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二 派遣舰队 上(3/3)
船,它们一般从槟城出航,或者从巴达维亚起航,有武装船只护航抵达槟城再出发,而它们根本不返回欧洲,而只是到帝国在南非的自由港开普敦,在那里有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长租仓库,然后把货物直接放在仓库里,由武装运输船再从开普敦装载运输,前往欧洲。印度洋航路上,他们采用小船队制度,几乎每月都有船只往返,而在大西洋航线,则是采用大船队制度,每年两趟运输。
荷兰人的做法很快被英国、葡萄牙效仿,而法国、丹麦两国的东印度做的更彻底,这两家东印度公司的船连印度洋都不进了,就在开普敦采购东方货物,或者派遣人员乘坐开普敦到槟城的月度班船,在槟城采购后,雇佣帝国船只,运货到开普敦,然后再用自己的船运回去,又一次丹麦东印度公司的船失火,直接在开普敦雇佣了帝国船只,挂上他们的国旗出发了。
这些国家的船连炮都没有了,为什么帝国还要维持这么大规模的战列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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