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苏诺的法提斯(1/2)
“骑兵”二字总会拽住朱三沅的耳朵。
马匹贩子在看清朱三沅的佩剑之后,也立刻改口尊称“大人”。
朱三沅给他纠正道:“子爵大人。”
马匹贩子态度端正了一些,向朱三沅介绍起自己的马匹和马具来:
自己所经营的,都是基本的马匹,如驮马、旅行马、猎马。这些马匹通常可以用作初级骑兵的座驾,或者轻骑兵、斥候兵的座驾。而如果想要打造一支精锐重骑兵部队,像“斯瓦迪亚骑士”那样,就需要更优质的马种,以及必不可少的战马护具。
人分三六九等,肉分五花三层。商品总有一个贵贱之分。马也如此,不同品种的马匹,价格也不尽相同。
比如走南闯北的商队,他们偏重于“驮马”和“旅行马”,因为它们价格便宜,产量相对较高。
而沙漠和草原上的人们,则对“沙漠马”和“草原马”情有独钟,因为它们更能适应那里恶劣的气候环境。
在骏马、猎马、草原马、沙漠马中,进行提纯和定向培育,就可以得到更加优质的马匹。一般来说,就是增强它们的载重能力、爆发力和续航能力,并且也更加服从主人的命令,这样,它们的主人就可以穿戴更加厚重的铠甲,它们本身也可以披挂更重的马铠。于是,一个重骑兵、骑士,就培养出来了。
在这片大陆上,最重视骑兵部队的,当然就是咱们斯瓦迪亚了。继承了大帝国的法统,同时也将骑士精神传承下来。在对外作战中,斯瓦迪亚骑士们所向披靡,为王国屡立战功。
这离不开人们对骑士的敬重,更与对优质马匹的情有独钟密不可分。
朱三沅轻抚其中一匹马的马鬃,并查看着它的牙齿,“我听说,维基亚人也有重骑兵部队,跟斯瓦迪亚比起来,孰优孰劣?”
“维基亚人,也配拥有骑兵?”
旁边的草垛里忽然传来一个声音,把朱三沅吓了一大跳,而马匹贩子却显得很淡定。
草垛又晃动一下,一个满身稻草的蓬头男子站了起来,穿一件灰色短袖跑,脚踏游牧靴。腰里还挂着一把剑。头发蓬松而凌乱,像一个流浪汉。
他一直盘腿坐着,倚靠在一堆草料上。他已经在这里呆了一个下午,一直马匹贩子聊天。在朱三沅来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他就这样睡着了,而马匹贩子也没忍心去打扰他。
“维基亚的骑兵,严格来讲,只是骑着马的步兵。不要以为骑着马,就能称作是骑兵了。”那个人抖了抖身上的草料,继续说道。
“哦?”朱三沅上下打量着他,“如此说来,这位仁兄似乎对骑兵作战颇有见解。敢问仁兄遵命大名?”
马匹贩子替他答道:“他是城里的骑兵军官,他叫法提斯。”
“法提斯?”朱三沅激动地失声喊起来。
“怎么,你认识他?”
“我……啊……久仰大名了。”
“是啊,他这两天是够出名的。先是在对门的酒馆里整日买醉,结果醉酒后被人偷了钱包。之后就一直在赖在我这里,盘腿打坐思考人生,说是要在马厩里赎罪。我猜,他是闻着马尿味儿解酒馋呢吧,哈哈哈……开个玩笑呀,别介意。”
法提斯耸耸肩,摇头道:“不会的,老板,我不会介意任何嘲讽讥笑、甚至是殴打谩骂的。我将这一切都视作圣主的惩罚。哎,我真失败……真迷茫……”
“我的朋友,究竟是什么打击让你沮丧至此?”朱三沅问道。
“也许……你会请我喝两杯,并且不介意做我的忏悔牧师的话,先生,我会把一切告诉你。”
“没问题,我跟你有眼缘,我相信,我们会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的。这顿酒,我请了,让我们一醉方休!”
马匹贩子拦道:“哎,子爵大人,我这几匹马……”
朱三沅拿手一比划,“我包圆儿了,连同我带的这五匹马,麻烦你帮我刷洗一下,再多喂些草料,伺候舒服了。等我们喝完酒,一并结账。”
“好嘞!”马匹贩子痛快地答应着。把几匹马拴好,铡草喂马、刷刷洗洗,暂且不提。
朱三沅与法提斯进了酒馆,找位置坐下,一杯麦芽酒下肚,这才打开了话匣子。
法提斯将自己的身世一一道来:
他原本也是一个拥有庄园封地的贵族,为斯瓦迪亚的一个领主充当骑兵军官,他的弟弟也跟他一起服役。
按照正常的发展轨迹,他们兄弟二人在服役一段时间后,就会光荣退役,然后在自己的封地内,过着小贵族的生活。
但兄弟二人却同时爱上了同一个女人,一个有钱的守寡的伯爵夫人。兄弟两人被她迷得五迷三道神魂颠倒。
然而这位伯爵夫人却是阅人无数的情场高手,抓一大把男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像法提斯兄弟这样的,只有贵族身份而无爵位的、封地的庄园还不如伯爵夫人的后花园大的、未经世事的毛头小子,自然不入伯爵夫人的法眼。
她根本不可能下嫁给他们兄弟俩之中的任何一人,但她也没有将他二人拒之门外,而是很享受他们兄弟二人为了得到她的垂青而争斗的优越感。
女人喜欢被爱、被追求,更喜欢看两个男人为了争夺自己而打的头破血流。时至今日也如此。
有一次,当法提斯喝得醉醺醺的时候,他们兄弟二人又发生了激烈的争吵,期间,他的弟弟脱了鞋,拿鞋底子抽他。而他,竟然拔出了剑……
说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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