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两种方法堵和疏(2/3)
之后,依旧地方官依旧冒出了许多灰色收入,例如规费。在清朝的官场上,有规费这一说法,比如两江总督的“规费”就高达18万两,他的养廉银是1.8万两,足足是其十倍。
而且许多人研究表示,规费只要大概在一定范围之内,皇帝就不会追究。
因此,按照养廉银十倍计算,知府的规费大概在3万两左右。
此外还包括吃拿卡要,这就看官员们自己的本事了,比如下属巴结、卖官、下级送礼、富商孝敬、权钱交易,甚至直接豪取抢夺等。
本事大,每年搞几十万两都可能,本事小,也可能搞不到什么钱,但3万两应该不成问题,所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并不是开玩笑。
甚至还有对救灾救难款项的雁过拔毛,加征地方税等,名目很多,只要知府会搞事,来钱很容易。
由此可见,清朝知府一年收入63210两白银,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如果清廉的话,会在吃拿卡要上非常自律,但肯定也会收一些,估计每年收入在5万两左右。
三年15万两,去除开销5万两,10万两捞回家,这就是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难怪清朝很多人都愿意花钱捐官的,这是因为做官就是一门生意。
………………
同时,还需要说明,在清朝,不仅官员们可以用各种方式得到灰色收入,即使是没有正式官职的吏员,也就是衙门雇佣的临时工,也能利用职务之便捞到大笔好处,而且朝廷对此也保持默认态度。
比如雍正年间发生的一件事颇能反映当时的官场生态和官吏们的价值取向。
据李岳瑞所著的《春冰室野乘》记载,雍正六年元宵节,政府照例放假过节,官员们都回家团圆赏灯去了,只留一些“临时工”值宿。
到了晚上,那些“临时工”们也都跑到街上去看灯了,只有一位姓蓝的供事一人留守岗位,无聊之际,他便独酌解闷。
当夜,雍正帝微服私访至此,见蓝供事独守岗位,便询问其他人去哪儿了,蓝供事以为对方是巡查官员,就如实回答了。
雍正又问了些工作上的事,然后又问蓝供事为什么没有和同僚一起去游玩赏灯?
他回答说:“内阁是朝廷最重要的部门,不能一刻无人。倘若一时的疏忽而出了问题,那责任可就大了。”
雍正听了很欣慰,便与他对饮了几杯,还问他有什么要求。
当时蓝供事已经有点微醺了,于是便酒后吐真言,说出了自己心中的小目标,他说:“将来当差期满,只希望朝廷能委派一个小小的官职,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雍正又问他想做一个什么样的小官,蓝供事说:“如果能外放到广东河泊所做个执事就再好不过了!”
“这是为什么呢?”雍正问。
蓝供事说:“因为河泊所靠近大海,熟话说靠海吃海,那里过往的船只多,在那里当官可以得到许多馈送。”
雍正略一沉吟,然后微笑着说:“如此,你就不怕贪赃枉法?”
蓝供事连忙正色说:“这个肯定不敢,顶多收一些渔获,值钱的东西是断断不敢收的!”
雍正听了哈哈一笑,与蓝供事又饮了几杯酒,就告辞离开了。
次日上朝,雍正皇帝问大臣们说:“广东河泊所有官缺吗?”。
大臣们满腹狐疑,因为广东河泊所是个征收渔税的机构,虽是个肥缺,但主官只是个九品职位,皇帝怎么会突然关注这个小衙门呢?
正当他们揣摩皇帝提问的意图时,吏部尚书回奏说那里有空缺。
雍正皇帝又说:“内阁蓝供事勤于公事,忠于职守,可以补授这个缺。”
得到意外任命的蓝供事正在万分错愕间,前来宣读任命的太监又向他传了一道皇帝的口谕。
“想吃鱼应该自己下河去捞,不得占渔民的便宜!”
这下蓝供事才恍然大悟,知晓原来昨天晚上与自己对饮的官员竟是当朝皇帝。
于是蓝供事一边庆幸自己当时没有出格悖论,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来,又一边感恩于皇帝的恩德,百感交集之下,口莫能言,只是涕泪横流磕头谢恩。
通过这个小故事可以得知,雍正帝虽然以吏治严酷、铁腕反贪著称,可是他对官吏们的假公济私行为居然也如此容忍,着实出人意料。
可见即使冷酷刚硬如雍正帝,也深知当时官场的贪腐已呈常态,根本无法杜绝,为了朝政正常运转,便只能适度放任,任其自然了。
如果说,蓝供事只是想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工作之余顺手谋点私利,那么晚清时的小吏就十分嚣张了,他们甚至敢利用自己掌握的环节勒索官员,甚至连封疆大吏也要让他们三分,比如李鸿章。
李鸿章作为晚清位高权重的朝廷重臣,就遭到过小吏的勒索,可他非但没有发作,反而还乖乖地认了,一句脾气不敢有。
据《李鸿章全集》记载,李鸿章担任淮军统帅时,每年的军费报销数额达白银3000万两之巨。
可是他去办理报销时,户部的承办书吏竟向他索要“部费”,理由是为了“多添书手,日夜迅办”,这样才能提高效率速办速结,否则,“仅就本有之人,三数年不得了事。”
李鸿章统军作战,军情火急,如果军费不到位,军饷不能发放,军械无法采购,如何能打仗,片刻都不能耽误的事又怎能等上几年?
误了军机,吃了败仗,他这位统帅可是要被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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