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七章 协商(上)(1/2)
按照紫禁城的格局,群臣从奉天殿出来出宫的唯一线路是先穿过奉天门,再选择沿广场往东行出东华门,或者西出西华门。
李东阳在奉天殿前把张昭喊住,两人慢慢的往前走去,边走边谈,“子尚,你腊月份回京,很多事情都因年节而没有交割。今日既然遇到,老夫和你谈一谈。”
李东阳自称“老夫”,略显倚老卖老,但这还算一个比较亲近的称呼。若是自称本部、本官那就是公事公办。
张昭微微落后半步,以示尊敬,道:“元辅请示下。”首辅可以称为“首揆”、“元辅”。
李东阳微微一笑,道:“天子和朝廷自定下东线战略后,你率部先后扫平朵颜三卫、原奴儿干都司之地,于国有大功。只是去年国中多灾,朝廷财政紧张,对你的赏赐只是名爵。老夫今日可以在此承诺,指定大明皇家银行承销朝廷各部门的债券。”
张昭给承诺都搞的愣了一下。
他又不是什么金融精英,对银行、金融的事情一知半解,只知道一些个表面的东西。
譬如,他用后军都督府的名义发行战争债券,抵押物是大宁都司、辽东境内的矿山,承销商就是大明皇家银行,公开的拍卖地点是大明证券交易所。
而大明皇家银行作为承销商,在销售面值484万两白银证券中包销的费用是2%。
也就是说大明皇家银行仅凭借着组织印刷、销售等等工作,就可以赚取9.68万两白银。将近十万两白银啊!人工、印刷成本能有多少?可谓是赚的盆满钵满。
而现在内阁首辅李东阳想要以此方式“酬功”。李阁老当然不是对张昭妥协,给张昭这么大的好处。
别看弘治皇帝出手很大方,给张昭随手赏赐就是一万盐引,价值近四万两白银。但明廷从来没有对哪个将领一次性赏赐十万两白银或者价值等同的绸缎、锦帛等物品。
这里面有几个比较复杂的因素。
第一,李阁老不把承销官方债券的权限给张昭,张昭就不能发吗?他之前不就是以后军都督府的名义去发行债券赚上这么一笔?
第二,朝廷的大战不可能年年有。市面上也没有那么多钱借给张昭。这几百万两银子债券的大手笔不可能年年都有的。
第三,朝廷其他部门发行债券,数量绝对没有弘治十五年的战争债券这么大。而且还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交给大明皇家银行包销,算是各取所需。
所以,总得加起来说李阁老承诺给张昭的“利益”并没有每年十万两这么夸张。
但是,但是…
张昭压着心底的欢喜,保持着脸色平静,拱手道:“谢元辅。”
他一直想把大明皇家银行搞成大明的中央银行。然而,这个职能天然是归户部所有。
不过稍微了解现代国家的财政制度就明白:财政部和央行是两个部门。所以,他还是有机会的。
那么一家银行如何才能被称之为央行?
它有三大典型的职能特征:第一,货币发行权。第二,国家的银行。第三,银行的银行。
此时,大明皇家银行已经拥有货币发行权。和户部共同拥有铸造银元的权限。这是弘治皇帝给张昭的权限。但是张昭给的理由是:加快推广银元。
第三条“银行的银行”,这就不必去说。此时明朝的银行、当铺、钱庄都是可以相互借贷的。大明皇家银行天然拥有借贷给其他“金融机构”的权限。
只要占据的市场份额足够大,资金足够的雄厚,这一条就算是拿在手中。
第二条“国家的银行”,就是李阁老现在给他的说的: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发行等。这条权限他基本拿到一半。
如果户部以大明的税收做抵押,准备搞财政赤字进行经济扩展,让他帮忙发行债券,那他就是在履新央行的职能!
…
…
李东阳根本没有意识到他送给张昭一张什么样的牌,其实甚至是张昭他都不懂成为“国家的银行”之后如何扩张大明皇家银行的“职权”,但没关系,有专业人士嘛!
他只需要抓大的方向就行:大明皇家银行的股权要调整了。他和卢员外卢奉九一分成的股权比例现在不合适。
李东阳笑呵呵的道:“这是你应得的奖赏。你的征虏前将军印早归还给朝廷,其余的职权老夫也准备在元宵之后下公文收回。东北已经设四个布政司和一个都司,与战时的情况不同了。”
“其余职权”这是一个模糊的话,属于话术的一部分。张昭哪里肯给李阁老“糊弄”?一副忠臣大义凛然的神情,说道:“元辅所言是题中应有之义。
下官曾在御前会议向朝廷承诺,要给国家新增二十万在籍百姓,如今可以交差。还请阁老督请户部派员接手。后军都督府的籍册、官吏、财务都有统计。下官也是了却一桩任务。
不过,下官有几个小小的请求,还请元辅斟酌。”
李东阳眼睛眯一下,站在奉天门前,回身笑着道:“你啊…,说吧!”
张昭的话说非常客气。但是,所谓的“斟酌”就是在变相的提条件。因为张昭已经明确的展示出他有掀翻桌子的能力、意志:武安侯府世子被阉割,凶手不知所踪。
这也是李东阳现在正和张昭当面“协商”的原因。换做单纯的一点武将,李首辅直接给你把利益全部吞下去。
张昭道:“所有在籍百姓,下官当日为开垦荒地给予的是三年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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