要玩大发了。
北城南笙:画风清奇的泥石流主播终于要开始感情线了么。
浪九九:不,高举圣歌夫妇,圣歌大旗永不倒。
灯火阑珊处:不管是圣歌大旗,还是九歌夫妇都省省吧,主播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还感情线?
灯火阑珊处:啥线在主播这里都会崩的一塌糊涂。你们以为主播没记忆,就变成含羞带怯春心萌动一撩就走的小姑娘了吗?
灯火阑珊处:主播分明就是个老流氓。身为老流氓,只有撩别人的份儿,怎么可能被撩的动呢。
余生菇凉:卧槽,好像还真是这样。
春和景明:……
大猪蹄子:我儿子那怎么能用撩呢,一点儿也不郑重诚恳。
……
……
也不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对笙歌是盲目信任,还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反正并没有人担心笙歌。
来啊,尽情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时光。
热闹这玩意儿,自然是越大越好。
谁让他们关注的主播如此智障,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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