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 假设全部推翻(1/3)
那晚在福星酒店2001房两人分开后,鲁丹打电话给王宇,王宇没有接上,同样的电话一连打了几个,终于一点十多分的时候,王宇从睡梦中醒来,电话是鲁丹打过来的。鲁丹的意思是,想吃夜宵,和王宇约定好在北区的步行街一起共度这难忘的夜晚。
丁翰仔细考虑埔燃说过不久的话。“等一下,我想问,你去问鲁丹母亲的时候,她是怎么说鲁丹回到家后的情形,又因为什么原因而离开的呢?”
“问得好,这是我调查整个事情以后,留下的最后疑点。当时我去询问鲁丹母亲时,她告诉我,鲁丹因为想吃夜宵,回到家后,叫我给她煮面,可是当我煮好面以后,鲁丹却不见了。接到电话得知,她是和朋友约好一起去吃夜宵,晚点回来。”
“这不是在撒谎嘛!那个时候的她已经赶往福星酒店。说起来,如果我们不去调查福星酒店的事情,还被她蒙在鼓里。”
埔燃伸出右手,最后伸出食指,“她的确在撒谎,可当我到飞炉达工业厂调查她说过的朋友王宇时,王宇告诉我的是在一点之前,根本就不知道鲁丹有邀请他吃夜宵这么一回事情。而当我询问鲁丹的时候,她告诉我的是,从家里面就是去找朋友王宇一起共度夜宵。”
“的确有问题!我的直觉告诉我,当时鲁丹也没有猜到会有这样一个不可预想的结局,所以才选择在福星酒店和范星分手后,约定王宇一起去步行街一起共度晚餐。”
埔燃拿出笔记本递给了丁翰说:“你看看上面对她打这通电话的记录
,我所做的分析。”
丁翰接过笔记本,笔记本有些皱,摸起来手感还不错,陪在埔燃身边有一段时间了吧!丁翰打开笔记本,很快的就找到了这段记录:
一、在一点之前对母亲说和朋友王宇一起吃夜宵,是想证明她不在场的证明,那就是福星酒店的不在场证明。注:无论有没有王宇的作证,福星酒店的不在场证明都可以查出。
二、一点后,在福星酒店和范星分手后,继续一点之前说过的话,邀请王宇一起吃夜宵。可她没有那个必要,如果是一点后邀请王宇继续吃夜宵,那就是说她想继续做其它的什么事?注:范星星的死亡时间是凌晨两点至三点,也可以往后推一点,都能证明鲁丹不可能有杀掉范星的机会,何况还要攀登到墙壁之上,加上喝酒的关系,她做不了这样的事情,而且时间不充足。
半分钟都不到,丁翰合上笔记本,把笔记本递给了埔燃。
“第二点,已经可以证明鲁丹的不在场证明了。那么当晚她是几点后回到家的呢?”
“在飞炉达的工业厂,王宇告诉我,时间是凌晨三点二十分,鲁丹母亲也可以证明。”
眼睛皮跳动一下,丁翰摊开双手说:“那个叫王宇的人呢?”
“他把鲁丹送到家后,自己也同样的回家了。我想他并没有杀害范星的任何动机和时间。”埔燃看着窗外,那个卖木头玩偶的老人,又推着小车返回了原路,走过他身边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小车上的木头玩偶。
埔燃回过头说:“关于那个叫王宇的人,挺有意思。他和范星曾经有过一年的同学之情,当我问他是否认识陈贵龙这个人时,他并不知道。还有一件事情,二十三号那天的聚会,其实王宇也能参加在其中的,可是遇上了些事情,并没有来。王宇告诉我,在相同的时间,相同的地点,二十二号那天,也有过这样的聚会。当我拿出聚会名单给他看时,除开陈贵龙没在,所有人都在,但是他指定聚会名单上人虽然二十二那天都在,但是还有其他人,这些人都不在名单上。”
“哦。”丁翰并没有在意的说一声。“相同的地点,那就是王义勇家了。”
“你说呢!”埔燃反问。
丁翰傻笑说:“那么通话记录呢,你有没有给他看看?”
“没有,没有必要。通话记录的事情,我们早就已经查清楚了。”
丁翰抬起咖啡,闻了闻味道,还是喝不下去,放下咖啡杯。“葫芦里酒店里发现那个女生用法国娇兰牌香水的问题,你有没有问过鲁丹?”
“这事情,也同样没有答案。而且我还问了聚会当天有没有人用过香水,可答案还是一样。”
“鲁丹的调查就这样结束了。”丁翰说。
埔燃目不转睛的盯着丁翰,“你还记得我调查过,卤味店的事情吗?”
“记得。”
“那家叫唐氏卤味店的,调查时发现范星是在一点十二分出现在卤味店门前。而我们在福星酒店调查时发现,范星是一点八分离开福星酒店,这中间却用了四分钟的时间,就出现在了唐氏卤味店。我算过路程,凌晨如果从福星酒店到达唐氏卤味店,如果是坐出粗车,起码得花上十分钟,这十分钟加在了范星离开福星酒店后,还要从临时打车的时间算起。”
丁翰睁大眼睛,“我怎么忘记这一点了。如果是这样,那晚有人专门在福星酒店接送他,如果福星酒店到唐氏卤味店有捷径,那么四分钟就有可能到达。”
“分析得很好。我估计范星离开2001号房以后,到达6111号房,在和别人约定好,去卤味店吃东西。接着他离开6111号房,走出福星酒店,坐上早已经等他的车。还有一点,就是在唐氏卤味店大门前的**,范星曾经回头过三四秒的时间,他肯定是和别人有交谈。”
丁翰敲敲脑袋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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