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捕鱼税(1/2)
所谓商队不需要路引,那也只是说在特定的情况之下的事。
首先商队要得到官府的承认。
这个也等于是向官府注册商标了。
这些,也会由梁济代刘显向廮陶县官府进行登记造册。
商队名称就是柳林村刘府商队,负责人刘显。
其次,商队得要有一定的力量。可以想想,数百人的数队,全副武装的到了一个县城。以县城常规的官兵就只有两百人的情况而言,他们也肯定不敢太过为难商队。况且还是合法的商队的情况之下。
如果强硬一些,经过一些官府关卡的时候,也完全可以不用理会,直接通行。但碰到不好惹之主,最好还是花些钱财打点。当真发起冲突的时候,商队还是不能直接跟人家官兵开战的,这样就等于是杀官造反了。
然后商队还会有许多好处。如在廮陶县,如果刘显的商队发展了起来之后,这就是一股不可忽略的,却又合符大汉律法的势力。那个时候,就算是廮陶县的主官县令,都得要给刘显几分薄面。
如果可以将商队发展到数百人的话,那么刘显就等于是廮陶县的商贾大豪,县令见到刘显,都得要客客气气的。甚至已经有许多方面都得要倚重刘显的地方,有什么事,可能都会找刘显去商量。
而刘显的商队,在本县之内,也基本上都可以横行无阻了。到时候,本县县令为了拉拢刘显,会向刘显示好,会邀请刘显在官府里担任一些闲职,如果刘显有意进入官场仕途,亦可以直接进入官府担任某一个实职。
在大汉,在这个三国时期,这样的情况例子很多。
比如,在徐州,徐州大富商糜竺,他的先祖世代经营垦殖,养有僮仆、食客近万人,资产上亿。后来被徐州牧陶谦辟为别驾从事。
食客近万、资产上亿啊。这些可都是真的,糜家之富天下皆知,就看后来糜家一家就可以支撑刘备在徐州多年的军资用度,由此可知糜家有多富。人家直接就做了一地州牧的别架从事,论名誉及身份地位来说,真的可以说是一步登天了。
反正,在这三国时期,尤其是在这初期,有钱就能办很多事儿。
自身的武力,不是凭空得来的,得要自己苦修。
而自己的势力也不会凭空发展得起来,必须得先要有钱财。现在刘显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今后更好的赚钱更多的钱财来发展势力。
刘显带着陈根、陈石、刘富等一众自卫队的队员到了村北的清水河岸边。
这些受伤的自卫队,轻伤的已经可以归队了,另外还有几个在休养。
刘显带他们来,就是想办法从河中捕鱼,看看他们有什么的办法,如果没有办法的话,那么就自己来想办法。
在大河中捕鱼,刘显肯定是想到用渔网来网鱼,也只有这样,才能捕捉得到更多。当然,这用渔网来捉鱼,也会有一些技巧,但刘显只是听说过,在电影电视上看过,没有实际的经验,具体要如何,还得要经过试验。
另外,用渔网来捕鱼,也必须要有船以及渔网。
在这汉代,早已经有渔网,可在刘显的印象当中,似乎就没在清水河见到过有人用渔网来捕鱼的。并且,现在也没有发现有船只。
其实柳林村是有船的,是那种木船。
清水河没有桥,想去对岸的杨氏县,也只能用船。
可惜,船早就黄巾贼兵抢了去,也不知道是毁了还是驶到别的地方去了。
其实柳林村原来还有不少耕牛,基本上每十户人家就有一头耕牛,另外还有一些骡马等等。可经过了黄巾军以及官兵的劫掠后,什么都不剩下了。刘府原来也还有两匹马,也被官兵给牵走了。
暂时没船,也不能用渔网来捕鱼,但船的问题好解决,可以制作一些木筏来代替船只。早前俞进他们前往杨氏县,就简单的制作了一条木筏渡过河去的。
渔网也得要让村中妇女织出来才行。
刘显也有些明白为什么在柳林村没有见过有人用渔网捕鱼了。主要是因为渔网的问题。
这个时代没有那种轻便又坚韧的胶丝,没有坚韧的丝线来织网,只能用麻绳来编织。麻绳所织的渔网,经水泡之后,很容易损坏,要经常修补。并且麻绳也很沉重,太大的渔网很难收回来。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完成得了的。
要有船还得要有渔网,还得要有足够的人手一起捕鱼,还要有人懂得织网修补渔网,所以,一般的人家,很难直接用渔网去捕鱼。
另外,用渔网去捕得太多的鱼,也不是一件好事,还可能会惹祸。
因为无论是田地,山林或是河流,在名义上都是有主的地方。平时村民在河流当中捕鱼,数量不多的话,没有人会理会,可是,数量一多了,就会遭人眼红,尤其是传到了河流主人的耳中时,肯定会向捕鱼者征收更多的渔税。
没错,在河中捕鱼也是要收税的。
其实,在这古时代,还会有人专门看守山林、看守河流的。
听起来似很荒唐不可思议,但实情就是如此。
地主家的山林,是不允许一般平民百姓去砍伐那些树木来做柴火的。如果砍了地主家的山林的树木,是会受到重罚的,要赔偿的,甚至还可以报官抓人。
当然,一般的地主也不会做得那么绝,平民百姓去他们的山林里检些干柴,砍伐一些杂草杂木来做柴火什么的,他们也都是默许的。但砍伐树木就肯定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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