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元红(1/2)
陈惇从徐渭家里出来,却被人拦住了:“小官人,我们管家请您赏脸吃饭啊。”
陈惇看着眼前凶神恶煞的七八个壮汉,知道这饭是非吃不可了,倒也没有反抗:“看来沈管家真是坚持,屡次三番纡尊降贵的,比刘备还要诚心呢。”
见他点头答应,这几人顿时大喜起来,不知道从哪儿弄了抬轿子,恭请陈惇坐上了,一路风驰电掣一般地往酒楼雅座开去。
陈惇自然不是个受人胁迫的人,他之所以要去见见沈长兴,无非是因为他发现了祖田补交税额的这个事情上,明显有动手脚的蛛丝马迹,而一切的线索,又渐渐指向了这个人罢了。
轿子停下来,一众人簇拥着陈惇进了一个地方,这地方内里幽静,却花草繁茂,清新雅致,似是个别院。里面渐渐有丝竹管弦之声响起,有如春风拂面一般。
“沈老板好雅兴啊。”陈惇看到沈长兴就道。
沈长兴自己也有许多产业,不在沈府的时候,更容易称呼一声沈老板。而沈长兴声雄气壮地哈哈大笑起来,“陈小官人,久别无恙啊。”
陈惇面子上还要同他虚与委蛇一番,“沈老板屡次相邀,盛情难却啊,陈惇在什么地方做什么事,都难逃沈老板法眼。”
“小官人说的什么话,”沈长兴道:“如今小官人是绍兴城里家家户户口中的大才子,名声都要和徐文长比肩了,哪里需要打听。”
陈惇皮肉上笑了一下,由着沈长兴给他倒了一杯酒。
“元红啊,好酒。”陈惇也不推辞,一饮而尽,由衷称赞道:“这酒的年份可不止三十年。”
沈长兴大笑道:“足足五十年的陈酿!爷爷埋在树底下,曾孙出世了才取出来!”
绍兴人的花雕天下闻名,其中知名就是状元红和女儿红了,绍兴人家生了孩子,不论男女,都往地下埋坛酒,女儿出嫁了取出来喝的就是女儿红,儿子将来金榜题名了更是风光,称作状元红。虽然绍兴家家户户都能做酒,但因为是家庭制作,没什么完善理论和指导,做酒全凭感觉,质量也不一样,有好有差。但是陈惇喝到的这一坛元红,入口绵柔,沉香浸润,细品之下酸甜苦辛鲜涩六味俱全,是极为难得的佳酿了。
“不敢当沈老板的好酒啊。”陈惇就道:“这酒,咱们绍兴家家视若珍宝,当逢盛会,才取出来尽兴。现在沈老板却拿来招待我,真是糟蹋了佳酿啊。”
“这酒能被小老弟你喝,是它的福分。”沈长兴也端起酒盏,轻啜一口道:“更何况这酒名叫状元红,像小老弟这样日后一定会大魁天下的人,早晚都会喝上一坛的,我这算是早一步预祝罢了。”
“大魁天下?”陈惇忍不住笑道:“我会有金榜题名的一天——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啊?”
“曹老爷对小老弟你可谓是青眼有加,这县试头名,定然是你的囊中之物。他没有看错,我敢说这绍兴城里,比小老弟你聪明颖悟的,也没有了。”沈长兴就道:“洪家班和小桃的案子,我沈长兴服了,想来以你的人才,将来飞黄腾达,真是指日可待。”
陈惇就道:“我还没有县试,沈老板仿佛已经料到了金榜题名的一天,真是惭愧。”
县试“内定”案首,其实也不算什么,甚至府试都有内定的传统。在弘治以前,主考官不会避讳对某个考生的喜爱之情,甚至有暗中许诺,点人为魁首之事。但是唐寅这个案子发出来之后,主考官就不能与考生亲近了,但这不限于县试——一县之地,县太爷就是龙头老大,他看上谁,想让谁通过考试,甚至点谁为案首,都是应该的。
“至于沈老板说,我在小桃的案子上出力,”陈惇就道:“不过是为了显示聪明罢了,沈老爷和曹知县不嫌我惹事添麻烦,已经算是对我的宽容了。就是不知道您说的洪家班的案子和我有什么干系,硬说有的话,大概是当日我误打误撞,把这案子牵扯出来了,这和聪明颖悟不挂钩吧?”
沈长兴似乎早就料到了他是这个反应,也是一笑:“小老弟这么说,当是如此,当是如此。”
说完端起酒杯道:“我敬你一杯。感谢小老弟那一日保全了我们沈府的脸面啊。我也自理一杯,不,我自理三杯。”
陈惇看着伸过来的酒杯,慢悠悠地抿了一口。
这就进正题了,沈长兴知道他在金珠案上究竟查到了哪一步,当然这是他让沈长兴知道的。沈长兴这些日子不说是寝食难安,也该是坐卧不宁。即算料理了王姨娘的事情,但他不清楚陈惇抓到了多少把柄,只见他三杯酒喝下去,一抬手,身后的亲信便从怀里掏出个硬邦邦的纸袋来,放在了他的手上。
沈长兴又将那袋子装在桌上,轻轻推到陈惇面前道:“请。”
陈惇皱了一下眉头,但还是照他说的打开纸袋,一看竟是一摞大兴钱庄的银票,一共六张,一张五百两纹银。
“这是什么意思?”陈惇道。
“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报,”沈长兴面不改色:“这点钱算不了什么,小老弟如果有什么事,也只管讲出来,我自然会尽力去办。”
“我倒真还有一件事情,遇到了难处。”陈惇就道:“前些日子,督粮道的人来,说我家祖田要补交广亩税,共计税额二千余两。沈府想来是最清楚的吧?”
“好教小老弟知道,这里头的二千两银子,就是督粮道应该收走的税额。”沈长兴一弹纸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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