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凡间剑仙(2/2)
落下了。”蜀山五里外,二十八星宿分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戒备,他们正等着玉帝大功告成后一同回南天门。
李逍遥以精妙剑术将蛟魔王死死压制,这位凡间剑修,丝毫不比这位纵横三界的大妖王差。
“你们还在等什么?不去帮帮你们的好兄弟?”金翅大鹏雕看向一旁的牛魔王和禺狨王悠悠道。
“是。”牛魔王和禺狨王齐齐应道。
牛魔王一跃而起,挥起混铁棍欲跃上城头捉拿李世民,半途间,一个笑声从城中传出,这笑声在共计百万人的厮杀中显得格外诡异,但那笑,又是极为洒脱豪迈,牛魔王和禺狨王驻足半空,妖群中的孙小六也注视着那城门处,就连金翅大鹏雕也不免抖了抖眉头,饶有兴趣的看向那空荡荡的长安城口。
将士与妖怪在四面厮杀,那个一袭青白长袍的中年男子好似不在其中,他从那城内漫步走出,径直走到牛魔王和禺狨王的面前,微微昂起头瞧了一眼,面对这两位三界妖王,这中年男子的脸上毫无惧色,他长得干瘦,留着山羊胡,一副文人气息,发髻很是杂乱,像极了一个落魄书生,腰间挂着一柄秀气的木剑,手中握着一个葫芦,他一路走来,一路喝酒,此刻,他的脸已然通红,形如醉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即便此刻,那中年男子停在牛魔王和禺狨王的面前,却依旧在哈哈大笑,如一癫狂的疯子般。
“阁下是谁?”牛魔王沉声问道,凡间能人,他见得实在太多,此番境地竟还能如此潇洒现身,可见此人不凡。
“我?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凡人罢了。不,不是个普通的凡人,而是个干什么都不行,只懂得喝酒的俗人,对,俗人,俗人!哈哈哈哈~”中年男子指着自己的鼻子,自嘲的癫狂大笑道。
两位妖王越发疑惑,看不懂此人深浅,即便是修为大罗的牛魔王也不敢轻举妄动。
在那长安城头的李世民却略显诧异的说道:“他怎么来了?”
程咬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嘟囔道:“人家毕竟也是咱们大唐的人,即便对朝廷再不满,也终究还是大唐的人。”
“他会武功吗?他不是一个文人吗?”尉迟恭道。
“待会你就知道了。”程咬金抱着胳膊笑道。
牛魔王俯视着中年男子,沉声劝道:“既然阁下只是一个普通人,那又何必来此多管闲事呢?”
“嗯?闲事?”中年男子听到这话,似是极为不高兴,他将葫芦别在腰间,缓缓抽出秀气的木剑,脸上的癫狂笑意早已消散,换上的,则是傲然与清明。他将木剑抬起,横于身前,微微抬眉,朗声喝道:“大唐,李白!”
见他这架势,牛魔王知道这一战已然无法避免,身为妖族魔王的他又怎会在这种时候惧一凡人,他扬起混铁棍,准备进攻。
“哈哈哈,我有一诗,可参日月,我有一剑,可斩妖邪!”
李白一跃而起,身轻如燕,飞至半空,横剑挥出,这一剑,看似软绵无力,可当他斩在牛魔王的混铁棍上时,牛魔王感觉得到,这一剑,犹如万钧雷霆,千钧之势,他必须全力一战。
他被那软绵绵的一剑压到了地面。
“喝!”
牛魔王后退两步,接着挥起玄铁棍反击,那一棍砸下,李白侧身避开,那看上去十分迟缓的步法,却很是灵动的闪过了所有的冲击,玄铁棍砸在地面,地表隐隐龟裂,李白再次挥剑,大声念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
牛魔王心生烦躁,怒喝道:“你打架就好好打架,念什么叽里咕噜的东西!”
“啊哈哈哈哈!”李白癫狂大笑,在他们眼中犹如一个疯子,“败尔等,一首《将近酒》足矣,足矣,足矣~”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李白一边吟诗,一边以木剑对敌,牛魔王怒不可遏,可无论他怎么使劲,那柄木剑就好似一滩棉花,砸不烂,扯不散,令他越发烦躁。
城头上,李世民摇头叹道:“果然还是正经不过三秒,时常疯疯癫癫。”
凌霄宝殿上,文曲星问道:“那个凡人好生厉害,是什么来历?”
何仙姑有意无意的瞥了身旁的吕洞宾一眼,随即道:“那人是大唐的一位诗人,也是一位剑客,人送外号,诗仙、剑仙。”
“噢?凡间剑仙?”文曲星继续问道。
何仙姑点头道:“对,凡间剑仙,他可不像那位叫做李逍遥的少年,他并非自封!”
突然,吕洞宾就如同受了什么莫大的刺激,大步跨出,朝十一金乌躬身俯首,喊道:“吕洞宾,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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