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7章 机遇(1/2)
千万不要认为后世任何发明用在古代都是百试不爽,先不说新鲜事物有一个接受的过程,还和当初的文化、道德、礼教等等密不可分,比如你说天上没有神仙,那岂不是质疑皇帝天之子的身份,你想造反吗?
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瞎说乱作,真的会死人的,不然乔尔丹诺·布鲁诺还没被欧洲宗教裁判所烧死,自己就先被人点了天灯了。
朱佺终于搞明白卫生纸是何物,其实根本不用赵睿解释,这种看起来有些黄,也有些软的纸张,书写自然不可能,被当作厕筹倒是不错,只不过一时有所顾虑,其实就算这种卫生纸价廉物美,也不是普通人能用得起的,最后还是有钱人在用。
这已经算是奇巧y物了,让朱佺不得不慎之又慎,哪怕自己能接受,也不敢轻易的答应下来。
赵睿把朱佺送回了南主岛,和赵睿参观了造纸作坊,朱佺对于赵氏纸业有了一个更具体的了解。
不光是朱佺这些天在拜访五峰列岛各家掌柜,其他三人这些天也同样和一些商铺掌柜洽谈合作事项,并已经敲定了许多购买意向。
唐代佛教和道教盛行,佛教禁止信徒食用狗肉,道教也称“以犬为地厌、不食之”,受到佛教和道教的影响,大唐人也不自觉的不吃或少吃狗肉。
不过狗肉很久很久以前就进入了中国人的食谱。
早在先秦之时,中国人就将家养的狗分为三类:“一曰守犬,守御田舍;二曰田犬,田猎所用;三曰食犬,充庖厨庶羞用。
不过那时候狗肉非常珍贵,只有贵族才享用得起,《礼记》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狗肉是士以上的贵族才有资格享受的美味。当时的天子也以狗肉作为严肃的祭品,这从汉字“献”的造字结构便可看出来,“犬”字偏旁即表示以狗献祭的意思。
到秦汉时期,食狗之风大盛,狗肉从贵族的食谱扩展至平民的餐桌。刘邦的马仔樊哙,发迹之前就是市井中的屠夫,以屠狗为营生,“时人食狗,亦与羊豕同,故哙专屠以卖之”。相传刘邦特别喜欢樊哙烹制的狗肉,因此留下一道名菜,叫做“沛公狗肉”。
根据汉朝人的记述,“中者屠杀羊狗,鼓瑟吹笙;贫者鸡豕五芳”,狗肉的品位要高于猪肉,中产阶级才吃得起狗肉,穷人只能吃猪肉与鸡肉。
不过隋唐之后,狗肉已经退出汉族人的主要食单,在中原家庭的餐桌上,猪肉与羊肉才是最常见的肉类。
正式宴席上,是不允许摆上狗肉的,若以狗肉宴请宾客,将被视为不合礼节,不懂礼貌。“狗肉不上席”的说法,便是从宋代开始流行开来的。这里的席,是指正席,接待宾客的正式宴席,非指私人餐桌。私人餐桌可以不讲究,正式宴席则需要注意礼仪。
五峰列岛可没有禁止食用狗肉一说,寒冬腊月里,一锅热腾腾的狗肉火锅绝对是人间最美味的享受。
张恒外出一趟,也不知道从那里弄来了半只狗肉,让厨子削成了薄片,放在火锅里一涮,那诱人的香味立即让人食指大动,就连最斯文的顾亮也忍不住尝了一口,啧啧称奇!
“看张郎的神色,今日应该有所收获吧!”
每天早上四人各自外出,傍晚时分陆续返回码头醉仙楼,不过有时候会很晚才返回,不过在五峰列岛没有夜晚宵禁一说,即便到深更半夜,路边也经常能看见有小推车在售卖食物,时常有三五成群做工到很晚的工匠出现在街道上,成为了五峰列岛一道非常奇特的景观。
“咦!今天怎么没有看见陆郎?”张恒有些得意的看着餐桌上另外二人道。
“陆郎好像下午才出去,听说去了一位田舍汉家,准备学习水晶片的种植技术?”顾亮开口道。
朱佺“唏溜”一口吃下一根粉条,烫得直咧嘴道:“今天某去了一家文具店,淘了一些好东西,诸位看看如何?”说着打开一个布包,里面是几个油漆的小木盒,打开木盒,木盒中整整齐齐的码放着一根根木条一样的东西。
“这是什么?”
“铅笔!”朱佺拿起几根木条分别递给其他两人道:“你们注意到什么,在五峰列岛商铺中很少使用笔墨,都是在使用这种铅笔?”
顾亮拿着如同木条般的铅笔瞧了一眼,木质很普通,中心的位置有一个黑点样的东西。经过朱佺的提醒,顾亮回想一下在商铺中的情景,发现的确有人在用这样的木根写写画画,只不过当时谁都不会在意。
和朱佺差不过,经过这段时间对五峰列岛的了解,见识了许多奇技y巧之物,早就有了免疫能力,一个能写字的木棍而已。
“怎么?这能代替毛笔?”
朱佺并不以为然,自己当初不也是这样的态度吗?
“这种铅笔书写方便,当然写出来的字体无法和毛笔相提并论,不过胜在携带方便便捷,随时都能用,而且这种铅笔有不同的规格,分为极细、细、普通、粗、极粗五种规格,能在纸张上留下不同痕迹的字迹,诸位可以先研究一下再说?”
东南四大士族通常一起合作出海经商,但不代表彼此就非常默契,只不过他们心里清楚,一起出海合则两利、分则两害的道理,这种微妙的平衡谁也不愿意去打破。
尤其是四家在大唐的生意各不相同,经营了数百年,想要打破彼此间的垄断地位几乎是不可能,所以在五峰列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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