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扬州(2/2)
/p>“不少人”
又有人幽幽说道:“你们也太小觑长生剑了!他在这时候出现在扬州城,很有可能想血洗那些所谓才子。毕竟,他们的世家曾对他出过手。”
“不会吧!毕竟那些都是大官的后人啊!”
有人冷笑一声:“哼!江南王家还是江湖八门之一,号称在江南一带只手遮天。这长生剑不也一样打到他们府上,成功而退仅仅为了杀掉从他手中逃走的三个人,就践踏了百年世家的声誉。”
“啧啧!你们也太小看他了!这可是近百年来,江湖上杀心最重的一个人。”
一处阁楼。
一位气质高贵的中年人对着手下吩咐道:“传令下去,所有待在扬州的人不许招惹长生剑。违者官降sān_jí,俸禄减半。”
“这小子是个睚眦必报的狠角色,若有人挡他路必死无疑,万一牵连到我身上,他估计也不会放过我。”
“一人杀光二百余人,这是何等心性残忍如斯,你们不怕,我怕!”
“诺!”
另一边。
一个蒙面黑衣人对身后的同伙轻声说道:“沈行之抱上了长生剑的大腿,这次浑水淌不了,我们撤吧!”
“就这样撤走我们准备了快一个月了!”
另一人打断道:“现在天下谁人不知他的战绩就连三岁小孩都知道天下第一高手长生剑,我们此时出手不是找死”
有人应和道:“确实,更何况当初在楼里,兄弟几个就没人能在沈行之那家伙手里走过一招,眼下再多一个长生剑和不知底细的佘家公子,我们根本没有半分机会!”
又有一人说道:“沈行之现在不是自己人,他也很清楚这一点。我们了解他,他也了解我们,一旦他先对我们下手,一切都迟了!”
“撤!”
街道上。
小雨连绵。
一柄大红色纸伞,一袭白衣,林轩朝一处酒楼走去。
哒!哒!
脚下踏出一片一片水花。
朦胧细雨中,手中的红色纸伞微微倾斜,丝丝雨水如线一般从伞沿滑落。
纸伞遮住了脸庞,独有略显清淡的声音回荡在风雨中。
“穿一身青衣颇有些不自在,现在换上这白衣,倒是舒服许多。”
“我身上的青衫很不错,乃是由千丈冰山上的雪蚕吐出的丝制成,它水火不侵,穿在身上就像穿着云一般,没有分毫重量。”身后传来一阵愤懑不平的声音:“这一件衣服价值千两黄金,甚至可以说有市无价。你为何偏偏选择穿这白衣那衣服不光质地不如我,在价钱上也远不能与我的相比!”
沈行之赞同道:“这衣服岂止是不错,随意一点边角料都够买下一座酒肆。不论和什么样的人相处长生剑特立独行、与众不同的风格都未曾改变,但我也很好奇,你为何会如此选”
林轩摇头说道:“长生剑换上其他衣服就不能称作长生剑!唯有穿着白衣,别人才能感受到我的冰冷孤傲,穿着白衣总归气派一些。”
不过是一件衣服而已,他并不在意,但却能带给别人恐惧感。
闻言。
佘小风笑了笑:“这是什么歪门邪理,人依旧是这个人,剑依旧是这把剑,一件衣服能起多大作用?”
“至于你说喜欢这种纯粹的感觉,我却一点都不相信,我觉得你找的借口真的很烂!”
林轩蹙眉,轻轻叹道:“如果你早点告诉我,先前那件衣服如此名贵,我怎么会换掉它”
“不光不能换掉它,还得给它找一顶轿子,让八个人抬着它。像它那样贵重的衣服,就该享受这等待遇。”
沈行之打趣道:“长生剑能被称为天下第一,看来与嘴皮子不无关联。”
林轩轻轻一笑:“确实。论喝酒,我一个人可以喝倒十个你!”
……
一步踏尽一树凋,一桥轻雨一壶酒,一身白衣一柄剑。
林轩并没有说大话,也没有吹牛。
身着白衣,踏着微风而行。
那白衣皓若明月,皑皑如冰雪。
人生的尘埃,岁月的沙,半点也沾它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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