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拉曼·拉尔森(2/2)
这个时候确实不是合适的时机。“你知道这不可能的,拉曼。”
“好吧,我想要点香烟。”
费恩把拉曼的要求记录下来问道:“还有吗?”
“没有了。”
……
费恩走出进监狱的休息室,在里面等待的有些不耐烦的贝琳达早就望眼欲穿。
“我爸爸在里面怎么样?”她抢先两步走到费恩身边迫切的问道。
“他气色看起来不错,穿的也不像个囚犯,如果不是知道这里是监狱,我会以为自己在外面遇到了他。”费恩拍了拍贝琳达的肩膀安慰道。
“别担心,目前看来他的情况还是很不错的,最少不用再操心生意上的事情了。”
贝琳达点点头,艾琳走过来也安慰她道。
“我说过不用担心,我又不是没有进过监狱,这里人都很好,说话也好听……”
费恩在一旁轻轻抽动了一下眼角,这位美女,你也是穿越来的吧。
ps:关于控辩交易——控辩交易制度最早是起源于美国,也称辩诉交易,其原因就是19世纪的美国出现犯罪率大幅度的激增,而有限的司法资源无法及时有效的解决刑事案件大量增加激增,积压案件问题严重,为此辩诉交易制度孕育而生。
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检察官可能与被告达成一致,被告承认检察官所起诉的罪名,而获得减少被指控罪名或者减少刑期或者降低起诉罪名等。
然而控辩交易也并不是每次都很好,特别是对于穷人来说——因为穷人有法院为其指派的律师,该律师是不收取律师费的(我国也有法律援助制度)。然后律师为了尽快结案,会劝(经常是恐吓)自己的当事人接受检察院的控辩交易。
一旦被告听从援助律师的“建议”接受控辩交易,那么就算他从来没有犯罪,也会面临必须去坐牢的风险,而且因为是他自己“认罪”,连翻案都做不到。(有很多这样实际的案例,在ps中就不列举,只能说,每一项制度都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ps:感谢竹签子的100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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