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1/2)
1999年的1月12日,千里途程之后回来,在藏北高原行医多年且兴趣广泛的他己是满面长须,跄跄踉踉地将他的女人一把揽入怀中……女人的素手剪下了一缕他的胡须。他是活着、平安的,一酬夙愿地回来了。满囊的珍宝不及这一缕胡须。女人将青丝和胡须系在一起,两滴眼泪闪在她美丽细长的丹凤眼里。相聚是短暂的,他说他还要去。高原对于他永远充满神秘动人的诱惑,想起那里,他的血便不会一刻变冷。晓霞说我知道我知道。我仍会在这扇窗口等你。翌年元月,冬季来临之前,他又启程了,怀里揣着新剪下来的青丝和一位女人与日俱增的豪情。
当离开省会长沙时,他看着满目高楼,攒攒人头,突然升起一种崇高的意念,当人们为金钱去拚命时,至少还有像他这样的人仍珍藏着一种理想,不然他不会一次次扑向弥漫着死亡的征途。在青海的冈察,他搭乘的那辆破得不能再破的车终于大口喘着气,停住了。“去吧,年轻人,去找帐篷吧!这是这辆破车的尽头了。”开车的说。离最近的牧民点还有30公里,没有路,他一直向北走,夜幕降临时,已经是雪花纷飞了,高原死一般的寂静,只有他踏雪的双脚发出“咔嚓咔嚓”的步音。这里有狼群出没,那饥饿而寒冷的嗥叫声在荒寒的夜里回荡,雪地上出现了狼的足迹,恐惧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
他用颤抖的手伸到怀里,摸出了那缕青丝,含在唇边,用牙咬着,在心里一遍一遍地祈祷。他牢记着牧民们说的迷路的夜里向地平线上发亮的地方走,有亮光的地方就是有水,而牧民们是依水而居的,即便在没有月亮的夜里,水也会发出光来。一缕青丝和一点光亮成了他生命的指南针。深夜,他看到了远方泛起的一层白光,走过去,狼群远远地跟在后边窥视着机会,他已经能看到雪夜中的一个红点,他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天——是帐篷。他的泪滂沱而下,嘶哑地狂喊……
淳朴而好客的藏北牧民拿出了青稞酒,一盏油灯,平定了他的心。清晨,雪停了,他非常兴奋,是体验到了死亡己近的恐惧和又重返生间的极度快感。一位女牧民正挤着牛奶,哗哗作响和镯吸住了他的视点。他打着手势说:把手镯卖给我吧!那女人说:不,那是情人送给我的礼物。他说我要用它来求婚,给我的女人,她在家乡等我哩!女牧民和她的男人小声嘀咕了一会儿,然后笑着褪下手镯,爽快地说:拿去吧,送给你的女人,去向她求婚吧。阳光下,他看见她回头和她的男人相视一笑,真淳而圣洁。他将手镯塞到一个大信封里,寄给晓霞,信里说到了狼群和保佑了他的青丝。
手镯寄到长沙时,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这只微微一动就会发出悦耳的“哗哗”声的手镯戴到晓霞的手上时,她己是泪流满面。她吻着银色的手镯,依稀可以嗅到那上面散发出的野蜂蜜委奶酪的清香,于是弥漫了蜜的感受。她想到了曾在一个夏天的黄昏,在家乡小河畔看到的一对鬓发斑白的老人。斜阳西照,晚风迎面吹过来,两岸柳丝万绦轻拂水面。男人缓缓地走着,推着轮椅上的老伴。他们已经很苍老了,那女人的面部已经麻木,眼睛空洞失神地望着远处,但是他们的手,那双长满了老年斑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轮椅上挂着一只破旧的军用水壶,发出当当的声响……她想着就哭了起来,突然明白了人们为什么将那种相依相恋、相濡以沫的感情叫作“牵手”。她给洪海亮写了一封信,说:“那一刻,我真的好嫉妒。我想到了风烛残年,驼了背,聋了耳,花了眼,白了发的岁月(就如她身边亲人:瞎眼叔和他今生牵手一世的老伴——大脚婆娘)。我愿那时身边还有你,牵着我的手,给我讲高原的故事。我要你活着回来,我要的是一生一世的你啊!”
那次回来之后,他们立即结了婚。一种惊人的简朴,只有一个铺盖卷儿,一个床板和一张桌子。这是他们的家了,他们的家里散发着异域的气息。墙上挂着一张巨大的盘羊的头骨。这样的盘羊已经绝迹了。屋子里有达摩香、皮革和动物的膻气……还有爱情,那一种经历离别的生死之爱。此后每年10月,在牧民们宰杀牛羊的季节,他都要出行。从青海的玉树出发,经治马、阿坝到西藏的青藏公路,坐车需要半个月。
下雪的时候,汽车挡风玻璃结了厚厚的冰,开车的人用手指蘸着唾沫在玻璃上擦出半个眼镜片那么大的一个小孔,几分钟一次,趴在这小孔边望外看,这就是全部视野。车用极慢的速度开,轱辘上系着防滑链,尽管这样,仍随时随地有翻车的危险。路边隔几十或几百公里,便有一个小驿站,一晚上只收几块钱,每一个住进去的人,可以得到一背斗牛粪,在一个用汽油筒改成的炉子里点燃取暖。小屋子熏得像刷了墨一样的黑,它叫“烟熏房”。如果还有一盏油灯,这对洪海亮是很奢侈的,他会趴在昏黄的灯下写一封家书。常常是钢笔里没有墨水了,他就用笔蘸着茶水写。用烧得焦黑的锅黑写,有时就干脆用唾沫。更多的信是在颠覆得要命的车上写的,他常常把我的“兔子”写成了“免子”。她说:“以后等有了我们的儿子,就叫他免子吧。”果然新千年之禧的春天他们有了儿子,她就正式命名为洪免。几年来,他总是不停地写,一封封寄到妻子的身旁,晓霞也是一封封地回,一封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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