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比登徒子还好色(1/1)
亲家公看小五一家人老实本分,小五他爹又把仅有的家底儿都用来给小五娶媳妇了,这诚意也是太足了。
两家为了儿女能平平安安踏踏实实过日子,这便喜结了连理。
可是喜事刚过,小五家又办起了丧事,小五爹劳累成疾,大喜过后,一病就再也没能爬起来。
可在乡绅看来,这就是报应,小五根本配不上如此貌美的女人。
人都说丑妻进门家中宝,便是这个道理,漂亮女人你若护不住,最好别娶家来。
否则就会被贼给惦记上,或偷或抢,或威逼利诱,横竖什么方式你都防不住。
如果不只是媳妇被人夺走,像小五甚至武大郎那样被人夺了命呢?
怀璧其罪嘛,宝贝最后早晚成人家的,比如西门庆勾搭潘金莲。
当然漂亮女人未必都是潘金莲,嫁的人也不可能都是三寸钉,世上还有真爱,可贫贱夫妻百事哀,保不齐何时被人钻了空子,或者何时被人用强,小五媳妇就是后者。
王乡绅觉着这样的媳妇就只有他才配得上,那小五不过就是一坨牛粪而已。
可是他已经有一位岳父老泰山了,一条腿的媳妇也有一个,人家老泰山一惊堂木就能把他拍回到太上老君的炼丹炉里重新回回炉,他也不敢胡来啊。
然而更为让王乡绅生气的是,小五和那个自甘下贱的女人此后便总是在他家门前双入对的走过,好像就是要让他都知道,他们过得很幸福,还有请勿打扰的样子。
他更气的是,自己的媳妇还一条腿,没法陪他走到小五家门前气人家。
人家小夫妻婚后的真心相爱,更加灼烧了乡绅的妒心,让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不理解为什么一个连饭都吃不上的穷汉,却偏偏那样好命娶到如花似玉的她,而自己却只能每天守着一个既丑陋又残疾,看着都吃不下饭的胖老婆为伴,还要和胖老婆先后生下七八个孩子?
在乡绅看来,自己这个老婆大概比宋玉口述的登徒子的老婆还要丑陋,而登徒子和他的丑老婆生了五个孩子,王乡绅却和看着都吃不下饭的老婆生了七八个孩子。
每当夜深人静,那一团肥肉被他殷勤奉承地憨憨睡去之后,他都要咬着被角如泣如诉地仰望夜空,痛骂老天爷为什么要这样欺负人,和自己开这样的玩笑,而且尼玛还是荤段子?
日子总要熬,直等到花儿也谢了,王员外的老泰山终于驾鹤西游了,娘家人也都乞老爷的骸骨归了乡啦,离乡绅越来越远了,乡绅也指不上老泰山家再帮忙了。
王乡绅如释重负啊,立刻便把自家的残疾媳妇——曾经的贤伉俪给打法到下房去做了烧火丫头。
王乡绅此后却凭着老泰山多年帮他积攒下的钱财和人脉继续勾结地方势力,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悠哉悠哉。
可他的那位曾经的贤伉俪除了腿脚残疾以外,眼神儿也不太好,你说她都看不清哪是灶台哪是坑,王乡绅还让她烧火?
终于在一个月朦胧眼也朦胧的晚上,贤伉俪把个好大的一座宅院一把火给点着了。
大火烧得二十步以外的人都觉着是探汤一样烫的可哪儿躲,烟熏弥漫中,他那胖媳妇犹如疯癫一般看着熊熊大火拍着手唱着歌道:
“这回够暖和了,祝我夫君在没有我的日子里,生活依旧红红火火,哈哈哈!”
贤伉俪到底大气,可是你把他家都一把给火烧光了,让他还红火个屁呀?
王乡绅气得差点儿没把苦胆给吐出来,火势刚停,他便撸起袖子亲自动手,就着一片瓦砾残垣把自个媳妇儿给挖个坑埋了。
王乡绅的老泰山一直在全州做官,好在前些年也帮他在广西编织了不少关系网。
全州的宅子虽然烧光了,可其他地方他的产业还在,比如柳州。
不仅如此,老泰山乞骸骨后,媳妇家还把些无法套现的产业也一并送给了后来杀害了他女儿的凶手女婿,可见给人当保护伞,也会有遭雷劈的一天,而且保护伞越高,天雷勾得越准。
正时节恰逢孔有德带兵南下,地方都知道清兵肯定是要打全州,是以全州许多百姓在天浪还没撤到全州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逃难了,乡绅自然也巴不得赶紧跑。
家都烧没了,他留在伤心地还啥意思?
在清兵和大明之间,各地的百姓都几乎做出了相同的选择,大明朝虽说一天不如一天,明军的战斗力也是日薄西山,可毕竟皇帝还在。
世宗皇帝及其子孙这一枝儿的大明朝的皇帝,都有个特点,就是特别扣门儿,小心眼,爱跟别人算计,而且大部分都生财有道。
不过除了扣门以外,他们倒是可以容着百姓们晚上蒙起被子,偷偷在被窝里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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