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红灯恋人(一)(1/2)
爱,总是在不经意间不期而遇。
林青,是一家传媒公司的职员,自公司刚开始就加入了进来,从青年到接近中年{联合国颁布法令,35岁以上才是中年}。
从一个小职员,熬了十年,熬成了资历最老的职员。
当然不止最基层,只是或许是能力限制,或许是关系限制,十年过去,也只是一个部门主管,这在职场上面无疑是很慢的。
一般能干十年,基本上都能做到经理,或者副总的位置。当然,这是指比较有责任心上进心的人,不上进的人,是怎么都扶不起来的。
虽然职位不高,工资也不算太高,不过因为在初期破釜沉舟,买了公司的不少股票,每一年的分红其实比工资还要高的多。
之所以还在这里工作,一个是喜欢,另一个便也是习惯罢。
若是真的走了,还真不知道要干什么。难不成三十几岁就退休?
他若真有那种念头,也就做不到这个位置了。
因为在一个位置做的够久了,这个部门也是他一开始就加入的部门,对里面的一切都足够熟悉。
他知道怎么用人,所以在基层放的人并不多,花重点培养可以用的人才。
到了现在,许多他带出来的人,都已经比他的职位还要高。前几年有一个跳槽走的,目前已经在阿里妈妈做了总经理,年薪百万。
林青平时在办公室的时间不多,大多是在一些景点或是街道,做一些类似星探的事情。
公司里的事儿,他基本不用操心。
他也不用担心教会徒弟饿死师傅,或是卸磨杀驴的事情来。就凭着他是在初始加入团队的员工之一,就凭着他的工号是两位数的,就凭着他已经在公司做了十年。
凭着这些,即便他什么都不做,也可以安安稳稳的等退休。
今天,在公司打了卡,简单的安排一下当天的工作,惯例开一个会,表扬一下,激励一下,他就收拾东西,出门去了。
他是真的出去工作的,虽然他就算打了卡就回去睡觉,但是自己也不想做个废人。
虽然人才可遇不可求,但是这么多年下来,他倒是也挖出过几个人才来。有的火了几年,有的现在都还在到处拍戏,正是当红的时候。
这样的人,公司当然是任其发展了。如果按常规模式来做,反而是扼杀了他的才能,对公司也是巨大的损失。
今天,他来到了一个咖啡厅。这是一个文艺咖啡厅,是和书店结合的模式。
规模不大,但是挺清新雅致,甚至舍弃了不少的面积用来做院子和景色。
白色的鹅卵石铺就地面,放着两副桌椅,各自还有一个白色的遮阳伞。
wai wei是木篱笆挡着的,走进门就像是另一个世界。
因为收费比较高,这家店的客人并不多。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界,开这么一个赔钱的买卖,或许也是有钱人为了兴趣使然吧。
最低消费一百,一杯普通的咖啡就要五六十,要小吃的话就要两三百。
书倒是可以免费看的,不过如果弄脏了弄皱了都要按定价赔偿。
林青很喜欢来这家店,因为足够清静,景色也足够好。
外面是纷扰的步行街,因为玻璃是中空的,所以里面很安静。一吵一静,这种强烈的反差,十分有艺术气息。
这也是他这样的“艺术家”所追求的。
是的,他很喜欢这样称呼自己,也喜欢这样称呼别人。
他往往自我介绍,就是艺术家,或是音乐家。
他喜欢音乐,贝多芬的,莫扎特的,肖邦的,都喜欢。
他喜欢看歌剧,看话剧,看一切有品位的东西。
那里的票卖的也好,不过真正能看懂的人还是少数,更多的,反而是附庸风雅的。
一些人过得好了,有些钱了,物质生活的得到了满足,就开始追求气质和精神了。
但是那种东西,又岂是一朝一夕能够培养起来的。
毕竟这些和看书一样,不是适合每一个人的。
还是熟悉的饮品,还是熟悉的位置,还是熟悉的阳光,还是熟悉的书。
他总喜欢将读过的书,反复品读。
“啊!~~~”邻座的男孩儿打了个哈欠,似是已经看得疲惫了。不过从书页翻过的厚度,以及桌上饮品的热气,都能判断出他看书的时间并不久。
又强行看了一会儿,他便是拿出了手机,开始拍照,或是浏览网页。
这让林青想起来一个很有意思的言论。
说看书本就不是每个人都能适应,也并非是适应每个人的。
许多人以为看不进去书,是因为懒,其实是因为笨。因为你的大脑,经不起这么高强度的思维活动,所以才会分心,所以才会犯困。
很有趣,但是细细思索,其实也是这个道理。
能够轻松做到的事自然不会觉得累,觉得累了,自然是能力上有所限制。
门前的风铃响起,走进来一个倩影。
这是一个看起来很干净的女孩儿,欣长的身材,配着清新淡雅的素色衣服,浅浅的酒窝,长长的头发,从长相到穿着再到气质,都很干净。
对于林青来说,这个女孩儿,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就像是,像是,书一样的女孩儿。
那是他对面的位置,女孩儿坐了下来,拿着一本张爱玲的倾城之恋。
女孩儿经常来,林青也注意到她好久,作为一个星探敏锐的眼光,他一眼就可以看到女孩儿的特别。
不过他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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