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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痴情(1/2)

人间十月一草一木尽显枯荣,秋日胜春朝的焦鞍郡桂花飘零,香味从城南传到城北。

有两三个扎着小辫的孩童天真烂漫,在城头树下拾着桂花,多半是惦念着阿娘做的桂花糕了,一名个头稍高一些的孩子不知从哪冒了出来,道了一句真笨,便爬上树杆使劲的摇,顿时下起了桂花雨,下头的孩子张开口袋接,不一会就收满了小布袋,欢笑着朝家跑去。

树上的孩子想要翻身下树,却脚下一滑结结实实的摔了个屁股墩儿,好在树不高,只是受了些苦头,看着玩伴都已远去,这平日里在孩子中的小男子汉眼泪哗哗。

此时一位身穿黑衫白底的英俊公子从远处走来,扶起孩子,替他拍了拍衣服,省着一身狼狈回头还要给家中阿娘责骂。他五官棱角分明,一脸淡笑儒雅,头发披散,不绾不束,微风拂过,深显醉人。

英俊公子摸了摸孩童的头,柔声笑道:“男子汉大丈夫,哭鼻子可是要遭人笑话的。”

孩童抹干眼泪,看着这个气质不凡的公子有些胆怯,弱弱的说了一声:“疼”。

公子又笑了笑,招呼孩子快些回家。

孩童跑出老远,回头看见那极好看的大哥哥还站在树下,冲他憨憨一笑,小跑回家中。

身份不凡的公子没了笑容,仰面看着飘落的点点桂花自语道:“再疼,也好过心疼。”

他袖袍一挥,一枝桂花自行落在掌中,放在鼻上闻了闻。

远处行来一辆轭饰双銮的马车,非富即贵。

绣帘掀起,马车上下来一名容貌倾城的女子,举止优雅大方,垂珠步摇,尽显大家闺秀。她莲步走到俊逸公子身前,摸着他的脸颊痴痴道:“袁书,相公。”

名叫何袁书的公子轻轻皱眉,换做以往这般举动定让他产生厌恶,但此刻却无动于衷,像是默许了女子的行为,他开始面无表情。

女子司空见惯了他对自己的冷漠,毫不介意,将俏脸轻贴在意中人的胸膛,欢喜的继续道:“今日何叔叔携着聘礼上门提亲,我爹求之不得呢,我也是,想到不久的将来就能成为你的妻子,我就按耐不住想要见你。袁书,你说我们的婚事定在什么时候好,我觉得越快越好,我已经等不及了做你的新娘子,和你白头偕老。”

焦鞍郡第一公子哥,恒州“四公子”之首的何袁书遥望远方,眼中视这女子如无物,低声淡淡道:“随你。”

或许他的眼中只能纳下那一张容颜,再容不下其它。

徐歌乐也不气恼,牵起他的手,笑的有些不自然,幽幽说道:“若你还没有忘了她,不打紧,我可以等,若你忘不了她,也不打紧,你只管将我当成她便好,我可以学她的着衣,学她的梳妆,学她的脾性,学所有你喜欢的,她没有的。若是还不能爱上我,能不能不嫌弃我,这样便好。”

这位焦鞍郡有名的美人爱上一个心有所属的男子,痴心不改,满城皆知。原本出自富贾府上的千金小姐,爱慕她的名彦俊士都快要踏破几道门槛,出身富贵才貌并重的她在爱一个人时却卑微如尘埃。

徐歌乐感激老天爷对她的垂怜,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峰回路转。这千载难逢的机会她如何能不珍惜,她相信只要没有那个女子,只要一直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他会明白,这个世间,最爱他的女子,永远是自己。

何袁书看着近在咫尺的女子,她眼中泛起的泪花不知是喜是悲,是苦是甜。他心中有一番说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没说出口,那无异于在她心房插上一刀。摸了摸徐歌乐头上的流苏步摇,记得她也有一柄相同的,轻叹这女子的用情用心,语气柔和了许多,说道:“你不作她,也很美。”

不菲的步摇从她头上取下,插上了那支桂花。

徐歌乐笑了,如池中绽莲,美的不可方物。

今日焦鞍郡太守大张旗鼓的带着聘礼向贵姓大户徐家提亲,结良缘之好。

自古官户不与商贾通婚,因为身份地位悬殊,官老爷们可一直视这些满袖铜臭的商人为“猪羊”,从他们身上割肉可以,哪有同室一气的道理。反倒是商人逐利,若是家中有漂亮闺女,送去官户府上为婢为妾,已是天大的好事。

焦鞍郡太守何舜此刻心情就很不美妙,这几日连他刚纳的年轻美妾都无暇宠幸,更没心思放在这些风月房中事上。州主大人的心思他一向琢磨不透,更不敢琢磨。当年的何家确实是恒州声名远播的望族,老祖宗也是从州牧退下来的,虽然后头几代都不太争气,但蒙荫密茂,足够后人纳凉。好在年轻一代出了个何袁书,这个正妻所生的大儿子一向深得何舜的喜爱,文武双全这个词来形容再恰当不过,这些年的风头正盛,也是让做父亲的何舜倍感欣慰。

这些年听闻儿子与邓家女子互有情谊,他同样乐意至极,正如邓瑁的想法一样,两大家族强强联合,何愁门户不兴?只是天不如人意,此刻的他哪里还有这种想法,巴不得和邓家撇清关系。

何袁书一直被视作家族的希望,绝不能在儿女情长的事情上折腰,那女子现在碰不得,也想不得,抓紧给儿子寻门亲事避避风声才是正经。外头的闲言碎语何舜都不想理会,能保住儿子,别说是与商贾子女联婚,就是贻笑大方的迎娶青楼女子,他咬咬牙背对着祖宗的牌位也要应了。

再过几日就是长公子大婚,何舜岂敢怠慢,如此“将功补过”表明态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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