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五章 野战之壮莫过于浑河(1/2)
而在沈阳城南的战场,是一支十七世纪最强大的铁骑与一支最倔强的步军的一场铁与血的碰撞。
为何明末清初的战场,清人说,大清问鼎的无数次战役中,野战之壮无出黑山。
大明说,野战之壮莫过于浑河。
黑山血战和浑河血战,说的都是同一场战役的不同名称而已,然而无论是清人还是明人的冠名,都称之位血战。
单就浑河北岸两军的兵力对比来说,算上沈阳城里的人马,金军已经达到了十一比一的压倒性优势。
更有前赴后继的铁血八旗如群狼凶兽一般抵死的冲锋。
然而在这样绝对疯狂的猛攻下,九千川军依旧岿然不动。
努尔哈赤疯了一样挥舞着战刀,右翼四旗五万大军一次次撞阵。
步甲被撞碎,那就骑兵直接上阵,骑兵的战马被明军的拒马枪刺透胸膛,连拒马枪都被战马急奔撞断。
川军中,有人手里的长枪竟破甲后,全都刺入战马的身体,只留下一小段枪攥,可金军依旧刚猛狂扑。
死了战马的,便下马再战,堕马的便爬向战场。
断了手脚的,就用残缺的肢体抱住明军。
他们拳打脚踢,牙齿咬......
“投枪上!”
中间石柱军最为稳固,下手也最为狠辣,一排排投枪的贯力,比之弓弩简直可称得上是反器械反坦克步枪般的威力。
有金兵连人带马被石柱军的投枪串成了糖葫芦。
然而金军的攻势实在太凶猛了,坚韧如石柱军,外围车阵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斩马刀,上!”
战车之上忽地跃下一排排的健卒,不着盔甲不带头盔,红衣束发,那是大明的颜色。
有秦邦翰亲自带队的数百斩马刀手,狰狞着脸孔越出战阵,便是要对那当世最强还以颜色。
“白杆兵上!”
衔接而来的是身后数百白杆兵,秦翼明的一杆长枪最为耀眼,骄阳之下,他长身玉立,一张黑脸不喜不怒,犹如一尊黑色雕塑。
他是骂人最凶,却绝非跑得最快,戎马四十年的秦翼明,不知亲手杀过多少敌人,也不知亲手埋葬过多少袍泽。
他只是越来越冷,心冷、手冷,渐渐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了。
因为他不喜欢杀人,也同样不喜欢说话。
可此时正年轻气盛的他,一杆长枪如封似闭,左旋右突两眼放光。
秦邦屏们的斩马刀力发千钧动于九天。
秦翼明们的白杆枪收发于瞬息之间,动如流星,快如闪电。
麾下钩镰枪与二叔的斩马刀配合,两人一组便示范着如同一台台收割机在割着平原之上的麦子。
斩马刀大开大合,白杆枪长驱直入,没有人去顾及防守,这些敢死之人自跳出战阵的那一刻起,就是为了同敌人以命换命。
斩马刀碎甲,白杆枪破甲;斩马刀斩落马头,白杆枪伺机豁开马腹。
如果斩马刀斩马成功,继而倒地的金兵便会被白杆枪一枪穿透。
正面的两路金兵被石柱军杀得是人仰马翻,没有换得石柱军死士的多少性命,自己一方却几乎没有多少站着的人马了。
梆子一响,两支敢死队肃然撤回战阵,战车之上继续长枪挺立,军阵前后重新枪炮齐鸣。
左右两翼的永宁军和酉阳军也全都杀红了眼。
火炮和火枪的炮管枪管都被打红了,炮弹子弹也快要打光了,却依然看不到战斗有结束的迹象,努尔哈赤的八旗军依然在不顾一切的冲锋。
只是一波又一波,一合又一合,老罕王也同明军一样,根本看不到这场铁与血的碰撞有任何奇迹出现。
浑河北岸绞肉馅一般堆积起一层层的尸体,仅仅几个时辰的厮杀,右翼四旗便折损了数千兵力。
而逃出四十里的北军见皇太极撤了,重又慢悠悠地赶回白塔铺,却只是听到哨探回去的禀报,便已经一个个吓得骨头都软了,走不动道,越走越慢。
渐渐的,老罕王冷静了一些,便是心疼的直哆嗦了。
前阵子攻占沈阳城实在太容易了,这让老罕王对明军也起了轻慢之心,若是见到袁应泰,他甚至会一口啐到那头猪的脸上,然后骂他一句:你个白痴。
难道是那个白痴促成了这一场本不该发生的血战?
连冷静下来的罕王自己,都已经找不到开启这场血流漂杵的战役的理由了。
不应该呀,不能够啊?
明军绝对是明知道不可能得胜的,我在沈阳城有十万铁骑,而你们拢共只有一万余,却偏要与我来一场大的,而且是在我以逸待劳的情况下?
这是什么逻辑?
也许战争就如同互怼的两个人,相互喷口水,掐着腰站大街上怼天怼地怼空气,然后全都把自己怼得气咻咻,便是啥也不管直接冲上去k他丫的。
老罕王觉着川军疯了,真的疯了,可他自己呢?
他又何曾不是明知道这支川军是辽东明军里最大的一群刺儿头,却仍咬牙切齿非来拔掉人家的门牙?
浑河北岸的战斗,可以被形容成一群野狼和一支刺猬的撕逼大战。
结果可想而知,最后是野狼一身刺儿,刺猬一身毛。
被刺猬扎了一身的眼儿,老狼王努尔哈赤心中终于意识到了,这必将是一场从未遭遇过的最惨痛一战。
《满文老档》日后也记载浑河血战说:乃辽左用兵第一血战,是大清入关之前所遭受的最最惨烈的一战。
此战,八旗军的损失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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