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赶赴约会(1/2)
二人意志如此坚定,窜天猴也不勉强。/46/46026/他对自己的运气十分坚信,既然他能再次遇到凌霄和金满堂,自然也会有第三次。
他和二人约定,如果再有第三次相遇,那可就是上天赐予的缘分,再也不容拒绝了。
凌霄伸出手拍上窜天猴早就伸出来的大掌,击掌为盟。凌霄看的出来,能拥有这样的胸襟气魄,窜天猴不成大事也难。
“既然如此,我也不为难二位。只是那熊岭山离这边也远,我给你们找个向导,这样你们过去的也快捷一些。”
这就相当于有人护送了,凌霄和金满堂自然是求之不得,连声道谢之后二人就回去收拾行囊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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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金满堂一回屋子就头疼起来,那个乖巧的女孩子跪在地上满是希望的看着他。他这才正经看到这姑娘的模样,清婉可人带着几分白芷的模样,那双眼睛却是像极了连翘。
这样的姑娘,若是扔在这里,后果可想而知。
“你想让我带你走?”
千鹤急急点着头,只要能带她出去,让她做什么都行。
金满堂冷笑,做什么都行?
“你能帮我杀人吗?你能帮我赚钱吗?你能帮我...”
能帮他把连翘的心夺回来吗?
金满堂自嘲的笑笑,他自己都不能的事儿,还指望眼前这个流落在异国他乡的小姑娘?
千鹤脸上一片苍白。她哪会杀人,她在家连只鸡都没杀过。可她能做其他的事情,洗衣做饭干农活,吟诗作对伶唱歌舞她都擅长的。
可惜,她若是再早些遇到二少爷,二少爷还真好这一口。此时的二少爷,早就没了那心思。
看她那楚楚可怜泫然欲泣的样子,金满堂收拾完行李长出一口气。
“看在你我同床共枕一夜的份上,少爷我带你出这片山。可出去之后你能不能活命,我就管不了了!”说完,他把包裹扔给千鹤,转身带她出了门。
二少爷临幸过的女人要带走,这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窜天猴还给千鹤准备了厚实的衣物,算作是给金满堂的厚礼,感谢他当年提供钱财之恩。
三人在门口同窜天猴及各位当家的告别,在一个小山匪的带路下,他们往熊岭山走去。
等从山中出来走到大路上时,金满堂将包袱中的一些食物和钱财给了千鹤,剩下的路就要她自己去走了。千鹤心中有些不忍,她下马跪在地上对着金满堂磕了三个响头。这等恩情,她一定会记得。
“这位公子可否将姓名告之于我?日后若有机缘,我一定会报答公子!”
凌霄笑笑,金家二少爷的称号可不是白叫的,招蜂引蝶的本事就是不一般。他策马往前慢慢走着,给金满堂留下一个处理姻缘事的空间。
“行了,你记着,少爷我坐不改姓行不更名,姓金名满堂。金玉满堂的意思!好了,你自己好自为之吧,最好活着出山,不然你这小身板也不够野狼打牙祭的!”
金满堂连马都未下嘴上咧咧两句就去追赶凌霄了,千鹤跪在地上看着那两人远去的方向,紧紧握住金满堂留下的包裹,眼中蓄满泪水,又郑重的磕下一个响头。
恩人,若是有缘,我们自会相见。
千鹤,在金满堂认为,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毕竟,他就把千鹤当成个暖床的丫头。
为二少爷暖过床的丫头不计其数,这个不过是他好心帮了一把,不出半年保证他忘的一干二净。可就是这个姑娘,在他日后的人生里惊起大片的浪花,那都是后话了。
乌图北边的山岭上,两方人马正在不同的方向往熊岭山赶。他们奔着同一个目标,日夜兼程,等到达熊岭山的时候已是两个月后积雪没过小腿了。
白芷弃了马,靠着纸人去探路,她终是到了山脚。
猎户说熊岭山看起来不大,实则里面凶险异常,经常有大型的猛兽出没。之所以称为熊岭,是这方圆百里唯有这座山经常能看到野熊出没,一般的猎人都不会进去的。
打听安巴老汉,他们纷纷摇头。可能是久居深山的老猎户也说不定,只是告诉白芷要多加小心。
白芷打量着这座并不甚高大的山,在这儿等凌霄他们恐怕早晚会冻死,她还不如先行进山找安巴老汉。想着,她就拔步进了山,殊不知金满堂和凌霄早就靠着那个小山匪进去并找到了安巴老汉。
大雪封山,白芷每走一步都觉得困难。这茫茫山路,她不得不再次派出纸人去寻找看看是否有脚印和人的气息。
当日的金满堂非要嚷着和安巴老汉出去猎野猪,木屋里只剩凌霄一人。他在屋内打坐,闭着眼感受到屋外有一股异样又熟悉的气息。
山中的精灵本就多,这并不让人奇怪,可那股子气息就是让人熟悉。他不敢动弹,生怕惊扰了那个小东西。他偷偷将眼睛睁开一条缝,只见一个小纸人努力的从门隙中挤进来一个头。
它在努力看着这里有没有他要寻的人,圆圆的脑袋上面是一排尖尖的牙齿。这剪纸,一看就是白芷的手笔。
原来,你也到了!
凌霄按捺住内心的狂喜,可粗重的呼吸却是如何都控制不住,他抬手抄起身旁的一根树枝对着那纸人伸了过去。
那纸人一见不妙,迅速的将脑袋缩了回去。
门不打自开,那根树枝和长了眼睛似的直奔纸人。背后似有一股强大的吸力将纸人紧紧的粘了回去。
小纸人的手脚还在不停的挣扎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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