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章 旅游(2/3)
来二去就混熟了。”“原来是旧相识啊,是不是那时他就开始打你主意了?”我朝程芊颖坏笑着。
“去你的,他和耿晓旭关系不错。经常来我家玩,他们经常在一起喝得酩酊大醉,然后胡侃到半夜。这时我会给他们沏上一壶茶,任他们胡吹乱侃。他说我温柔,不像他媳妇,地道的母老虎。每次他喝醉,不是被关在门外,就是挨一顿臭骂,整一个河东狮吼,哪有一丝女人的温柔。”
我听了心理不舒服了,怎么男人要花心总拿自己的老婆说事?自己的老婆再不好,也是你自己当初的选择啊。这样的男人,就不是好男人!我在心里就这样把徐一峰判了死刑。
“你想去么?”程芊颖问我。
我摇摇头,说道:“我可不想去当什么电灯泡。”
程芊颖踹了我的脚一下:“没良心的,指望你去帮我挡挡他呢,你却说什么灯泡。你以为我傻啊,他有家有道的,追我无非是想玩玩。我跟他接触,也无非是想借他的手帮我做点事情。我可不想被他占了便宜。”
“原来你不糊涂啊,我以为你已经陷进去了呢。”我恍然大悟,心中闪过一丝愧疚,为这阶段对程芊颖的误解。
“我们单身女人,你知道有多少双异样的眼睛盯着么?你跟男人说句话,人家就会认为你跟这个男人有一腿。有家庭得女人都像防贼一样放着我们呢。”程芊颖叹了一口气,“所以我们也得争口气,不能随便的处置自己。”
我长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去?”
程芊颖说:“具体日期还没定呢,你什么时候有空啊?”
“开学前都行。”我懒懒地说,“人家可是把我当电灯泡呢,徐一峰知道我跟着,肯定恨死我了。”
“切,他那边也有灯泡啊。”程芊颖笑着说。
“啊?又是那个从来没错过的人?”我吃了一惊,虽然他帮我招了几个学生,可是我心中委实不喜欢他。
“他人还行啊。他可是个钻石王老五,条件还是不错的。”程芊颖正色道,“其实你可以考虑考虑的。”
“切!他有什么?”我不屑的说。
“他做房地产,村里面的小农村建设住房就是他搞得,在当地也算是个小财主吧。最主要的是他只有一个女孩,像他这样的条件在二手市场可以算得上是钻石。”程芊颖头头是道的跟我分析。
“二手市场?那不是二手车二手家电的称呼么?”我对这个称呼感到新鲜,但同时也感到一股凄凉,是啊,经过婚姻的门槛,再出来,就像轿车,就像家电,就像一些日常用品,用过了,就变成二手的了。二手的跟簇新的产品相比,那就是天和地的区别。
“是啊,我们现在都是二手货。”程芊颖淡淡一笑,“在二手市场,剩下的往往是极品女人和渣滓男人,两级分配。”
我点点头,这种观点,网上多得是灌水帖子。
“所以么,有好一点的成品,你就要及时抓住啊。”程芊颖变得语重心长了,像个长姐。
我不置可否,问她:“你对自己的个人事情是怎么打算的?”
程芊颖摇摇头:“没打算,像我这样是超级困难户,没有人要的。”
我听她这样说,就不服气地说:“你不要这样妄自菲薄,缘分来的时候谁都挡不住。你会有属于自己的缘分的。”
程芊颖似笑非笑的看着我,说道:“缘分?缘是天定,分是人为。你认为我现在除了两个孩子一无所有的人会有人要么?给你你会要?”
“你善良勤快,我要是男人我就把你收了。”我冲程芊颖咧嘴一笑,程芊颖顺手打了我胳膊一下,“你呀,幸亏不是男人,若是男人吗,也是个色男人。”
“好了,不胡扯了啊,你决定跟我们一起去大别山?那我就给他们回话了啊。”程芊颖突然正色道,“你也借此机会跟郑阙接触接触,说不定能擦出点什么呢。”程芊颖突然冲我做了个鬼脸,又变得嬉皮笑脸了。
我对郑阙没兴趣,但我想去大别山,那是一片尚未被开发的chù_nǚ地,没有人群的祸害和骚扰,那里的宁静或许可以医治我的忧伤。
安置好孩子,三天后,我们四人驾着一辆越野吉普出发了。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黄昏,我们来到了坐落在大别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
村支书是郑阙的朋友,四十多岁,中等身材,憨厚的脸上满是淳朴的笑容。我们到来后,她的胖胖的老婆便在院子里窜上蹿下的逮公鸡,逮了两只足足养了三年的公鸡。公鸡炖香菇,那香菇是他们从山上采来的,有一股浓郁的香味。我们今天来得巧,上午支书的儿子刚刚从山上打来了一只野兔。很快,餐桌上就摆上了香菇炖草鸡,红烧兔肉,猪肉炖笋干,鸡蛋炒野蒜。总之,这些都是我们生活在钢筋水泥缝隙中的城里人所不曾享受过的。
饭后,我想出去走走,但害怕有狼,就问村支书山里有没有狼。村支书笑了:“这里林子不密,几十年前有狼,后来不知怎么就没有了。放心,不会有危险的。”
我们沿着山脚往前走。山上是黑黝黝的树林,月光轻柔的照着我们一行四人,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我信步往前走着,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内心平静如水。很久以来,我多没有这种内心宁静的感觉了。自从婚姻变故以来,我的心内不是活辣辣的伤痛,就是沉甸甸的自怨自艾,总之,灵魂好像被挤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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