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引领时尚(1/2)
“没笑什么。”可心淡淡地回答闾丘闵幽,掩饰住内心跌宕的心情。
“哦。”闾丘闵幽转头将那朵黑花魁别在小黑耳后,那里有络头的项带可以拴系花茎。小黑耳后簪着大红花,看上去精神奕奕,高兴得甩颈摇尾,喷鼻点蹄。
“姑娘,您姓花?”闾丘闵幽一边收拾小黑身上的装带,一边看似随意地搭讪起来。
姓花?可心一愣,旋即明白了,莞尔道:“大家虽然叫我花妹,可是我不姓花。”
闾丘闵幽微微发愣,花妹竟然不姓花。
半晌,闾丘闵幽听到一声轻语:“我姓可,单字心,心事的心。”
闾丘闵幽又是一愣,竟然姓可。
“你呢?”可心问。
闾丘闵幽看向可心时,她正弯腰鼓捣着花盆,这场聊天似乎只是一场彼此都漫不经心的胡乱拉扯。
“我姓吕。”闾丘闵幽说,他想起艾溪边,可心问自己“不会刚好叫龟龟吧”的情景。临水坊,闾丘闵幽抬头看看门楣上的店名,缓缓道:“你以后叫我鱼鱼好了,水中的鱼。”
我是一条鱼,你就是我的那江水。
马蹄声”得得”响起,那条快乐的鱼,牵着一匹小黑马,蹚过温柔的水,沿着北大街,缓缓而去。
小黑马的耳后,簪着碗大的一朵黑花魁,神气而俊逸。
第二天,当一群少年、中年、老年的男人,牵着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红红白白的各样马儿,围在临水坊门口买花做马饰时,可以想象临水坊的街坊们和可心本人的吃惊程度。
临水坊几乎被人和马围了个水泄不通,很多花盆被踩翻,可心不得不手脚并用,慌慌忙收拾开更多的空间让这些突然而至的客人落脚——落人脚,也落马脚。
“花妹,来一枝黑牡丹。”纷纷嚷嚷的人群几乎众口一句,都是要买鲜花做马饰用。
腰包鼓的就点名要买黑花魁,黑花魁卖完了,就买别的牡丹系列,红的、白的、或者紫的。而袋囊羞涩的客人,就自己挑挑拣拣,隔一会又拿到马耳边比比划划,挑选一些便宜的花卉做马饰。
“见过雷人的,没见过这么雷人的。”看着这些蜂拥而,临水坊隔壁卖茶叶的赵不二目瞪口呆,摇着脑袋仰天浩叹,声音里满是惊讶,又夹杂着些许的惆怅和嫉妒。
放眼望去,随处可见各种人牵着簪花的马儿,搔首弄姿(牵马的人),摇头摆尾(被牵的马儿),得意洋洋(牵马人和被牵的马儿都这样)地走在、晃在北大街上。
突然而至的生意兴隆让可心忙了个手慌脚乱,她不停地给大家剪花理花,收钱找钱,甚至还得帮有些客人将花朵拴在马的耳朵后面,她手里忙着,心里却始终觉得怪怪的,有点搞不清眼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一切是这样的不可思议,像一个梦,却又真实地发生着。
以前各府来买花的,多是女人,或者管家仆人,偶有男士亲自前来,也多是与佳人有约的翩翩公子,为博美人一笑,附庸些风雅,或为制造情调,传达花语。即或散客零售,也多是各家主妇、少女居多,似这般会颖城中老少爷们齐集买花的怪事,还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观,莫说还人人牵着马匹,为马儿买花呢。
这自然是拜会颖人血液里与生俱来的爱赶时髦的基因所赐。城中但有什么新潮时尚,人们从来都是趋之若鹜,只恐落于人后,半夜听说的潮流绝不等到黎明才去赶。当年一众学子热情追仿文太傅的“状元须”就是明显的一例。
而自从昨日,闾丘闵幽黑衣黑马,红缨黑花,在会颖城的大街小巷穿梭之后,立即成为会颖人下酒煮茶的佐料,人们皆以亲眼目睹小黑哥耳簪牡丹的神骏英姿为傲,大家广为议论传播,速度堪比推广流言蜚语,不知比紧急军情的传递快了多少倍,只一夜之间,就让宝马鲜花成为会颖城一种新的贵族时尚。
您有马?不算什么。
您的马是宝马?也不算什么。
您的马饰很奢华?还不算什么。
您有黑花魁做马饰?哎呀,老兄,小弟真是羡慕嫉妒恨啊!什么叫时尚和品味?宝马鲜花,这才叫时尚,这才叫品味啊!
黑花魁已经轮不上闾丘闵幽买了,那得是天不亮就起个大早,眼睛没彻底睁开就来临水坊外排队的人才能买到。一些乞丐趁机揽起了替人天不明就来排队的营生,卖豆腐花的,煎饼果子的,也都一大早挑着担来到临水坊附近兜售,这鲜花马饰的潮流倒是带动起了一大批相关产业链。善哉。善哉。
这两日,可心不得不几乎天天进山背花,天不亮就得起身,进东叟山去,以前可不用这么频繁进山背花的说,不过生意突然大好,她心里也是喜欢的。
闾丘闵幽倒不介意自己抢不到黑花魁,且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心怀鬼胎的他倒是趁此机会,在临水坊门外砸了个系马的木桩,对可心解释时,就是借口方便买马饰的客人拴马。
磨戟刃用的磨刀石他倒还没好意思直接搬一块来,还在东琢磨西琢磨,寻找借口和时机呢。
就感情的表达方面来说,动物要比人类直接的多,具体到可心、闾丘闵幽和小黑来说,小黑就要比闾丘闵幽大方直接。小黑不懂得要找什么借口,寻找什么时机,它只知道它喜欢可心了,就直接挨上去,对可心又舔又蹭。
初开始,可心受到小黑这样的待遇很不习惯,脸上被小黑舔得黏黏糊糊,不得不在小黑蹭过来时,东躲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