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残酷至极的刑法(三)(1/3)
当然,这些都还算好的了,到了清代,那就更加不得了,因为清代的裸杖妇女还有更狠毒的例子。
像是乾隆时,平阳县令朱铄在任职期间特制厚枷大棍,常对犯人施用严刑,对奸情案更不放松。
有一次审问一名妓女,命令衙役把她tuō_guāng衣服予以杖责,又让用杖头捅入妓女的**。
朱铄还十分得意地说:“看你还怎么接客!”
也不知是不是心理问题,还是怎样,总之,这朱某十分痛恨妓女,想用重刑煞住当地的嫖风,但也不得不说,其手段真的是太过狠辣了,令人所不耻。
而且在清朝,像朱铄这样的狠官毒吏比比皆是,所以那是一个十分愚昧昏庸的时代,注定被推翻。
当然,虽说如此,但在古代也有少数官吏在使用笞杖刑罚时,相对来说较能通情达理,稍存宽厚仁慈之心。
据说,宋朝开国功臣曹彬为人仁爱多恕,用刑慎重,他任徐州知府时,有一次一名小吏犯下罪过,立案审理后应该用杖刑,可是过了一年曹彬才对他进行杖责。
属吏不明白为什么这样做,曹彬说。
“我听人讲过那个吏员犯罪时刚新婚不久,如果对他用刑,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是新媳妇的八字不对带来的灾难,从而对她加以虐待,使她蒙受冤屈无法存身。”
“而我如果把此事缓期执行,既不影响他的家庭,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一众官吏听完后,都十分佩服他的见解。
此外,虽然有些刑法虽然很屈辱,可却莫名的引发了一场时尚,引得许多人追捧。
比如墨刑,看这个名字,大家应该就大概能够猜出这个刑罚是什么。
它虽然不是很重,但却是很屈辱的,就是在犯人的脸上刻上字或者符号,等到伤口愈合之后,这个印记就再也无法消失了。
哪怕这个犯人以后已经决定改过自新,但这个印记也会让他很难抬起头来。
就算是男人受到这个刑罚,在出狱以后,一旦外出还是会用布之类的东西尽量掩盖。
那爱惜自己容貌的女子就更不用说了,只要受到了这个刑罚,以后就不愿再看自己的容貌。
因此,如果有机会的话,这个曾受过墨刑的犯人,会尽可能的想办法将印记去除,就是这样一个人人害怕又厌恶的印记,却引发了一场时尚,而引领这场时尚的主人公,就是大名鼎鼎的上官婉儿。
上官婉儿可能大家或多或少都听说过,是唐朝著名的巾帼宰相,她从小就很聪明,在14岁的时候,就受到了武则天的欣赏。
但也正是因为如,让得她的一生再难平静,在政治的漩涡中,风雨飘摇。
她的心计很深沉,对权力的渴望也很大,所以她会在李显是太子的时候和李显在一起,武则天把李显废了之后,就和另外的男人在一起。
后来她因犯了错事,本该被处死,但武则天因为不忍心,就将死刑改成了墨刑。
受刑后的上官婉儿算是破了相,为了遮盖这个印记,就特意在印记上又纹了一朵红色的梅花。
上官婉儿本来就长得极美,又在眉间多了这样一朵娇艳的红梅,越发显得她精致妩媚。
于是,到后来,这个妆容就慢慢的流行了起来,引发了一场时尚,爱美的女子们会专门在眉间画上这样一朵红梅的印记,人们将这个妆容称为“梅花妆”。
其实,这种刑罚在现在看来和纹身是基本一样的,但因为时代不同,人们的想法不同,同一样的事物在古代是刑罚,在现代却成了潮流,所以有的时候真的很难去武断的说什么东西好,什么东西不好,也许是我们所处的时代局限了我们的目光。
而除了中国古代有这些残忍的刑法,被大家抨击什么满清十大酷刑,说那是丧尽天良的东西,其实外国也好不了多少,也有种种无比可怕的酷刑,有些甚至比之中国都有过之而无不及。
比如致命的拥抱:铁娘子(iron maiden)。
大家如果有兴趣翻开外国的拷问史,就会发现,在众多关于拷问器具的记载当中,以人体形状为模型制作的器具最多。
这种器具往往都有左右对开的两扇门,门里面装置有尖锐的钉子,一关上门,里面的人就会体会到铁钉刺穿身体的疼痛。
而在这类刑具中最为有名、而且不得不提的就是德国的“纽伦堡铁娘子”。
让人意外的是,这种怪异的处刑工具竟然拥有相当久远的历史。
最早的记载是一名公元前二零五年至一九四年,统治斯巴达的暴君那比斯(nabis)。他经常会说:“如果我无法说服你,或许我美丽的爱琵加(apega)可以。”
然后,那些倒霉的家伙就会被领到一个以暴君美丽妻子为外型的雕像面前,雕像的双臂上有尖利的刀刃,受刑者就会在这致命的拥抱中被杀死。
接着,西班牙人为了拷问那些不愿意改信天主教的异教徒,也研发出了类似的工具来。
这具雕像通常是由僧侣所雕刻,外面会披上薄纱,手中则拿着象征信仰的旗帜,外型则是代表着圣母玛丽亚。
由于大多数的拷问室都在地窖中,受刑的异教徒必须走过一段长长的阴森、黑暗、潮湿的走廊之后,才会看到这个恐怖的刑具。
行刑者会大声的念诵一段句子,其意为即使你是异教徒,圣母依旧愿意拥抱你。
然后,装有尖刺的双臂同样会收拢,让受刑人的上身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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