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五章 喜欢人的样子(1/2)
徐燕和于怀志两人跑了三天几乎查遍了京城所有旅馆也没有人认出贾建辉。
“难道那人不是在京城住的旅馆?”徐燕问道。
“很有可能。”于怀志点头,“前面还剩下三家最小的旅馆了,如果还没有人认出来,那真的可能不是京城的,那就难找了。”
徐燕点头,“找完这三家就回队里,问问吕队怎么办吧!”
徐燕和于怀志来到一个叫“春风”的旅馆,走到柜台前,旅馆老板看见两个公安来有点紧张。
“公安同志,你们有什么事吗?”老板问。
徐燕拿出贾建辉的相片递过去,“见过这个人没有?”
老板仔细看了看,因为是遗照有点吓人,看过后犹豫了一下,“见过,应该是他!”
徐燕大喜,“是住在你们旅馆?”
“就是他!三天前住在我们这,房钱都还没付呢,人就跑了。”老板提到这恨得不得了,想起就是这个人。
“房钱我看是付不了了,这个人死了!”徐燕说道。
“啊?死了?晦气!”老板连呸呸了两声,“还好不是死在我们旅馆里,不然让人怎么做生意?那人是怎么死的?”老板好奇地问。
“掉在湖里淹死的。”徐燕说道。
“真是,这都快过年了,唉,也是够倒霉的。”老板摇头。
“老板,那人有登记吗?叫什么名字?”徐燕问。
“有,有,我查一查!”老板连连点头。
拿出一个入住登记簿查了起来。
“三天前,那天人不多,应该好找!”老板一边翻本子一边说道,“找到了,就是他,你们看!”
老板指着上面“贾建辉”的名字,还指着后面的备注说道:“本来我们这里入住是要押一天的房费的,可是那人说身上就五块钱,还要留两块钱吃饭。说是来京城是来要债的,马上就有钱,求了半天,结果交了三块钱的押金,所以我有印象。”
徐燕一看,果然后面还注明了押金三块,差两块。
一旁的于怀志把这些情况都记录了下来。
“他说他是来要债的?”徐燕问。
“他自己是这么说的,谁知道是真是假,我也是没什么生意,就让他先住了下来,如果拿来了钱就好,拿不来,两块钱我也不算太亏。”老板说道。
“他还说了什么?”徐燕问。
“没有,我也没多问,就是求我的时候他自己说的,你们知道客人的事我们也不好多问。”老板摇头。
徐燕点点头,收起相片,“老板谢谢你了。”
“不用,不用,配合公安同志的工作是应该的,应该的。”老板陪着笑脸。
徐燕和于怀志出了春风旅馆,“总算是找到了,也没白费这几天工夫。这个人是来要债的,很有可能是被债主推下水的,这样就不用还债了。”
于怀志点头,“不过这也难找啊。”
两人回到队里,吕振北知道情况,马上打报告给上级发出协查通告让各地公安局帮忙看看有没有这个人。
如果是后世信息时代上一下公安网就能查到一个人的信息,可现在什么也没有,只能靠人力去查,费时费工,但没办法。
“你们再去后海那附近查一查,看看那天晚上有没有目击证人。”吕手振北说道。
“是!”徐燕和于怀志异口同声回答。
不过现在天气冷,湖边又什么都没有,感觉有目击证人的希望渺茫。
另一边程倚彤的爷爷程泰不肯出面,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
韩美娜因为这案子的特殊性不想让林娜出席,怕被别人说闲话,于是公诉人提起诉讼。
法院决定公开审理此案。
江楠和郑城作为证人也被要求出席庭审。
程家请了律师为程倚彤辩护,虽然知道胜诉不大,可总要努力一下,万一赢了呢?
这天韩美娜,徐燕和吕振北,江楠和郑城,程家人,还有梁栋和顾羡成都来了。
杨振钢本来是要来的,后来说有事晚一点再来。
法官宣告庭审开始,公诉人先拿出证据一一说明,提出请法院判犯罪嫌疑人陈光强尖未遂罪成立,及主谋程倚彤策划强尖罪名成立。
然后郑城和江楠也出庭,先是宣读证人具结保证书:“我保证在该案的诉讼过程中所做出的陈述均为真实陈述。如有虚假的陈述,我愿按照法律规定接受处罚。”
郑城念的时候结结巴巴的,很多人都憋着笑,可是法官一脸严肃,大家想笑又不敢笑出来。
韩美娜这才知道原来郑城是一个结巴,眉头不由皱了起来。
连程倚彤都有点意外,其实她也没和郑城说过两句话,她一直以为郑城是因为酷不喜欢说话,原来是有口吃,突然有点失望,自己居然为了这样的人犯这么大的错,真不值,那这个罪就更不能认了。
郑城念完的时候面无表情,可是仔细一看他的耳根都红了,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江楠有点同情他,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话真是为难他了。
江楠开始讲述自己听到陈光和程倚彤在图书馆后面策划谋害林娜的事。
程倚彤的律师说道:“你也只是听到,并没有亲眼看到是吗?你只要回答是或不是!”
江楠颦眉,他这是在钻空子,于是说道:“是,但陈光实施犯罪的时候郑城看到了,还有徐燕同志也在场。”
“那你怎么知道那一定是我的当事人程倚彤在说话,也许是别人呢,你对程倚彤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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