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再入地宫(1/3)
公孙忆在背后默默听钟不怨说起血眼骷髅,即便是钟不怨提到血眼骷髅只有一枚,公孙忆也并没有惶恐不安,既然钟不怨答应救裴书白,那就有把握,所以公孙忆并没有急于开口问询,而是继续跟在钟不怨的后面。
果然,钟不怨继续说道:“那血眼骷髅,我想可能是七星子中,摇光的尸骸,你记得方才我说的事情吧,当时我和大哥在地宫中见到了七星子的遗骸,其中第二卷羊皮卷被一只手骨攥住,后来得知那只手骨便是天玑子的遗骨,我握住那只手骨时,便觉得一股清凉只顾自手间传来,便知天玑子的手骨有抑制狂暴之血的功效。”
公孙忆回道:“钟老前辈,方才您提起邪派六道的往事,在下便十分惊骇,根本料想不到百年之前武林中竟有这等恶徒,反之也对七星子十分敬佩,只是生不逢时无缘得见,也算是一大遗憾。”
钟不怨道:“说的不错,莫说是你们小一辈的人,即便是当年的五大高手,知道此事的也不多,我大哥很少跟别人提这一段经历,也生怕有恶人知道此地,破了北斗七星封印大阵,所以当世知道这件事的,除了我们钟家人,也就是你们几个闯进来的外人了,我知道你是公孙烈的儿子,知道了其实也无妨,此外,我最近越来越觉得身体不适,可能真的是老了,我那养子性子急天资也差,不动明王咒并没有多大造诣,若是我死了,镇守这忘川禁地的事交给他,我还是有些不放心,所以能让你知道,也多留一步棋,即便出了岔子,也好有人知道此间发生了什么事。”
公孙忆听钟不怨如此说,心下有些感动,当即道:“钟老前辈抬举了,在下武功虽然平平,但好歹一腔热血,六道倒行逆施有悖天伦,若是放他们出来必将生灵涂炭,即便钟老前辈不提,在下也断然不会不管。”
钟不怨道:“你谦虚了,五大高手如今气势衰败,才引得四刹门这等宵小之辈耀武扬威,对付他们,你和山破才是主力军,好了扯远了,那天玑子的手骨我和我大哥都发现了其中的秘密,但毕竟那是高人遗骸,大哥心存敬意,即便知道有遏制住体内狂暴之血的功效,也不想再去动它。
而对我来说,我在忘川禁地中镇守,即便是狂暴之血发作,我在忘川河底呆一会便可。后来有一天,我大哥秘密来到忘川禁地与我会面,说是武林中那黑衣少年出手了,而那个时候我大哥武功已经练到极致,再也无法突破,若是强行修炼,便会被狂暴之血反噬,走火入魔而死,莫说与六道的黑衣少年抗衡,自己活命恐怕都很难,所以我便陪他再次来到地宫,我大哥在七星子遗骸面前三叩九拜,求了天玑子的手骨,想用这只手骨做胎,做一柄趁手的兵刃。
可谁也没想到,就在跪拜之后,那堆遗骸中,有一颗头骨双眼竟冒出血光,我俩心中诧异,自我们放出六道黑衣少年之后又过了这么多年,况且我常年在此生活,七星子的遗骸见了不知道多少次,可骷髅头双眼冒血光,却是第一次得见,于是我和我大哥便恭恭敬敬的将那头骨捧了,谁料我大哥刚把那血眼骷髅捧了起来,便和它产生了共鸣,那血眼骷髅蕴含的真气,也是练不动明王咒的人所特有的真气,那时我们便知,这血眼骷髅一定是创下不动明王咒的摇光本尊,那血眼骷髅的功效,比天玑子的手骨还要有用,本就都是修炼不动明王咒的人,我们和血眼骷髅有着先天的共鸣之力,我们体内的狂暴之血,遇到血眼骷髅那真是小巫见大巫,所以我们体内的狂暴之血发作,那血眼骷髅便能散发出更大的狂暴之力来压制,不至于让我们发狂失了本性。
而我们不发作时,那血眼骷髅又可以慢慢向我们渗透真气,要知道它透过来的真气,可比我和我大哥体内的狂暴之力要精纯的多的多,毕竟人家才是不动明王咒的大成者,所以我大哥当时就没再去挑天玑子的手骨,而是将摇光的血眼骷髅带了去,后来也就做成了那把闻名于世的血眼骷髅刀,外人只道忘川钟不悔的血眼骷髅刀阴森恐怖,殊不知骷髅血眼的秘密。”
公孙忆听完,当即明白过来钟不怨的意思:“钟老前辈,也就是说,现如今血眼骷髅刀落在四刹门的手里,没有体内有狂暴之血的人使用,这把刀和寻常的刀并无二致?”
钟不怨点了点头,接着说道:“你可莫要嫌我聒噪,我们镇守在这的钟家嫡系,虽然也有一些人,但他们都尊我,对我都是毕恭毕敬,能和我长谈的没几个,自我大哥去世后,我便没有这么和别人畅快的聊过,今天见了你,也算是天可怜见我这个老头子,在去见我大哥之前,还能毫无顾忌的将这些秘密说予别人。”
公孙忆没有答话,毕竟钟不怨的这番话分量太重,对于钟不怨来说,可能就是闷了几十年,能这般交谈的机会几乎没有,见到公孙忆,自然是开了话匣子,但对于公孙忆来说,显然就没有这么简单,从钟不怨口中,公孙忆知道了这么多秘密,无论是七星子、六道还是神秘少年的来历,这些事哪一个都不亚于极乐图,如今自己听到了这些秘密,自己此后余生要背负的,可能自己想都想不到,带着秘密活和无忧无虑的活,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
好在公孙忆本就是豁达之人,也没有再去纠结惶恐,而是继续陪钟不怨聊了起来:“钟老前辈,眼下除了摇光前辈的血眼骷髅,天玑子前辈的手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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