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零一章 朝天之城(1/2)
第九百零一章 朝天之城
(一更)
大家随着狗蛋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那里正有七八个男子骑着白马飞驰而过。
这几个男子,正如他所说,不但皮肤黝黑,头上还长了一对犄角。
杨云霄说,“这些都是魔族的人,没想到这种时候,连魔族都可以大摇大摆地出来晃悠。”
“不许歧视魔族,天阶盛事的和平令里包括了不许跟魔族人产生矛盾冲突。”一个头戴四方巾的中年人负手对他们说道。
伍再奇看着中年人头上四方巾那个血红的“执法”二字,他躬身行了一个礼,“原来是和平令护法堂的前辈,不知道前辈怎么称呼?”
既然发布了命令,自然要有人执法,这个执法堂,就是由各大宗门派出来维护秩序的执法者组成。
他们负责在朝天城附近转悠,一旦看到争吵械斗一律拉到牢里,不让他们再参加朝天盛事。
伸手不打笑脸人,伍再奇的态度让中年人的面色缓和了下来,“我复姓东方,你一个才筑基的小修士,带着这几个凡人,要谨慎言行,小心惹祸上身。”
“多谢东方前辈指点。”伍再奇又朝中年人拱拱手,“不知道这里离最近的城镇大约有多远。”
中年人说,“以平常人的脚力,大约还要两个小时,便可到达飞花镇。”
“飞花镇,这个名字好。”狗蛋拍手称赞,“我昨天才才学了一首诗,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伯伯,是不是这个飞花?”
中年人捋着胡子说道,“小娃娃,你这么大一个孩子,现在才学《春雪》?这个进度有点慢了,要抓紧时间了。”
“噗……”李红梅笑了,“他整天不是摸鱼就是上树逮知了,会这么一首诗已经了不得了。”
杨云霄也笑,“这里的小孩启蒙就学习诗词,你显摆错地方了。”
*****
飞花镇果然没有起错名字。
古旧的青砖灰瓦之间,密密麻麻地长满了许多袅娜的树木,树上几乎没有叶子,只开花。
一朵朵怒放的花,橙中带着红,一串串犹如风铃般地挂满枝头,风一吹,轻如鹅毛般的花瓣纷纷扬扬飘落,或沾衣或扑面或在发间缠绕。
花瓣落在灰瓦上,整个小镇呈现出橙红两色,美得让人惊叹。
伍再奇一行人都看呆了,狗蛋喃喃说道,“赶紧去买一套像人家这种衣服穿上,宽袍广袖的才会让人有飘飘欲仙的味道。”
李红梅上下打量了一眼狗蛋,“这一路上,我至少听到了七八个人说:那个小胖墩,你这个样子……凭一套衣服也想飘飘欲仙?太考验衣服的难度了。”
“这一路上少说也有万把人吧?才几个人说我胖,做不得准。”狗蛋毫不在意地挥挥手。
镇子虽小,也是有成衣店的,一个小伙计白毛巾往肩上一搭,殷勤地上前招呼,“几位客官要买些什么衣服?”
“按我们的身材,每人来两套。”伍再奇干脆利落的说,“你们这里用什么钱?金子还是银子?”
这么爽快的客人,伙计可能从来没有遇见过,他楞了一下才回答说,“都可以,灵石我们也收。”
既然收灵石,那么就简单了,伍再奇身上的金子,还真是不舍得用呢,他看了一下天色,“买了衣服我们就该打尖了,伙计,这里有什么客栈吗?”
伙计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才说,“客栈那是有的,可是啊,最近这么多人要去朝天城栈,基本上每天都客满,您要是想投宿的话,估计已经晚了。”
“晚了?”伍再奇拧起了眉峰,“先把衣服拿出来我们试试。”
伙计利落地把柜台里的衣服拿出来,“这两位小娘子的身材合适穿这些,你们三位公子稍等片刻,我再给你们选。”
“还住宿干什么呢?我们不如直接到朝天城去了,听说那里可热闹了。”狗蛋提出了建议。
一人买了两身衣服够替换,他们就直接上路了。
这些衣服是夏装,薄得很,每人一个包袱皮就可以把衣服背在身上,这么一来,他们除了发型跟人家不怎么相同,看起来已经没有那么显眼。
“絮儿,我给你梳一个发髻吧。”李红梅拿出了梳子,跳上驹驹的背上就给何絮儿梳起了头发,她在香江看化妆师给演员们化妆,多少学了一点。
何絮儿一头大波浪被李红梅梳了两个歪歪扭扭的双丫髻,令人不忍直视,多亏人长得漂亮,才把发型镇住了。
自从何絮儿换上新衣,杨云霄就忍不住总想偷偷看几眼,女孩五官精致,眉眼如画,又穿了一身粉紫的纱裙,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伍再奇戒指里有一顶拍戏用的假发,他既然穿上了长衫,少不得要拿出来戴上好配套,谁知道,他刚刚把假发拿出来,杨云霄就抢了过去,“你戴不好看,让我来。”
“......”我戴不好看,你戴就好看了?
两个大男人用眼神交流了一下,然后各自撇开了头。
杨云霄戴上头套,果然好看了不少,他揽镜自照说,“看着就像萧昊天这个好吃鬼。”
走出了飞花镇,他们发现路面平整了不少,汽车还是可以在上面行驶的,趁着天黑路上行人少,他们把劳斯莱斯拿了出来。
车子一上路,就把那些路人惊到了。
——这么一辆不用马儿拉的车子,竟然跑得这么飞快?
不过,现在修士们因为赶路,祭出了各种各样的法宝,劳斯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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