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82章 开科取士(2/2)
春秋时期,“礼崩乐坏”,世卿世禄之制被严重破坏,一些原来不是贵族的下层人士得到破格任用,通过举荐、考核而选拔登进人才的情况越来越多。由举荐考核而任用(以及按劳绩提升)的官僚制度逐渐产生。而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文化教育面的扩大更加速了这一过程。
到了汉朝,提拔民间人才采用的是察举制与征辟制。
高祖十一年(前197年)刘邦下诏命令各级臣下举荐贤才,形成后世乡贡的最初形态。
汉文帝二年(前178年)、十五年(前165年)又两次下诏命令各级官员举荐“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并对被举荐者采用策问的方式进行考试。汉武帝根据董仲舒的建议,诏令各郡国举孝子、廉吏各一人,后来两科逐渐合并为一科,称为“孝廉”。
此外“秀才”也是察举的重要科目之一。孝廉重在德行,秀才重在才能。东汉时为了避讳刘秀而改成“茂才”。
汉代各科察举都要通过朝廷考试。但是汉代察举考试与后代科举考试的重要区别在于:察举以举荐为主,考试为辅,考试基本不存在黜落,“当时未有黜落法,对策者皆被选”。
考试在察举中并不重要,举荐是决定性的。举荐权掌握在皇帝以下的各级官僚权贵手中。察举并不是两汉仕进的最大渠道。
从汉初以来”任子“、“赀选”、皇帝和各级官僚的直接辟召仍然进行。一般士人往往时先征辟为州郡吏员,才由上司向中央察举为秀才、孝廉等等。
但是,一般没有门路的布衣平民,几乎没有被察举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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