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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公主逃婚出游到凡界,遇青尊情窦初开(2/2)

,九重天上近几万年都流行骨感风,仙子仙娥侍卫都在保持身材。

我的肚子在咕咕叫,本想催一催他看看好了没,又觉得不好意思。哥哥总说女孩子应该矜持一点,这样将来才好找夫君,以前我跟同窗在一起,就一典型女汉子,而且因为身份的原因每一个人都让着我,也就养成了我强势的个性。不过今日在这凡世,跟这么帅气的一个男子在一起,就是不想他觉得我不够淑女。我大致想了想,可能是因为他帅吧,在帅气的男人面前,没有女人是不矜持的。我们九重天上的神仙,但凡年轻的个个长得都像白面书生,颜值算是极高的,但是都缺乏了一股英气。对,这红衣男子身上多的就是一份英气,以至于一个男人穿红衣我都没觉得他娘,反而是有一种妖娆的美,哥哥成日里白衣飘飘的,如果哥哥像他一样穿件红衣,想都不敢想。

如果他去了天上,倾慕哥哥的小仙娥估计会少很多吧,那样一来哥哥也就不用那么烦恼如何挡桃花了,为了那个玉龙宫清一色的侍卫,宫女都很少,以至于每次去了玉龙宫找哥哥都觉得不太方便。

“盯着本君就能饱么?”对方戏谑的声音传来时,我发现十几万年不犯花痴的我居然犯了一次花痴,还被对方当场发现了。

“墨狼,拿过来”

墨狼这个小东西哪儿都好就是不能受饿,话音刚落对方手里的兔子便到了我手里,这速度让天上的电母看到了一定会觉得墨狼这行为是在挑衅她的闪电速度。

当然墨狼这样惊得我们两目瞪口呆,它这也太不见外了,太丢狗狗家族的脸了,也丢我的脸,凡人有句话“养物像主”,这红衣男子不会觉得我也是个吃货吧。

对方愣了一下,莞尔一笑,“你这狗倒是直接”

我不好意思地摸了摸流着哈喇子望着我手中兔子肉的墨狼,“它比较不耐饿”

我拔了一条大腿给了墨狼,又拔了另一条正要往自己嘴里面放,想到这儿还有一个人,而且还是帮我们烤兔子的人,便礼貌地询问了一下,“你吃不吃?”毕竟这兔子是对方给烤好的。

对方显然没觉得我这就是礼貌一问,非常理直气壮地拿走了兔腿,还评价了一句,“味道还不错,虽然本君可以不吃东西”。

我其实想说,你难道没看出来我就是礼貌性地问一问么,你可以不吃东西干嘛还跟我抢鸡腿?果然人不在貌相,如此相貌的男子,在我的印象里应该都会推脱一下的,没想到我居然失算了。

“本君不就吃了一根兔腿,至于惹得你如此苦大仇深的么?”

兔子身上也就那两条大腿最好吃了,早知道这样就不给墨狼吃了。墨狼却不自知,很快就吃完了,眼睛眨巴眨巴跟我要剩下的两条小前腿。

“你看看你,都胖的没狗样了,别吃了”

墨狼委屈地跑到了角落里盯着我手里的兔子,不住地流哈喇子。对面的人看墨狼这样,招招手将自己吃剩的半个兔腿给了墨狼,墨狼欢快地接过兔肉朝着对方摇了摇尾巴跑到了角落里吃。

后来好多年,墨狼对他印象都不错,我想这就是所谓半根兔腿的缘分吧!

吃完兔子肉而且在一个山洞里过了一夜,我们也算是成为了朋友。

“你叫什么名字?”朋友总得有个称呼吧,索性我也就问了。

“青尊”

“判叫狼藉醉清樽,为问世间醒眼是何人”我想此刻的我问的很是小心翼翼,“你是魔族人?”。清樽就是当今魔族太子的名讳,我想事情没有这么巧合吧。我一个“逃难”公主出来也就带了个墨狼,天魔两族大战之后虽然有了表面上的和平,暗中却一直不太平。我不会运气如此差吧,逃婚却偏偏遇到了自己的未婚夫?他如果知道我的身份会怎么样?我不太确定当我快饿死的时候墨狼会不会跟我抢吃的。

他显然明白我想问的是什么,“本君是青草青青的青,尊贵无匹的尊”,反问我,“敢问姑娘芳名?”

我一个逃婚的人当然不能够告诉别人自己的真名了,我看了一眼墨狼,突然灵机一动,“我叫芊墨”。

“芊墨墨狼”青尊回味着这四个字,“倒是挺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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