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冤鬼林紫岚(1/2)
且不说当地政府与各村对这次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如何处理善后。却说北坑村自古至今就有一个特殊的风俗,那就是死在外面的人,尸体就不能入村,也不能在村里的地盘上安葬。
就因为这个规矩,百丈岩的山权属上寮乡林场,那些当场气绝身亡的人由集体组织出资给就地安葬了,而那些在送医途中死亡的人,或者是在医院死亡的人就不能回村安葬了。
不说别的人,单说林紫岚,因为父母也同在此次事故中丧生,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突然间就剩下她尚在小学读书的弟弟林紫枫了。可怜一个仅八岁的小孩,根本不懂得什么是人情世故,面对家里父母双双躺在那里的尸体,还有医院太平间里躺着的姐姐的尸体,除了哭之外,他是一筹莫展。
一切都还幸亏了林紫枫的舅舅,他的姐姐与姐夫都是当场死亡,就地安葬的,在料理完他们的后事后,又带着幼小的外甥林紫枫来到县城,在一番的绞尽脑汁之后,想到翁堂村离县城近,又是很少有人上去的山头,加上上面的队长又是他的表娘舅,于是就跑去找了这位远房亲戚。因为老队长在翁堂这个自然村里的威信极高,是个说一不二的人物,加上林紫枫舅舅给出了比较高的价格,对队里的社员来说,无疑也是个巨大的诱惑,反正山是集体的,葬就葬呗,乐得大家都能分到一点钱,也是一件挺不错的事。
墓地的事很快得到了落实。
却说林小亮夫妇及那次在事故中丧生的人,都是村里出资,以同样的规格统一安葬的。除此之外,村里与乡政府也共同筹集了一笔资金,给每一位死难者的家属发放了一点数额不大的抚恤金。这笔抚恤金是按死亡人数计发的,所以,林紫枫就能得到三份。
林紫枫还不懂事,在舅舅的带领下拿到了这笔抚恤金。但他并不懂得这些钱的含义,倒是他的舅舅,面对这些钱的时候,想到姐姐姐夫及外甥女就这么没了,心里酸楚到了极点。在处理林紫岚后事的过程中,他的心里就有了一个打算。留下这么小的外甥一个人是无法生活的,作为至亲,他必须把他带走,让他和自己的一双儿女一起,好好生活,好好长大,只有这样,九泉之下的姐姐和姐夫才能瞑目,自己这个当舅舅的也能稍微安心。
而对于那笔抚恤金,他却不想带走它。因为姐姐和姐夫都毕竟是在这么年轻的情况下非正常走的,尤其是外甥女更是可怜至极。他不想带着这点他们用生命换来的钱,用着感觉心里酸,看着眼里淌泪水。至于林紫枫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儿女吃什么,他也吃什么,自己的儿女穿什么,他也同样穿什么,自己的儿女能读书,他也同样要受到教育,无论是苦是甜,他都不会将他另眼相看。
有了这样的打算,那笔让人看着眼头酸的抚恤金,就自然地被用到了林紫岚的安葬上,为她买墓地,为她建造比较好的坟墓,舅舅觉得,这也是对她不能回乡安葬的一种安慰。
却说林紫岚生前,虽然年纪轻轻,到死也只不过才十五岁。但她在学校时,不仅是学习尖子,而且还是个比较有想法的人,现在不是已经取消推荐上大学,而是实行考试上大学了吗?我要好好读书,争取将来考上大学,然后就会有一份工作,就能和电影上看到的那些人一样,到城里生活,甚至于还能嫁上一个不靠面朝黄土背朝天在地里刨食吃的工作人员。可怜这么个有着远大志向的孩子,却因为一条公路,父母亲要她离开了学校。
仅仅离开了学校,还只是让她以后的生活改辙易道而已。但李土法的一句“要跑那么远干什么?来回走耽误工夫不?……”却生生地夺取了她,以及父母,还有众多乡亲的生命。
她不甘心呐!你们这些当干部有权决定干这么些不切合实际的工程,也有权利让村民背负这些不切实际的摊派。但你也有权利就因为“来回走费工夫”而无视群众的生命,让这么多人在你的权威之下丧生吗?
都说人有三十六岁才够本寿,死了才能过奈何桥,去阎王殿报到。而不够本寿的短命鬼,死了只能用超度的方式送其过去奈何桥,才能到阎王殿报到,然后才能进入轮回转世。而林紫岚,既是短命鬼,死后又没进行过超度,就只能留在奈何桥的那边的半阴间了。
多少次,她到半阴间的小判官殿前鸣冤击鼓,然后跪在小判官的面前告状,而那面目狰狞,高高在上的小判官都说那是凡间的事,他这个半阴间的王管不了。
多少次,她都想靠自己的力量,想拿了他李土法的生命,为自己,为父母,为在那次事故中丧生的乡亲们报仇。可是,每当她即将近到他的跟前时,都有两个手持砍刀的鬼出现,并厉声喝她:“此人阳寿未尽,你不能动他。就算阳寿到头,拿他也是黑白无常的事,你一缕轻魂,且劝你还是不要不自量力,乖乖地在半阴间里积善行德,好好修行,待修够道行,过去奈何桥,进入轮回投胎转世去吧!”
早在阳世之时,她就看过一个故事,知道只要过了奈何桥,喝了孟婆汤,就会忘了人在阳世时所有的事了。一待进入了轮回,转到的是人是狗是马是驴,就算是扁毛雌虫,就都得认命了。她不甘心就这么轻易地认命。因此,在奈何桥的这边,她是久久地徘徊,也试着进行各方面的努力,只因一缕清魂,什么事都无力完成。
人,自从降生到阳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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