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应战(1/3)
对于顾疏玲的毫无反应,阿秀表示心累。她自信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她可以清楚的在顾疏玲的眼中看出对沈夜白的喜欢。而依照她的经验,这世上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的爱,尤其是一个出身高贵且被宠坏了的女子,还处于那种夫君不爱的尴尬地位,就更不可能。
然而,顾疏玲那种不声不响的淡淡模样又让阿秀怀疑起自己的判断来,是她真的看走了眼还是文竹那不靠谱的丫头压根儿就没有把自己的挑衅宣战传达过去?
阿秀按了按太阳穴,心道,看来这种事情还是得亲力亲为啊,让人传话还真容易道听途说三人成虎啊。
倚仗着沈夜白对自己的宠爱,还有沈夫人对她的喜欢,阿秀有那么一点儿小骄傲。她贫穷了一辈子,低贱了一辈子,生平第一次被人这样护在手心,虽然名义上是沈家的婢女,但明眼人都知道,不出意外的话她早晚都会是沈夜白的女人,或许是通房丫头,或许是侍妾,又或者……扶正。
想到这里,阿秀暧昧不明的笑了,笑过去那些痛苦的日子,笑即将到来的人上人的生活。她苦苦挣扎了十六年啊,在这黯淡无光的黑暗尘世,像是一只卑微的蚂蚁,匍匐着,用接近死亡的卑微姿态活着。
够了,真的够了!
她不愿再在这样痛苦的尘世挣扎,不想再在窘迫的贫贱中求生,既然老天爷给了自己一条性命,就算是贱命吧,她也要踢开所有的绊脚石,直达人生的巅峰。穿着昂贵的金丝旗袍,拎着真皮的手包,用着外国流行的脂粉,在高等人的社会中穿梭。住高大的洋房,坐嘀嘀叫的洋车,就算是堕落吧,也要在灯红酒绿中堕落。
阿秀环住自己略显削瘦的手臂,展望未来,似乎那样的人上人的生活已经近在眼前了,马上就唾手可得了。
是了,抱紧沈夜白的大腿,他会是带她走上人生巅峰的贵人。只要他喜欢她,她就可以得到很多,荣华富贵和名利地位。
至于自己嘛,爱情总不能当饭吃的,她不信爱情。残酷的生活和现实都比爱情来得更重要,若是没有自己想要的,那份爱还不及一斤糖炒栗子来得痛快。
所以,阿秀在心中缓缓道:“沈夜白,对不起,初遇便是心机,我阿秀的心里,从来就没有过喜欢。如果不是钱财,或许,我不会救你。但你给我希望和富贵,我却是感谢你的。”
如果有朝一日,那些好处需要代价来换,那么,她愿给。
就像今日,她甘愿用爱情来换取财富。
而在这之前,她还有一个必须完成的重任,亦是难题,那便是顾疏玲。
既然一山不容二虎,那么,就把敌人撕个粉碎,只剩自己一人,哪怕被人嘲笑沐猴而冠小人得志,只要能高贵的活着,又有什么关系呢?
所以,这两个女人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交锋,开始了。
阿秀主动送了吃食过去,倒不是顾疏玲不合群,而是这下午茶般的糕点本就是照例送到各处的。
文竹站在门口,支了把凉椅在院里的大树下,头仰着,目不转睛的看着树梢,不知道到底在看什么。
烈日当空,浮动的空气都笼着一层燥热。盛夏的蝉声知了知了的乱叫,吵得耳膜嗡嗡的。
阿秀端着食盘进去,刚跨进院子,文竹便呵呵的站了起来,但眼睛还是看着树顶,颇有指桑骂槐的感觉:“嚯,大夏天的,真的是什么虫什么鸟都出来了啊。”
阿秀自是听得出其中的挖苦,却只当没听见,径直往里走。
文竹也不拦着她,任她进去。
“大小姐,厨房刚做的茶点,夫人要我送来的。”
阿秀把东西摆在外间的桌上,也不动了,就低眉顺眼的站在一旁,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顾疏玲从里间出来,原是刚换了件薄衫,扫了一眼立着的人,便道:“在沈家的话,还是叫我少夫人的好。怎么,这点儿规矩都不晓得吗?”
颇有点儿挑刺的感觉,但也算是合情合理。
因为顾大帅军阀的关系,白城的人似乎都是叫顾疏玲作大小姐的,这自然是标明了她的身份。然而,她已然嫁人,成为沈家妇,就是不用外边那种“沈顾氏”的流行称呼,也该唤作少夫人的。可顾家太过强大,尤其是在乱世之中,枪杆子硬,腰杆子也硬,有这么一座大山在,倒显得白城首富的沈家式微了。
本来顾疏玲就对顾家的禁锢有些耿耿于怀,这会儿就连情敌也这样喊她,搞得她这个沈家少夫人名不正言不顺的,所以干脆绷着架子纠正。
闻言,阿秀心中得意一笑,既然顾疏玲还在意这种称呼,那么,她怎么可能会不在乎沈夜白,不在乎野心勃勃的自己呢?阿秀窃喜于此,只要她还在意,那么就一定会按捺不住与自己斗争的,这简直是名理啊。
“大小姐永远是大小姐,至于少夫人嘛,”阿秀略微顿了顿,明亮的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和不屑,“至于少夫人嘛,谁也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再者,想来大小姐你是不在意这种称呼的。”
顾疏玲轻轻瞥了她一眼,心里奇怪阿秀的来意。难道就是这么直接的来宣战的?她哪里来的勇气?
顾疏玲拈起一块白色的糕点咬了一口,觉得味道一般,便又放了回去,这才回复阿秀刚才的话语:“恕我直言,只要顾家在一天,我沈家少夫人的位置怕是就得占着一天。”
但实话实说,顾家也不是一个温暖的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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