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别烧我东西(2/2)
,再次阴着眼道:“这个男用的荷包也是你的?里面的银子都不值这个价吧?”男子将荷包一掀,里面的银子“劈劈啪啪”的掉了出来,明月将头摇了跟拨浪鼓似的,决定死扛到底,这是向周正仁要做诗的银子时顺手牵过来的,因为比较大,明月一直用着,没想到今日也成了一个“罪证”。
男子又拿起了一张宣纸,打将开来,竟然是一张未署名的“放妻书”,看字迹力透纸背,分明是男子所书,男子气哼哼的将宣纸拍在桌案上,死死盯着明月。
明月这个委屈啊,这是帮殷才和宋娇娇复合时,求苏宏图写的“放妻书”,自己后来要过来只为了认全上面的字而矣,现在怎么也成了罪证了?
魏知行看着桌上的东西,突然云淡风轻的笑了,抬起小火炉,露出里面烧得红红的,上好的金丝碳,拿起“放妻书”,提至小火炉上方,微笑道:“你村中只有一个苏童生略通文墨,这张,就是他写的?这么早写放妻书,莫不是为了他订亲的黎小姐成亲后用的?”
明月怔然的表情凝在了脸上,显然脑子正打着结,冥思苦想着苏宏图未婚先写放妻书什么意思?难不成想要再娶自己吗?好损人不利己的计划!也只有魏知行这种腹黑的人能想出来。
明月眼睛一立看向魏知行,只见男人嘴角上扬,纸张飘然的落在了小火炉里,迅速卷起了一道火舌,吞噬成灰烬。
男子再度拿起那只荷包来,如法炮制的放在小火炉上方,微笑道:“此荷包虽是新绣不久,用的却是过时的绸子,此人定是精于算计的商贾之家,如果没猜错,是你在县里做生意的周家表哥吧?”
明月的脸上已经不知该呈现什么表情了,男子的手一松,火舌立即袭卷了荷包,发出阵阵难闻的烧焦味道。
男子三度拿起红色的帕子,耸了耸肩,直接扔进了火炉笑道:“这个不用多说,是你的韩兴哥哥的。”
男子四度拿起扇子,却是半天沉吟不语,他,查了殷明月周围的一切可能,甚至祖宗十八代,出五服的亲戚,却实在猜不出,明月的生活圈子里何时有过这种即文雅又富贵的男子,唯一出现的爱显摆的李放,却是武将出身,身上从来不带这种文文雅雅让人不能一眼看出价值的东西。
见魏知行迟疑,明月一把扯住魏知行的袖口,可怜巴巴的看着魏知行,恋恋不舍的看着魏知行已经举在火炉上方的扇子,楚楚可怜道:“义父,向天上的月亮发誓,明月不是属老鼠的,明月是属小猫的,乖巧的小猫,最喜欢往家里囤漂亮的东西,你也知道我,虽然有那么一点点贪财,有那么一点点好色,绝不平白占人家便宜”
抬眼惊觉魏知行的眼睛瞪成了牛眼睛,忙意识到了自己的口误,摇手解释道:“义父,你,你误会了,别这种凌迟的眼神儿看我,我的‘好色’是颜色的色,就如你的各色粉末,匕首的各色宝石,你老高抬贵手,还给我吧,我的一千两啊!让我卖了换米面油过年也成啊!!!”
魏知行眯着眼睛道:“哦,是挺贵哦。”将扇子轻轻放在了火炉旁,似要网开一面。
明月大喜,急的伸手去抢,眼看着手已经碰到扇柄,魏知行不经意的手肘一撞明月的手肘,明月的手肘用力过猛,将扇子立即推近了火炉,小火炉上的铜水壶没有盖上,碳火正旺,一下子将纸面烧着,待明月从火炉里解救出来之时,只余下零零散散的扇骨了。
明月气鼓鼓的瞪向魏知行,心里却在滴着血,她的一千两金子就这样打了水漂了,连个响都没听着。
此事还没有完,魏知行的“魔爪”已经伸向了那把五色宝石的匕首了,这可是比扇子更值钱的东西,明月急得一把将匕首抱在怀里,气愤道:“别烧我东西!你这是暴殄天物!强掠豪压!!仗势欺人!!!我誓与匕首共存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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