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盖世英雄(十三)(1/2)
张洪义有他优秀好的地方,有他自己的优点,他有错即认,这些日子的相处,也能证明他脾气哪怕再是火爆,但对自己人却着实不差,若是与他做个普通夫妻,一辈子不见得会不比嫁进了候府差了到哪,他虽没钱,但却愿意想法挣钱给媳妇儿花,他有错便认,这几天下来由她打着,一个喊着男子汉可杀不可辱的大汉,却在她面前被打得抱着乱窜,不敢还手了。这样一个男人,与叶世子相较兴许出身容貌谈吐修养不能比,但若论过日子,他可比叶世子强多了,可惜剧情中的原主竟然没有发现这一点,与他相处几年,留下的竟全是对他的惧怕,夫妻多年,果真同床异梦,对他的了解还只是从外表来看的。
想到这里,百合看着张洪义那张古铜色的大脸,眼里露出几分柔软之色,她心中叹了口气,拨了拨头发:
“道歉那倒不必了,可你却得去将那棉袄洗了。”
他一听百合这样说,心中长松了一口气,开始百合阴沉着脸,又哭嘤嘤的,他还当百合真生了气,这会儿看她又伸手打自己了,知道她应该并没有往心里去,这个新买回家的媳妇儿不怕他,张洪义心中说实话,其实不是没有感慨万千的,他容貌长得不太好看,正经妇人家看了他便躲,原本以为百合这样获罪的官家小姐应该对他十分不喜的,若是她不喜欢自己,张洪义本也不愿意勉强。可让他有些意外的,是百合并不怕他,不止不怕,反倒还关心他。
开始这个五文钱买回家的小娘子他原本并不放在心中,她说不想嫁给自己时,张洪义原也是不愿意勉强的,大丈夫何患无妻,更何况娶不到便娶不到了,他虽不是好人,若百合不说也就罢了。该他花钱买回家的女人。自然该他享用,可人家明说了看他不上,他也不愿去强扭那不甜的瓜,若是之前。百合这样理不理他。他是半点儿不往心里去的。可是现在不同,他自个儿也说不清究竟是哪儿不同了,可想若是她不愿意理睬自己。心里就有些紧张了。
平日张洪义吼得虽凶,可却只是纸老虎,不堪一击的,脸皮虽说重要,但若与里子相比起来,又算不得什么了。看百合伸手打自己,那力道小得跟蚊子似的,拍在脸上不痛不痒的,张洪义也不去挡,任由她打了个痛快,这才嘴里嘀咕:
“本来就我洗,你糟蹋我衣裳,拿脚在上头踩,像什么样?”他对于自己的袄子被踩,还有些念念不忘的:“下回离我袄子远一些,这一回沾了水,下回可千万不能再碰了,好不容易缝好,若是再坏了,算谁的?”
这是第一件有人肯费心思给他修改的衣裳,对他来说意义绝不止是一件袄子而已,他板着一张脸,嘴里念念叨叨的,直说百合不会洗衣裳,让她以后半点儿不能再碰被子衣物了,只管坐着就好,又说她不会做事儿,半点儿用处没用,又不知以夫为天,念了半天,百合听得想笑,又打了他两下,明明不疼,他嘴里却惨叫得像是受了什么酷刑一般,看到百合笑了,他才有些恍然大悟,指着她喊:“你装哭的!”
百合倒并没有被他点破之后的窘迫,反倒眯了眯眼睛:“不装哭,你还想真看我哭不成?更何况在你兄弟们面前,不用你来教训我便哭,你不是更有面子了。”
他摇了摇头,想了想又有些兴奋:“小妇人心思倒是忒狡诈了!但既然你知道错了,那么我男子汉大丈夫,也不小肚鸡肠跟你这个女人计较。我给你留了菜,回头你就躲在房里吃,活该那几个小子对你不尊敬,早知道那些菜也不要跟他们留的。”他拍着大腿,有些懊恼:“往后戒酒了,一顿酒钱,不如给你买双绣花鞋,穿着肯定比别人好看。”张洪义想起早晨她给自己洗头时,自己蹲她面前无意中看到她一双小脚乱晃的情景,心里动了动,这会儿倒真是有些后悔了。
若是今日那顿肉不吃,若是少留一些下来吃,那卖肉的余钱不拿去兑酒喝了,怎么也能给她买双鞋的,以前自己独自一人过,大手大脚惯了,也不知道节约,这会儿请了兄弟回来将钱花了,心头才有些不好受起来。
百合那双鞋刚刚她跳进衣盆里踩,脚底都湿了,那灰扑扑的鞋湿了水,可她却没一双换洗的,张洪义心中难受,一时间低下头不说话了。百合拍了拍他脑袋,他头发随意挽着,早晨洗过了头,看起来比之前顺了许多,他发质不算太好,头发也粗,摸在掌心有些扎手。
张洪义出身草莽,身份不高,可未必心气就比别人低了几分,可是此时他说要让媳妇儿过上好日子,现在却看她跟自己吃苦,嘴角边的笑容慢慢就有些低落。百合这一拍他时,他如同温顺的大猫,将头在她手心间蹭了蹭,并没有低沉太久。他出去端了菜盆子进来,百合看到那几乎没动过的两样菜时,嘴角便抽了抽。
刚刚她洗衣裳,并没有注意到桌子那边的动静,只听到几人好像依稀争执了几句,她没怎么留意,这会儿看来张洪义竟将菜全端了,她心中有些复杂,张洪义却是将碗筷塞进了她手里。他好脸面,之前嘴里说得硬气,可兄弟们在院子中,总不能真将人扔着,因此这头将百合哄得吃饭了,自己又慌慌张张的出去。
几个兄弟想到他刚刚没出息的样子,个个拿话挤兑他,他却只顾着笑,也不见恼,桌上还有些菜,他赶出来的菜并不多,几兄弟一人一筷子恐怕都挟不到几回,之前这几人碍于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