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六穿[01](1/2)
三十年代的上海, 繁花似锦, 到处充盈着灯红酒绿, 弥漫着靡靡之音, 这里是窟, 也是众多上层人士聚集的乐土。
打扮精致的富贵太太, 留学归来的洋气学生, 百乐门,仙乐都, 这个花花世界,一旦进入后迷得人晕头转向, 所有的一切似乎都可以为之抛弃。
上海这个地方, 危险和富贵是并存的。
前一天你是上海大亨, 抽着雪茄,品着洋酒,与一众名士名媛打交道, 下一秒你就可能一无所有,在街头经历枪林弹雨, 被追杀的四处逃窜,如丧家之犬。
曾经的富家小姐,阴差阳错, 掉入泥潭, 对待昔日的爱情, 固执又倔强。
一步错, 步步错, 丢失的已经回不来了,只希望余生你我皆好,不再给彼此带来伤害。
前世所欠的已经还清了,今生只愿自己能活的像个人。——顾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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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隆’的飞机螺旋震动的声音,吵得思央睡不安稳,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外面雾蒙蒙的天空,寒冷的冬季天空都显得萧条。
“清华你醒了。”前排有人听到动静,回过头来道:“你感觉怎么样?还不舒服吗?再过两个小时我们就到上海了。”
思央把视线收了回来,揉了揉额头,冲着钱来喜点点头:“嗯,我好多了。”
“你看看你,晕机还喜欢到处往外跑,也就是冯先生会这么宠着你,真的拿你没办法。”钱来喜坐了过来,手中端着一杯热茶:“你喝点热水吧,饿不饿我去拿点东西给你吃。”
“好啊,我想吃点小饼干,麻烦表姐了。”思央接过热水,也没拒绝钱来喜的好意。
钱来喜笑了下:“我们姐妹还说这么见外的话干嘛。”白了她一眼后,钱来喜去给她拿吃的。
思央笑看着她起身离开,把身体惬意的靠在柔软的靠椅上,侧头望着外面苍白的天空,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只飞鸟划过。
顾清华。
上海滩一个小涟漪都翻不起来的人,可怜,可笑,又可悲。
十年前,顾清华本是东北一个地主家的女儿,娇养着长大,一派天真无邪,少女懵懂的年纪和家中的长工于震海相恋,那个时候她每日会去学堂念书,于震海负责给给她拉车,就这样他们互相吸引,相知相恋。
一个是小姐,一个是长工,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家里面根本不会让她嫁给一个下人。
两个深入爱河的小情侣便商量一起私奔,约定好在附近的一座茶山上会和。
顾清华当夜去了,在茶山上等了一天一夜都没有等到爱人到来,天黑又天亮,她被父亲带人抓了回去,关起来打了一顿,然后父亲给她定了亲。
她和人私奔的消息坏了名声,找的人家是外地的,她要嫁到很远的地方去。
世道乱,战火纷飞。
出嫁的队伍遇到的匪徒,顾清华死里逃生跑了,她是个千金小姐,从来没有离家这么远,人生地不熟,她又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在乱世当中一个女子孤身在外是非常危险的。
顾清华也是聪明的,用伪装掩盖自己的美貌,躲躲藏藏,她本想回家,可又怕被父亲再次嫁人,就想去找那个失踪的爱人,可还没等她找到人就病倒了,病的昏昏沉沉卷缩在垃圾堆里面等死。
后来,有人救了她。
冯敬尧,上海大亨,有财有势,他从垃圾堆里面把她捡了回来,给她找医生看病,极尽温柔体贴,还一路照顾送她回家。
回到家后,家人尽数被匪徒杀死,顾清华情绪崩溃,心如死灰,无依无靠之下答应做冯敬尧的情人,之后被她带回上海。
十年后,在上海她遇到了当初失约的爱人,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心存恨意,并不愿意原谅他,处处作对,只想报复。
可后来才发现,原来十年了,她都没有忘记这个人,恨有多深,爱有多浓。
伤害已经造成,无法挽回,顾清华最后选择嫁给冯敬尧,只希望彼此余生安好。
然而,还是太天真了。
冯敬尧眼睛里面揉不得沙子,不允许她心中有其他人,也并非是真心要娶她,在他眼中,她不过是个玩物,到最后还不说丢弃就丢弃,就像当年捡到她时候一样,从始至终都被当做个垃圾。
“清华,清华?”
钱来喜喊了好几遍了,后来忍不住放大了声音。
“啊?”思央回神,发现飞机已经停了:“到了呀?”
钱来喜抱着胸没好气的瞪她:“早就到了,你刚才在想些什么呢,这么入神,我喊你都听不见。”
思央站起来,挽住了她的手臂安抚说:“好啦,外面有人等着呢,我们快下去吧。”
顾清华身为冯敬尧的情人,出个国用的也是那种小型的直升机,从飞机上下来后,一个穿着长衫,带着眼镜的中年斯文男子迎了上来,冲她点了下头道:“顾小姐,冯先生让我来接你。”
中年男子说着手挥了下,他身后跟着的两名黑衣男子就上前帮着思央和钱来喜拿行李。
思央注意到这几个人腰间都鼓鼓的,毫不意外,如果现在这里有什么危险人物出现,这些人就会立刻的把身上佩戴的枪掏出来。
“麻烦祥叔了。”思央把手中提着的东西交给他们。
“这是应该的。”中年男子是跟随冯敬尧一起在上海打天下直到立足的人,也是冯敬尧最信任的人,在上海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人人看到都要尊称一声祥叔。
祥叔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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