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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伤别离 第69章:鸡鸣城中(1/1)

语凉郡和红梅岭很近,中间只隔了一座闻名天下的鸡鸣城,萧瑾辰等一行人花费了八九天的功夫,总算是出了平州,进入到语凉郡的境内,当然,一行人并没有进语凉城,只是在语凉城外留宿了一夜,便快马加鞭朝鸡鸣城而来。

城深人声沸,天高野鸡鸣。这句话出自百城书斋,一句话而已,却是把鸡鸣城的特点说尽了,自百城书斋刊印的那一天起,便在江湖中广为流传。

鸡鸣城闻名天下的有三绝。

一是中原第一高城。

二是此地多产一种被当地人称为“驹余”的野鸡,每天天刚亮,整座鸡鸣城到处都是野鸡鸣叫之声,且声音清脆,和黄鹂的声音很像,悦耳动听。

至于这第三嘛,和“驹余”的关系很深,百姓从来都是善于靠天吃饭的人,既然产野鸡,那就要把它利用好了,所以当地人很快就摸索出一系列的吃鸡艺术,像什么三杯鸡,辣子鸡,酸笋木瓜鸡,黄焖鸡,茄汁鸡肉丸之类的多不胜数,然而最闻名的便是酥梨雪鸡这道菜了,外地人有这样一个说法,说是过了鸡鸣城却不吃酥梨雪鸡的人,那是连狗都嫌呐。

旭日东升,光洒大地,城门外行人络绎不绝,有那背刀别剑的江湖客,也有那负笈游学的读书人,走镖的,做生意的,乘坐马车的,鱼龙混杂,什么都有,还有那些普通的过路人,背着个破旧包袱,左看看右看看,一手攥拳,一手时不时就要摸摸背后的包袱,一看就是那些没出过门的人。

萧瑾辰一袭白衣,身后蝉鸣剑与青莲刀相错背着,头发用一根普通麻绳绑着,显得神仙气十足,年轻太子勒住缰绳,抬头看着鸡鸣城三个大字,眯起了眼。

本来原定计划是不进鸡鸣城的,因为红梅岭那边,那一支五千人的队伍已经驻扎有两天时间,就等他这位主帅到场了。

只是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就在三天前,他的剑气变化成功到达了六十三次,距离他劈断石头只有一线之隔。

这对萧瑾辰来说,其实是道很关键的关隘,只要能成功达到六十四次,他便能正式修行剑术和隐匿之术了。

陈文伯当时给他说等他劈断的时候便给他说这门剑术的玄妙,可谁知道他突然就要去南梁了,所以陈文伯临行前给了他一个锦囊,说是让他劈断的时候打开,萧瑾辰对这个很好奇,毕竟是天下第二人的剑术,这放在谁身上谁不激动啊?

而且叶思韵给他说的也是这个,说是劈断之后,那隐匿之术的心法就不用给他教了,这很值得玩味,想来劈开之后,动静应该不会小到哪儿去了。

反正已经迟了,萧瑾辰索性便想着停一下,一来是突破功法,二来也能修整一下,接下来就要到北齐境内了,总要把自身状态调至巅峰才好。

一路畅通无阻,几人很快便找了一家名为同福楼的客栈住了进去,掌柜是个眼尖的,一见这几人的穿着,以及其中几位随行的女子,那身段面相可以说是人间罕有,寻常人见过其中一位便觉得此生无憾了,更何况一次性就出现了四位。

女人从来都催化男人的情感,哪怕掌柜已近耳顺之年,也开心的像个年轻人似的,服务周到而热情,只是毕竟是个活了一甲子的人精,掌柜的并没表现出更多的情绪,满脸堆笑,倒是让萧瑾辰十分满意。

一行人当中,箫青瑜这个王爷可不是白当的,对于天下山河大川,各地风俗,他几乎都到了那无所不通的地步了,从进城的那一刻起,小家伙就不听嚷嚷着要吃酥梨雪鸡,说是他最喜欢狗了,可不想被狗嫌弃。

其他人虽并未说什么,但脸上的意动之色可不是装出来的,果然,当萧瑾辰决定要出门逛一逛这鸡鸣城的时候,一个个都显得兴致勃勃,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除了圣人村的那次,他们可都是在野外度过的,这好不容易见了人烟,自是要敞开了玩去。

萧瑾辰带着安静依,梦琬中,诛玉,箫青瑜,吴畏五人先行离去,何君琦自然是要和自家情郎在一起的,至于叶思韵,女人说要向法印和尚讨一些学问,可怜法印和尚堂堂九品高手只得堆着假笑跟在叶思韵的屁股后面,而且还不敢表现出丝毫不耐烦,可惨。

街上人声鼎沸,行人如织,和落阳郡城不同,这里没有那边那般湿润,城中无湖,只有一塔,塔极高,名为通天,设计此塔之人的气魄显然也极高,营造出一种凡入鸡鸣城的人,只要抬头,目光所及,必有通天塔撞入视线的宏大格局。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本店酥梨雪鸡七折嘞。”

“来往皆是客,驹余就酒,江湖我有,来,看一看,瞧一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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