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同意婚事(2/3)
,所以才被我那老婆子记在了心里。在我将两个孩子调包之后,我就一直交代让我的大女儿每天帮忙给小坤洗澡。我也没有想到,小坤会突然发病,高烧不退,我那老婆子带着小坤去了镇上,他刚一跟小坤换衣服,就发现小坤右手臂的胭脂痣不见了。再加上小玢突然发烧,烧坏了脑袋,所以我那老婆子越发认为是小坤害得小玢,所以对小坤越发厌恶了起来…”唐友刚也知道,事到如今他再也隐瞒不住了。所以,他干脆竹笋倒豆子似的说了个清清楚楚。
“胭脂痣?果然是个有福气的。可是这福气终究是偷来的,也该到头了,可惜,可惜了…”
莫侍卫感叹的出声,而后也不管唐友刚,径自坐到火堆的另一边,开始闭着眼睛开始休息起来。
可惜唐友刚坐在火堆旁浑身却犹如针毡,他简直不敢想象,当唐坤的身世被曝光的时候,他和伍氏该如何面对村民们种种不屑的目光。
还有那峥王爷,可是大楚唯一的外姓王,有着一字并肩王之称的实权王爷。当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从小被他和伍氏磋磨着长大,他怎么可能放过他和伍氏两个?
现在知道辗转反侧了,知道害怕了,可惜已经晚了…
他生平最恨的就是这种自私自利灭绝人性的人!
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让别人骨肉分离。更可恨的是,别人对他的孩子如珠如宝,他对别人的孩子却是淡漠的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无数次的挣扎在生死的边缘…
天刚微微亮,莫侍卫就头也不回的下了山。
他回到镇上,这才知道随风早已先他一步找到了当年替伍氏接生的接生婆,证实了无数的亲生儿子的右臂上确实有一粒小小的胭脂痣。
同时,他也找到了当年替唐坤看病的那家医馆。那家医馆的大夫亲自证实伍氏当时曾经替唐坤换下汗湿的衣裳,并且在帮唐坤换过衣服之后心神大乱,嘴里一个劲的念叨,“这不是我的儿子,不是…”
因为当时伍氏还曾问过他,长在手臂上的痣会不会无缘无故的消失,所以对于这一幕他就记得特别清楚。
现在事情算得上是相当的明朗了,事关重大,莫侍卫赶紧带着坤字令紧赶慢赶的回了赤月关。
“这…这是坤字令?没想到这坤字令居然真的被峥王爷不小心掉在了团山镇?莫侍卫,不知你是怎么找到的?据本侯所知,峥王爷拜托尤夫子已经在团山镇找了一年多了。到如今,尤夫子也还没有找到坤字令的下落…”
看着静静的躺在自己手里莹润透亮,闪烁着翠绿光芒的坤字令,张蒙的心情瞬间飞扬了起来。
秦昊天虽然进了京,并且在京城也有了自己的一部分势力。但是,他想知道的事却迟迟没有消息。
但是,现在有了这块坤字令就不同了。
他敢保证,京城发生的所有事都逃不过峥王爷的耳目。
作为暗部的执掌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就是大楚皇帝楚天舒的眼睛和耳朵。就算楚天舒不知道的事,他都肯定知道。
更何况还是那么多的死士偷偷出京的大事。
张蒙想的是,只要他拿着这块坤字令上门求见峥王爷,相信峥王爷总会给他一个交代。
可是,他的这个想法才刚刚冒出头来,莫侍卫却又给了他另外一个更加好的消息。
“侯爷,属下不止找到了坤字令,并且还找到了坤字令的真正主人。你或许还不知道,峥王爷的小儿子王宇他其实并不是峥王爷的亲生儿子。原来,当年坤字令的失踪是因为盗走坤字令的人将小王爷一起给抱走了。那个人他胆大包天,为了能让自己的亲生儿子锦衣玉食的过一辈子,他拿自己的孩子换走了小王爷…”
莫侍卫一边说一边将自己和随风这些天的调查结果给说了出来。
“可怜天下父母心…”
张蒙听了莫侍卫的话不由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良久,他总算开口感叹了一句。
“可是,侯爷,属下可是觉得那唐友刚太可恶。他自己的亲生儿子代替人家去享福了,他怎么着也得对人家的孩子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吧。可是,你看他是怎么做的?他居然眼睁睁的看着他自家的老婆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磋磨人家的儿子,甚至眼睁睁看着人家的孩子一次次挣扎在生死的边沿。属下就觉得这种人太可恶,就算峥王爷以后要如何的惩罚他都是罪有应得…”
莫侍卫却是一贯的嫉恶如仇的个性。
尤其,他曾经还亲自调查过唐坤之前的事。他当时就认为,唐坤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还能带着自己一家人活了下来,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要不然,换了任何一个人,只怕没有疯掉,人也被毁的差不多了。偏偏,唐坤却还能保持着他的一颗赤子之心,这也是对他本性纯良的最好报答了。
“莫侍卫,本侯怎么觉得,你对那个坤字令的真正主人很有好感?你可不是那种多事的性子…”
张蒙原本对唐坤还不是很有兴趣。
只是,莫侍卫的话却引起了他浓浓的好奇心。
莫侍卫虽然嫉恶如仇,但是,他也讨厌弱者,并不会无缘无故的同情一个并不值得同情的弱者。
“侯爷,你大概还不知道这坤字令的真正主人是谁。他就是唐友刚的第二个儿子唐坤。据唐友刚说,他当时也是被鬼迷了脑袋,看到那块坤字令上的那个‘坤’字,就鬼迷心窍般的用那个‘坤’字给唐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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