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节 伪诏(2/2)
。其三呢,是让徐秉哲再次出使金营,虚以逶迤。徐秉哲给张叔夜丢烂摊子,呼延庚就派他往返金营,吃些苦头。
但呼延庚没想到,这第三条他犯了个大错误。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徐秉哲出使金营回来,还带回来四个人:何栗、王时雍、王孝迪、孙覿。金兵为了表达和谈诚意,把这四个人放回来了。
这四个人连家都没回,直接和徐秉哲一起,直奔中书省政事堂,也就是大宋真正的最高政务机关所在。
太宰何栗往都堂当中一坐,传令让宣抚司诸人七品以上官员到都堂。张叔夜,孙傅奉命到了都堂,看到连平时不大管事的尚书右丞,宣抚司判官李回也在,顿时感觉情况不妙。
何栗看与汴京战守相关的七品以上官员都聚齐了,当即抽出一份圣旨出来,赵桓的圣旨:“京城将吏士卒失守,几至宗社倾危,尚赖金人讲和,止於割地而已……”圣旨说了三个意思:
一曰:张叔夜身为两京道宣抚使,不能防守京城,让皇帝被俘,几至宗社倾危,罪在不赦,现拿捕到金营,由皇帝赵桓亲自审问,此外凡是在金国入侵期间主张抵抗的大臣,都有激怒金人的罪责,“取四十五处守臣亲属於军。”连这些守臣的家属也要一并惩处。
二曰:何栗本是太宰,现派何栗回汴梁坐镇都堂,主持大局。太宰何栗、中书侍郎王孝迪、再加上尚书右丞李回,已经构成了一个最起码的宰执数目,而孙覿是中书舍人,可以起草各种政令。赵桓是派了一个完整的行政班子回来执行自己的命令。
三曰:金人已经知道金一千万锭,银两千万锭,帛一千万匹,宋廷一时筹措不出,除去尽力在民间搜刮以外,可以以女子抵价。
帝妃每口折价两千金锭,帝嫔、帝姬(公主)、王妃每口折价一千金锭,郡主(亲王之女)每口折价五百金锭,县主(公侯之女)每口折价二百金锭、宫女、宗妇折银五百锭,歌女折银二百锭,良家妇女折银一百锭,伎女折银五十两。
这道圣旨一出,无论堂上堂下,众人目瞪口呆。
何栗道:“来呀,将张叔夜、王禀、折彦质、刘鞈等人,押解问罪。”
但是,没有人动。因为殿前司已经随着赵桓出京,被金兵格杀殆尽了。眼下在都堂左近护卫的,是龙捷军的步军。
何栗还在催促:“快呀,将张叔夜拿下。”
全场都处于一种懵懂的状态,然到这么久的辛苦,这么多场苦战,满城居民挨饿受冻,就换来这样一个结果吗?
突然,堂下一名年轻的将领,手持银锏冲上都堂来:“这圣旨不合制度,没有门下给事中的审核,不得布。”
冲上来的当然就是呼延庚,他一边往都堂上冲,一边大叫:“尔等将国家制度于何地?”
宋代制度,一道诏书经过中书舍人“制词”、“书行”与给事中的“书读”等三道关卡之后,才可以成为正式的政令,而且还必须有宰相副署。
呼延庚不知道何栗等四人有没有将诏书拿到门下省去审核,但他现四人组中没有门下省的,当机立断以此冲上堂来。
何栗等人都是文官,哪里架得住呼延庚,呼延庚一把夺过诏书眼光一扫,果然没有给事中的印章,便叫道:“此乃伪诏。”
当然,他早已做好准备,如果上面有门下省给事中的大印,他就会当堂扯碎诏书,毁灭证据了。
王时雍最先反应过来:“这莽夫居然咆哮都堂,还带着兵器,快把他拖下去斩了。”
备注:宋代诏书的出制度
宋代在流程上,仍旧遵循中书省制定政策,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的三省制度。具体执行流程如下:
制词:皇帝决定做某件事时,便将自己的意图告诉中书侍郎和中书舍人,中书舍人根据皇帝的意图起草诏书,称为制词。如果中书舍人对皇帝的政策不同意,则把草稿扔回给皇帝,称为“封还词头”
书行:在制词完毕后,要给宰相和执政阅读,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中门下侍郎必须读过,并把诏书草稿送到门下省,称为书行。
书读:门下省给事中在看到诏书后,有两种选择,一是不同意这个政策,就把诏书打回去,称为封驳。如果同意诏书的内容,则向相关机构布,称为书读
诏书只有在经过了制词、书行、书读三步后,才有效力
呼延庚抓住的漏洞,就是诏书没有在门下省“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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